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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非居民水價5月1日起調整 新舊過渡期分段計費

2016-04-27 08:10:38|來源:新華網|編輯:靳松

  北京非居民水價5月1日起調整 新舊過渡期分段計費

  昨天,記者從北京市自來水集團獲悉,對於使用機械式水錶的非居民用戶,2016年5月1日以後第一次查表出賬時,以調價日為劃分點,根據劃分點前後用水天數,按新舊水價分段計費。

  根據北京市發改委發佈的《關於調整北京市非居民用水價格的通知》有關精神,自2016年5月1日起調整非居民用水價格。非居民用水戶主要包括工商業、旅遊飯店餐飲業和行政事業。此次調整一是非居民用戶水價有所調升,二是按照北京行政區域的劃分,首次實施區域化差別收費。城六區即東城、西城、朝陽、海淀、豐臺、石景山的非居民用戶水價由原來每立方米8.15元調整為每立方米9.5元;城六區以外的其他區域非居民用戶水價由原來每立方米8.15元調整為每立方米9元。

  自來水集團介紹,對於使用機械式水錶的非居民用戶,2016年5月1日以後第一次查表出賬時,以調價日為劃分點,根據劃分點前後用水天數,按新舊水價分段計費。即首先計算出日均用水量,接著計算出調價前、後的用水量,並按新舊水價分別計算調價前、後的水費,兩者相加即為本查表週期水費。

  此外,對於使用卡式水錶的非居民用戶,以2016年5月1日0時為劃分點,劃分點之前售水執行舊價,劃分點之後售水執行新價。京華時報訊(記者文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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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段計費怎麼算?

  以城區非居民用戶為例:

  用戶編號050507425,地址北苑路*號院,用水分類為批零貿易,用戶水錶位於朝陽區。

  2016年4月14日抄表示數670,5月14日抄表示數810,本期用水量810-670=140立方米,本期用水天數30天,日均用水量為140÷30=4.6667立方米。

  根據調價日前後用水天數分段計費,其中4月14日至5月1日用水量4.6667×17=80立方米,5月1日至5月14日用水量140-80=60立方米。

  據此計算,本期調價前水費為8.15×80=652元,調價後水費為9.5×60=570元。

  以上合計,本期水費共122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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