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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證監會黨委關於巡視整改情況的通報

2016-04-26 20:06:43|來源:國際在線專稿|編輯:靳松

  國際在線消息:據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報道,根據中央統一部署,2015年10月31日至12月25日,中央第七巡視組對證監會黨委進行了巡視。2016年1月31日,中央第七巡視組向證監會黨委反饋了巡視意見。根據《中國共産黨巡視工作條例》有關規定,現將巡視整改情況予以公佈。

  一、堅決貫徹中央要求,把整改落實作為重大政治任務來抓

  (一)確保思想認識與中央要求高度一致。中央巡視體現了黨中央對證監會黨委工作的高度重視,是對證監會黨委的全面“政治體檢”和“綜合會診”。中央巡視組反饋巡視意見後,證監會黨委立即召開黨委擴大會議,深入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巡視工作的重要講話精神,認真領會中央巡視反饋意見,及時把巡視意見、整改要求原原本本傳達到全系統,切實增強系統各級黨委和黨員幹部的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自覺同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證監會黨委深刻認識到,解決資本市場改革發展和監管工作問題關鍵在黨,從根本上要靠全面從嚴治黨,切實把思想認識統一到中央巡視整改要求上來。

  (二)突出黨委的主體責任。證監會黨委先後召開5次會議專題研究整改方案,部署整改工作,研究處理意見,審定總結報告,發揮領導把關作用。成立證監會落實中央巡視意見整改工作領導小組,黨委書記任組長,加強整改工作組織領導,扛起黨委主體責任。根據黨委同志分工,成立6個專項整改工作組,集中抓好分管條線的整改工作。將36家證監局劃為5個片區,由領導小組成員“分片包乾”,抓好督促落實,實現了全系統整改工作的領導責任全覆蓋。

  (三)精心制定工作方案。證監會黨委緊緊圍繞解決系統黨的領導弱化、黨的建設缺失、全面從嚴治黨不力這一根本問題,按照深挖根源、舉一反三、綜合施策、標本兼治的要求,經反復研究完善,認真制定落實中央巡視意見整改工作方案。對中央巡視反饋意見指出的具體問題梳理形成問題清單,著眼建立長效機制形成制度清單,對整改任務逐項明確整改時限和責任主體形成責任清單,確保巡視意見條條整改、件件落實。把巡視意見點名問題作為重中之重,要求在2016年3月底前必須按期整改完畢,其他持續性整改工作統籌推進。

  (四)黨委同志帶頭推進整改工作。證監會黨委書記認真履行第一責任人的責任,帶頭抓整改,對重要工作親自部署,認真過問重大問題,協調重點環節,督辦重要案件。證監會黨委其他同志也深入整改一線,加強對分管部門和單位整改工作的指導把關。通過黨委同志以上率下,證監會系統上下聯動、主動作為,紮實完成了整改任務。

  (五)切實督促上海、深圳證券交易所整改。按照中央巡視意見要求,證監會黨委加強對上海、深圳證券交易所整改工作的督促指導,專題研究兩個交易所整改工作安排和進展情況,提出嚴格要求,給予指導把關,認真落實證監會系統整改工作“一盤棋”的要求。

  (六)抓住整改契機推動黨建和業務工作雙促進。證監會黨委把巡視整改作為堅持黨的領導、加強黨的建設、推進全面從嚴治黨、提升監管能力的重要契機,把巡視整改與深入落實“兩會”精神、推動資本市場改革發展、全面加強監管緊密結合起來,堅持以整改促監管、以整改促風險防範,把巡視整改成果轉化為推進依法監管、全面監管、從嚴監管的實際行動。

  二、直面問題、標本兼治,紮實推進整改工作

  截至2016年3月底,中央巡視意見指出的具體問題全部整改完畢,注重完善制度機制,健全管理制度和工作規則,持續性整改工作積極推進,取得階段性成效。

  (一)著力解決黨的領導弱化、黨的建設缺失、全面從嚴治黨不力的問題

  1.加強全面從嚴治黨的組織領導。證監會成立全面從嚴治黨工作領導小組,黨委書記負總責,在證監會黨委的領導下,對系統全面從嚴治黨有關工作進行研究醞釀、提出工作建議及具體實施方案,並督促貫徹落實。召開全面從嚴治黨工作會議,部署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工作。結合巡視整改要求和黨建工作實際,制定2016年黨的建設工作要點,在新的起點上全面推進系統黨的建設。系統各單位均成立了全面從嚴治黨工作領導小組,切實加強黨建工作。

