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習總書記網絡安全觀與方法論

2016-04-27 20:05:10|來源:法制網|編輯:楊玉國

  作者: 朱巍

  2016年4月25日,新華社全文公佈了習近平總書記在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座談會上的重要講話。習總書記在對十八大以來我國互聯網事業、網絡安全與信息化建設科學總結的基礎上,提出了未來互聯網發展的“六大問題”。“4·19重要講話精神”將成為我國未來互聯網經濟社會健康、有序、法治和科學發展的核心指導思想。

  習總書記將如何處理好互聯網“安全與發展”的關係,作為我國未來網絡事業發展的重中之重看待,通過對“樹立正確網絡安全觀、加快構建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保障體系、全天候全方位感知網絡安全態勢、增強網絡安全防禦能力和威懾能力”等四個方面的論證,系統提出了面向未來的網絡安全觀和方法論。從理論上講,網絡安全與發展的四個方面是一個統一的有機整體,相互依存且相互促進,都統一在全球互聯網發展治理的“四項原則”和“五點主張”之上,統一在維護國家安全與促進社會進步之上,統一在實現技術創新與保護人民利益之上,統一在維護網絡主權與構建世界網絡空間命運共同體之上。

  首先,樹立正確的網絡安全觀是網絡安全的理念武器。“理念決定行動”,有什麼樣的安全觀,就有什麼樣的方法論。正確的網絡安全觀不是“閉關鎖國”,更不是追求“絕對的安全”,那樣就會喪失發展機會,固步自封會“顧此失彼”。對待網絡安全問題的基本思路就是將安全觀“整體化”和“動態化”,必須辯證地看待安全與創新之間的關係,理解安全與開放之間的關係。同時,網絡安全最終保護的是社會公共利益和人民的利益,所以,網絡安全不能單靠政府,更應該依靠人民,通過政府、企業、社會組織和網民構建統一的安全防線。

  其次,構建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保障體系是網絡安全的物質基礎。網絡雖然是虛擬的,但是運行網絡的設施卻是現實的,如果設施安全受到了破壞,那將危害到整個社會。特別是在“互聯網+”時代,包括網絡金融、能源、電力、交通、通信等各行各業都是網絡化的,只有這些國家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得到充分保障,才能維持國民經濟和人民日常生活的正常運轉。因此,網絡安全的物質基礎既是技術進步的發展要點,也是維護安全的重中之重。我們必須清楚地認識到,全社會産業的信息化是大勢所趨。不過,信息化應以保證關鍵設施的絕對安全為前提,捨棄安全性片面追求信息化速度是不可取的。

  再次,全天候全方位感知網絡安全態勢是網絡安全的方法論。網絡安全不能僅有“亡羊補牢”的被動思想,更應該有“未雨綢繆”的積極態度。習總書記一針見血地指出“網絡安全具有很強的隱蔽性”,如果坐等網絡漏洞出現後再去修補的話,損害將是難以彌補的。網絡漏洞的隱蔽性就要求維護網絡安全重點在於能否事先“感知網絡安全態勢”。這給網絡安全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尤其是在大數據時代,僅依靠政府或企業任何一方,都無法做到安全數據情報的統籌規劃,缺乏全面性的數據也就缺少了可靠性。所以,在網絡安全領域,包括政府、社會和企業在內都應該在維護網絡安全形度統一起來,做到安全信息共享和協調一致。

  最後,增強網絡安全防禦能力和威懾能力是網絡安全的保障。習總書記著重指出,“網絡安全的本質在於對抗,對抗的本質在於攻防兩端能力的較量”。可見,網絡安全與國家安全是一個層面的兩個問題,為了維護國家的網絡主權和安全,就必須加強以技術先進性為代表的攻防一體的準備工作。缺乏防禦力的網絡安全是無源之水,沒有震懾力的網絡安全是空中樓閣。如同國防建設一樣,中國一直是倡導世界和平的中堅力量,國家國防力量越強,震懾力越高,就越能限制危害和平者的野心。我國的網絡震懾能力也是維護世界網絡安全的重要組成部分,只有對等和領先的技術優勢,才能充分保護好網絡發展與繁榮,維護好世界的網絡命運共同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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