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童被小朋友絆倒媽媽們打成一團 傷者索賠15萬
原標題:女童被小朋友絆倒 媽媽們竟打成一團 傷者鬧上法庭索要15萬
蔣女士與馮女士本是抬頭不見低頭見的鄰居,但因為孩子嬉鬧時不慎被絆倒,雙方為爭孩子的氣竟打成一團。昨日,昆明市盤龍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這起生命權、健康權、身體權糾紛案,蔣女士要求丁先生賠償15萬元。
蔣女士和馮女士同住在昆明火車北站某小區,去年1月她們的孩子都才兩歲。蔣女士訴稱:去年1月4日下午,她帶孩子到菜市場買東西,遇到馮女士和兒子後兩小孩就在一起玩耍。嬉鬧中,馮女士的兒子將她女兒絆倒在地。她很是生氣,認為是馮女士的兒子欺負她家女兒,由此才引發了矛盾。馮女士的老公丁先生也來“參戰”,她的眼鏡被打碎、眉骨出血,構成輕微傷。但蔣女士昨天並沒出庭,而是全權委託律師打官司。
馮女士説,她兒子將蔣女士的女兒絆倒是事實,但是蔣女士首先出手傷人的。當時,蔣女士看到女兒摔倒後,上去就給她兒子兩巴掌。她非常氣憤,爭吵後就扭打在一起。
丁先生辯稱:看到兩個女人廝打在一起,他趕來勸架,但怎麼也勸不開,自始至終,他都沒有打蔣女士。但蔣女士的代理律師卻説,丁先生將蔣女士打得鼻青臉腫,事態平息後馮女士帶著蔣女士到醫院治療。事後,派出所多次調解也沒有結果,蔣女士才將丁先生告上法庭,要求被告賠償15萬元。
丁先生認為,如果按照比例劃分的話,他頂多只佔20%,更多責任在蔣女士本人。
此案未當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