  2.傳導落實主體責任壓力。一是加強系統單位黨委書記教育培訓,提升黨委書記抓黨建的責任意識和能力。二是修改完善《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和會管單位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評價辦法》,提升評價工作權威性。三是完善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考核指標體系,提高黨建工作在監管評價、年終考核中的權重,對全面從嚴治黨責任落實不到位的單位和個人在幹部選任、評優評先中實行“一票否決”。四是就落實“兩個責任”約談各單位黨委書記工作作出安排,壓實主體責任。五是加強證監會黨委對交易所黨建工作的領導,研究制定《關於切實加強上海、深圳證券交易所黨建工作的意見》,加強證監會黨委對交易所的領導,強化交易所黨委的主體責任。六是加強巡視監督,著力發現和解決落實主體責任、執行“六大紀律”等方面的問題。

  3.持續抓好政治學習。制定證監會黨委中心組2016年學習計劃,突出抓好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學習。發揮證監會黨委中心組學習的示範引領作用,印發2016年證券期貨監管系統各級黨委中心組學習重點內容安排,要求系統單位完善本單位黨委中心組學習計劃。督促系統單位健全黨委、支部、個人學習機制,認真落實“三會一課”要求,提升學習效果。

  4.推進“兩學一做”學習教育。認真制定“兩學一做”實施方案,堅持問題導向,明確學習教育的具體內容、方法措施和組織領導責任,對專題研討、講黨課、組織生活會、民主評議等作出詳細安排。加大黨校培訓力度,突出理論教育和黨性教育的主業主課地位。圍繞紀念建黨95週年、紅軍長征勝利80週年等組織籌劃好主題黨日活動。

  5.加強組織建設。結合系統單位實際,切實做好綜合研判規劃,進一步配齊配強各級黨委班子。加大黨支部書記培訓力度,規範支部運作。全面開展黨組織關係清理工作,完善黨員檔案。督促系統各單位嚴格核查和規範黨費繳納工作,強化黨組織和全體黨員的黨性意識。重溫毛澤東同志《黨委會的工作方法》等論述,嚴格落實民主集中制原則,提高議事決策的民主性和科學性。

  (二)加大監督執紀問責力度,提升系統紀檢機構履職能力

  1.認真處置巡視移交問題線索。對巡視移交的問題線索逐一登記,制定查處方案,抽調50多名業務骨幹,組成13個核查小組,對85件涉及會管幹部的問題線索進行分類處置。對222件來信和656個來電逐一梳理分析,嚴格按規定程式辦理。巡視整改期間,對21人作出黨紀政紀處分和組織處理。

  2.加強系統紀檢監察組織建設。一是探索建立駐會紀檢組對系統單位紀檢監察工作的指導管理體制,加強對系統各級紀委的領導,深入推進“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聚焦監督執紀問責主業。二是嚴格落實《關於進一步加強證券期貨監管系統紀檢監察組織建設的意見》等要求,正局級以及編制80人以上的單位均已單設紀檢部門,系統單位下屬機構配備專職紀檢幹部或者紀檢崗位人員。三是加強證券期貨監管系統紀檢監察隊伍建設,對系統紀檢監察幹部選配、培養和監督提出明確要求。

  3.提升系統紀檢監察機構履職能力。一是出臺《關於落實黨風廉政建設監督責任的實施意見》,建立落實監督責任的長效機制。二是完善問題線索初核、函詢等分類處置工作指引,明確線索及案件上報標準和程式,提高案件線索發現處置能力。三是啟動紀檢監察機構綜合業務信息系統建設工作,推進對線索和案件情況全流程在線管理。四是實行“一案一評估”制度,建立個案通報警示教育機制。五是加強紀檢幹部教育培訓,分層次、分批次組織系統單位紀委書記和紀檢幹部培訓,提高履職能力。

