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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申請購房稅收優惠將無需再簽婚姻狀況承諾書

2016-04-28 16:46:17|來源:國際在線|編輯:趙妍

  國際在線報道(記者 李琳):根據民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近日聯合下發的一份文件,今後個人向稅務部門提出住房交易稅收優惠申請時,將不再需要簽婚姻狀況承諾書,而是由民政部門向稅務部門共享當事人的婚姻登記狀況。這意味著,今後住房交易涉稅事項的辦理手續將更加簡化。

  今年2月開始實施的住房交易稅收新政規定,對個人購買家庭唯一住房,90平方米及以下的,實行1%的優惠稅率;90平方米以上的,實行1.5%的優惠稅率。而個人在申請相關住房交易稅收優惠時,則需要向稅務部門簽署一份婚姻狀況承諾書,就相關申報的婚姻狀況真實性做出承諾。不過,從今以後,這份婚姻狀況承諾書或許都可以不用再提供了!

  根據民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近日下發的《關於加強民政部門和稅務部門合作開展婚姻登記信息共享工作的通知》,今後個人在向稅務部門提出住房交易稅收優惠申請時,將由民政部門向稅務部門提供當事人的婚姻登記信息。國家稅務總局財産和行為稅司副司長練奇峰介紹説:“我怎麼才能知道你買的房子是家庭唯一呢?你説你是單身?但我怎麼知道你是單身呢?我們最初的做法,是要民政部門給你開證明,但這太麻煩,你還得跑一趟民政部門,後來民政部門取消開具證明後,我們又改了一個辦法,就是讓納稅人提供有關證明材料並簽署,但這也很麻煩,也需要花時間。和民政部門共享婚姻登記信息之後,這些就可以不需要了,我們能夠在第一時間就知道你是不是已經成家。”

  民政部社會事務司副司長劉濤表示,新政實施後,既方便了群眾辦事,又能維護國家的稅收安全:“稅務總局規定,稅務機關在受理契稅、個人所得稅申報繳稅的過程當中,結合戶口本、結婚證等相關的材料來判斷當事人的婚姻狀況,無法做出判斷的可以要求當事人就相關申報的婚姻狀況真實性做出承諾。(如今)不用再出證明了,這樣可以有效減輕群眾負擔,這是一方面。另外,信息共享有利於發現提供虛假信息、逃稅漏稅這些違法犯罪行為。”

  不過,兩部門的合作才剛剛開始,落實到地方仍需時日。我們也期待新政能儘早落實,使住房交易涉稅事項的辦理手續更加簡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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