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陜西一煤礦曾3次發生事故 累犯未改善已2人死亡

2016-05-02 13:28:21|來源:央廣網|編輯:胡慧敏

  原標題:陜西銅川照金透水事故煤礦曾3次發生事故 均未引起重視

  據中國之聲《央廣新聞》報道,近日,國家安全監管局、國家煤礦安監局發佈陜西銅川照金礦業有限公司“4·25”重大透水事故的相關情況,並向全國煤礦企業提出相關要求。

  通報指出,照金礦業有限公司為民營股份制的企業,屬於證照齊全的生産礦井。此次事故是由於煤礦的202工作面發生透水事故,淹沒工作面以及部分運輸和回風巷道造成2人遇難,9人被困。目前事故的搶險救援正在緊張進行,事故原因還有待於進一步的調查認定。

  通報稱,這起事故暴露出該煤礦企業對於水害的防治不重視,防治水責任體系不健全,探放水措施不落實,以及礦井水文地質基礎工作薄弱等四方面的問題。

  通報中指出,照金煤礦採煤工作面曾在2013年就發生後一次涌水量約為五萬立方米的透水事故。而在去年的12月、今年的3月又相繼發生兩次的小型透水事故。這些事故的發生,都沒能在當時引起該公司的足夠的重視。通報還指出,該公司防治水制度不完善,機構不健全,責任不明確,在事故工作面煤壁出現淋水徵兆的情況之下,沒能採取探放水措施,並且沒有進行相關的安全評價。  

  為了吸取這次的事故教訓,杜絕同類事故的發生,通報主要提出了三點要求:一、嚴格落實煤礦防治水各項措施,要求相關企業嚴格按照煤礦防治水規定等要求,紮實開展煤礦防治水工作,切實做到“預測預報、有疑必探、先探後掘、先治後採”,建立完善煤礦防治水安全責任體系,配備專業的技術人員,專用的探放水設備、專門的探放水作業隊伍,增強防範水害事故的能力。二、認真組織開展煤礦水害專項監察,要求各級的煤礦安全監察機構把水文地質類型複雜和極為複雜礦井,資源整合礦井和近三年來發生過水害事故的礦井作為監察重點。對不落實防治水規定,不落實安全技術措施的礦井進行嚴厲的查處,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礦井要堅決責令停産整頓。三、嚴肅查處煤礦生産安全事故,如果煤礦的主要負責人沒能依法履行安全生産管理職責,發生死亡1人以及以上的責任事故的,依據安全生産法有關規定,要給予撤職處分。對於違章作業造成死亡1人,或者重傷3人以上,或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的事故直接責任人,要移送司法機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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