  (三)開展“四風”問題專項整治,持續推進作風建設

  1.堅決查處“四風”突出問題。對辦公用房、違規配備公車、因公出國(境)變相旅遊、違規發放薪酬福利、捐贈贊助不規範等問題進行集中清查整治。對超標辦公用房按要求進行整改,對超標公車進行拍賣等處置,對超發的薪酬福利進行清退,對出國團組公款旅遊問題責令退賠費用,對相關責任人員給予處理,完善會管單位捐贈贊助管理制度。對上海期貨交易所多個出國團組公款旅遊、消費和違規舉辦春節聯歡暨先進表彰會問題,責令退賠費用,對黨委班子進行問責,對相關人員給予警告、嚴重警告、行政記大過等處分。針對巡視反饋的領導幹部“四風”問題和違反廉潔紀律問題,部署召開專題民主生活會。

  2.健全作風建設長效機制。一是出臺《中國證監會黨委關於馳而不息糾正“四風”問題的意見》,對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反“四風”提出進一步要求。深入開展“四風”問題整治情況“回頭看”工作,保持高壓態勢,防止問題反彈。二是規範會管單位負責人履職待遇和商務接待管理,明確公務用車、辦公用房、培訓和各類接待等具體標準。加大檢查和審計力度,督促系統單位嚴格執行財經紀律。三是推進財務預決算和“三公”經費信息公開,在全系統“三公”經費連續3年下降的基礎上,進一步嚴控經費支出。

  3.踐行群眾路線,推進科學決策。完善黨委密切聯繫群眾的工作制度,推動領導幹部深入市場、深入基層、深入群眾。嚴格執行規章規範性文件制定程式,在重大政策措施出臺前廣泛聽取意見,開展立法後評估調研,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加強政策宣傳和輿論引導,堅持新聞發佈會制度,提升監管透明度。

  (四)加強幹部管理,嚴格落實組織人事制度

  1.強化幹部日常管理。全面梳理幹部管理監督相關政策要求,對幹部個人事項報告、因私出國(境)、在企業社團兼職、人事檔案審核等重點事項,從細從實規定標準、範圍、程式和工作要求,從嚴推進幹部管理工作。組織開展幹部管理相關專項整治。

  一是核查處理個人報告事項。嚴格執行領導幹部個人事項報告制度,細化填報標準,完善抽查核實工作機制,落實“凡提必核”要求。明確個人報告事項核查結果認定及處理標準,對隨機抽查和新提拔考察對象未如實報告的,取消5人的考察對象資格、2人的後備幹部資格,給予14人誡勉談話、通報批評處理,給予51人批評教育、責令檢查處理。

  二是清查處理領導幹部違規因私出國(境)行為,對未按照規定上交因私護照、未嚴格履行審批程式因私出國(境)的幹部進行處理。責成未經審批因私出國(境)的在職幹部提交書面檢查,對16人給予誡勉談話、通報批評處理,對19人給予批評教育處理,對36名退休會管幹部給予批評教育、責令檢查處理。進一步加強證券期貨監管系統領導幹部因私出國(境)管理工作,從嚴規範審批權限和程式,完善證件管理制度。

  三是全面開展幹部人事檔案專項審核工作。以“三齡兩歷”為核心嚴格審核幹部檔案,已完成全部初審和大部分組織認定工作,共審核檔案3708本,補充檔案材料6千余份。

  四是整治幹部違規在企業、社團兼任職行為,組織清查退休處級及以上幹部兼職情況,4名幹部辭去違規兼職,20名幹部清退兼職取酬。

  2.加強領導班子統籌規劃。運用幹部考察、巡視、定期考核、民主生活會、專題調研等手段,加強對各級領導班子的綜合研判,制定系統單位領導班子建設中長期規劃,防止班子調整“急拿現用”。注重系統幹部隊伍建設“一盤棋”,用活用好領導職數,對缺配班子及時補齊。提高“一把手”任職穩定性,防止幹部頻繁調整。綜合考慮幹部到齡退休、輪崗、離職等因素,提高幹部選配工作的前瞻性和及時性。

  3.加強幹部隊伍建設。強化黨委對幹部選拔任用的領導把關責任,認真執行《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等制度,細化領導班子、“一把手”、分管領導和組織部門的責任,堅決防止帶病提拔。加強幹部考核工作,完善考核評價指標,準確掌握領導班子運行情況和幹部實績表現,強化考核結果使用。根據幹部輪崗交流實施辦法,有序推動幹部輪崗交流。對幹部任職回避、公務回避和離職回避從嚴管理,切實防範利益衝突。

  4.加強選人用人監督。紮實做好“一報告兩評議”工作,根據評議結果改進選人用人工作。認真處理選人用人問題舉報,做到件件必核查。嚴格執行《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責任追究辦法(試行)》,落實提名、考察、決定的責任要求。督促會管單位完善選人用人相關制度,加強選人用人監督。

  (五)強化權力運行監督制約,扎牢制度籠子

  1.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堅決落實國務院關於簡政放權的部署,進一步減少行政審批事項。對本屆政府成立時證監會的68項審批事項,已累計取消28項和4項中的部分情形。對於取消的審批事項,採取事後備案、強化仲介機構責任、發揮交易所和行業自律組織作用等方式,加強事中事後監管。開展國務院規範行政審批行為示範點建設工作,細化現有審批事項審核流程和標準,壓縮自由裁量權,接受社會監督。制定優化公共服務流程方便基層群眾辦事創業的工作方案,公開行政審批事項目錄和服務指南,壓縮申請材料,嚴格辦理時限,依法為群眾提供高效、熱情和便捷的服務。建設中央監管信息平臺行政許可管理系統,逐步實現行政許可網上預受理、預審查。

  2.規範權力運行。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建立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等信用信息雙公示工作機制,加強政務誠信建設,提升監管公信力。證監會作為權責清單編制試點部門,正按照國務院統一部署,積極推進權責清單編制試點工作。在下放行政審批等監管權力的同時,編制行政許可事項服務指南和審核工作細則,規範審批流程,約束自由裁量權。對下放派出機構的行政處罰審理工作,加強培訓指導,維護執法尺度統一。組織開展稽查案件基礎文檔第三方備案試點工作,加強稽查執法工作監督。

  3.加強重點部門和敏感崗位的監督制約。一是制定《關於進一步規範發行審核權力運行的若干意見》以及審核人員、發審委委員履職回避管理規定,嚴格落實“標準清晰、程式規範、公開透明、集體決策、監督有效、全程留痕”的審核機制,執行雙人接待和不當説情備案制度,堅持首發和再融資行政許可事項規則、流程與結果公開,健全集體決策制度和重大事項請示彙報制度。

  二是制定《上市公司並購重組審核工作規程》,明確審核時限,壓縮審核時間,完善決策機制,建立重大無先例重組預案披露停牌後溝通機制,充分保障重組委的獨立性,強化監管留痕,增加透明度。抽選並購重組審核案例開展廉政監察,對審核程式、過程留痕等進行監督檢查。

  三是完善機構監管內部管理制度,嚴格實行一人審核、一人復核的相互監督制約機制,建立工作小組集體討論疑難問題和重大事項機制,落實預約接待制度和內幕信息甄別認定、登記制度等,加強監督制約。

  四是督促各證券期貨交易所完善市場監察制度,嚴格崗位人員選配和監督,加強數據安全和保密管理,防範廉政風險。

  五是嚴格規範稽查執法行為。出臺《中國證監會稽查辦案十項禁令》及配套紀律處分辦法等文件,對案件線索報送、立案、取證、認定等行為劃出“紅線”,明確違紀行為責任追究辦法。健全稽查部門案件內審工作制度,強化內審機制對辦案的監督制約作用。制定行政處罰執法責任制的若干規定,明確案件審理環節和工作人員職責,嚴格審理時限,建立評議考核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研究制定案件調查證據規則、常規案件審理標準和新型案件法律適用、量罰標準,規範稽查執法行為。

  六是修訂行政復議委員會工作規則,積極發揮行政復議的執法監督作用,建立監管執法評估長效機制,完善重點領域監管執法評估工作。

  4.強化會管單位經營財務管理。督促權力集中、資金密集、資源富集的會管單位建立健全“三重一大”決策制度。制定會管單位信息系統建設集中採購服務工作規程,加強信息系統採購監督檢查。開展會管單位大額資金存管專項整治,督促完善資金存管制度。規範會管單位違規收費問題,對交易所承擔費用支出及對外投資行為加強管理,清查派出機構從地方政府獲取補助資金情況,加強經費統籌管理。

  三、鞏固深化整改成果,深入推進全面從嚴治黨

  證監會黨委將持續抓好整改落實,充分運用好整改成果,深入踐行“三嚴三實”,不斷增強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從根本上加強證監會系統黨的建設、監管能力建設,打造對黨忠誠、公道正派、廉潔高效的監管隊伍,自覺做到講政治、守紀律、懂規矩,按照“五位一體”總體佈局和“四個全面”戰略佈局的要求,牢固樹立五大發展理念,切實推動資本市場穩定健康發展。

  一是把持續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作為首要政治任務抓緊抓好,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嚴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堅決服從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堅定維護黨中央權威,確保中央政令暢通。紮實推進“兩學一做”學習教育,鞏固深化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和“三嚴三實”專題教育成效,著力解決證監會系統黨員幹部思想、組織、作風、紀律等方面存在的問題,保持黨員隊伍的先進性和純潔性。

  二是深化落實主體責任,真正把壓力層層傳導下去。進一步強化系統各級黨委主體責任意識,徹底扭轉系統單位重業務、輕黨建的傾向,從根本上解決黨的領導弱化、黨的建設缺失、全面從嚴治黨不力的問題。要求系統各級黨委切實發揮謀黨建、抓黨建的領導核心作用,集中力量落實全面從嚴治黨各項要求。堅持把主體責任壓力層層傳導下去,真正做到全系統黨建工作同標準、同部署、同落實。加強系統單位落實主體責任的巡視監督,發揮好巡視利劍作用。

  三是馳而不息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糾正“四風”問題。認真召開證監會黨委專題民主生活會,提出進一步整改措施。分類細化並嚴格執行辦公用房、用車、公務接待等標準,加強監督檢查。緊盯“四風”新形式新問題,打消麻痹鬆懈思想,抓住領導幹部這一“關鍵少數”,持續抓早抓小抓苗頭,嚴肅處理頂風違紀行為。

  四是健全紀檢監察體制機制,強化監督執紀問責震懾力。支持配合中央紀委駐證監會紀檢組工作。理順優化系統紀檢監察管理體制。加強系統紀委書記隊伍建設,強化履責意識,提升監督能力。綜合運用好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加大違紀違法案件查處力度。落實好“一案一評估”制度,抓好警示教育工作。

  五是加強權力運行監督制約,紮緊制度籠子。加強對審批、執法等權力運行的監督制約,充分利用技術手段,開展行政審批項目、稽查執法案件倒查工作。進一步加強整改督導,強化審計監督,確保制度機制嚴格落實。繼續推進簡政放權,減少審批事項,規範審批行為,積極做好權責清單編制試點工作,充分發揮輿論監督、社會監督的作用。

  六是紮實做好選人用人和幹部管理工作。落實黨管幹部原則,按照習近平總書記提出的“好幹部標準”,嚴格履行幹部選拔任用程式,樹立選人用人正確導向。進一步加強系統單位領導班子建設,優化班子結構。落實領導幹部“能上能下”制度。堅持從嚴管理幹部,落實任職回避、公務回避、離職回避等制度,防範廉政風險。綜合運用黨校、業務輪訓等方式加大幹部培訓力度,推動幹部系統內外雙向交流。

  證監會黨委將切實推動全面從嚴治黨不斷深化,團結帶領證監會系統全體黨員幹部,堅決貫徹中央各項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促進資本市場穩定健康發展,加強投資者保護,認真履行監管職責,切實做到依法監管、全面監管、從嚴監管,牢牢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風險的底線,更好地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大局。

  歡迎廣大幹部群眾對巡視整改落實情況進行監督。如有意見建議,請及時向我們反映。聯繫方式:電話010-88061661;郵政信箱:北京市西城區金融大街19號富凱大廈A座中國證監會機關紀委,100033;電子郵箱:jgjw@csrc.gov.cn。

  中國證監會黨委

  2016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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