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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暴力拆違調查:拆違建緣何演變成婦孺被打

2016-05-02 19:29:32|來源:中青在線|編輯:靳松

  海口長流鎮4·30暴力拆違調查

  瓊華村悲鳴

  中青在線海口5月2日電(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記者任明超)海口一場打擊違建的政府行為成了五一小長假期間最引發關注的全國性新聞:婦女少年被執法人員暴打的視頻飛速傳播至網絡的每一個角落。

  當事雙方雖未上法庭,卻已各執一詞:被打的哭訴遇到了暴徒,拆違的堅持遇到了暴力抗法。

  事實究竟如何?事件雖已進入第三天,卻仍難以還原全部的真相。以至於海口市委市政府在緊急處理相關負責人的同時,向媒體表達意願:歡迎媒體介入,調查事情經過,讓廣大群眾包括網民了解事情的前因後果,更客觀地認識事情真相。

  拆違建緣何演變成婦孺被打

  海口市委市政府的態度很明確,其在新聞通報中指出:黨和政府代表群眾的利益,無論是執法,還是其他任何時候,都不能對手無寸鐵、特別是婦女、兒童進行毆打,這是黨紀國法不能容忍的。

  網絡傳播且已被認定真實的視頻令人震驚和憤怒:穿著黑衣的執法人員手持棍棒、電棒,向已無還手之力的婦女、少年揮去,電棒碰觸婦女之後的電火花伴隨著悽慘的嚎叫。

  更多的視頻則顯示,在聯防隊員打人之前,執法者與涉嫌違法建房的群眾之間已發生暴力衝突:群眾用提前準備好的煙花對準執法者射擊,有群眾從二樓、三樓高處向執法者扔石塊、磚頭,包括可以看到穿著校服的學生也出現在視頻中;執法者則聚集在一起,躲避圍觀,有執法者拿起石塊還擊,以至於愈演愈烈。

  海口市于5月1日早晨的第一次新聞通報揭示了部分事實:4月29日起,海口市秀英區組織實施強拆,當日已成功拆除瓊華村“非法佔地違法建築”31宗。4月30日上午,秀英區繼續組織城管、聯防、國土、消防、長流鎮等部門對瓊華村剩餘73宗非法佔地違建進行強制拆除。

  “對執法人員採用丟砸石磚、燃放鞭炮、發射煙花、點燃煤氣罐等暴力抗法行為,妄圖阻礙正常執法,擾亂正常執法秩序,造成部分執法人員受傷,嚴重威脅到執法人員和周邊群眾的人身安全。”海口市的新聞通報稱。

  事發三天后,有瓊華村的村民告訴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記者,執法人員見人就打,哪管你是不是暴力抗法了。

  而瓊華村所在的長流鎮一名幹部則説,有些執法人員已經被飛來的磚頭、石塊砸破了頭,碰傷了腿,流出了血。

  然而,輿論憤怒的焦點卻是,為何對手無寸鐵、已無還擊之力的婦女、兒童仍實施暴力?

  就在輿論發酵的同時,海口市委、市政府正在召開專門會議,對輿論關注的焦點進行了回應:5月1日上午,海南省委常委、海口市委書記孫新陽主持召開專門會議,部署秀英區長流鎮瓊華村拆違行動中發生的毆打群眾事件的處置工作。

  孫新陽強調,要立即展開調查,還原事實真相,依法嚴懲打人者,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要看望慰問被打群眾及家屬並誠懇道歉;要在全市執法隊伍中開展警示教育,以此為戒,加強執法隊伍管理,決不允許此類事件再次發生。

  海口市委、市政府表態之後,公安部門對7名參與毆打群眾的人員進行治安拘留。同時,秀英區對管理隊員不力的區聯防大隊機動中隊長王某予以撤職。

  5月1日晚,海口市委決定,中共秀英區委副書記、區人民政府區長、瓊華村拆違行動總指揮黃鴻儒,疏于管理監督,對拆違行動組織領導不力,對行動風險評判不夠,對幹部教育管理不到位,導致發生重大事件,負有重要領導責任,海口市委同意黃鴻儒引咎辭去秀英區區長職務,同時免去其秀英區委副書記、常委、委員職務。

  秀英區委則決定對長流鎮委副書記、鎮長張光學“停職檢查”,原因是其作為瓊華村拆違行動的評估組組長、群眾工作組組長,風險評判不準確、群眾工作不到位,導致發生重大事件,負有主要領導責任。

  秀英區聯防大隊大隊長王彬則被“免職”,秀英區委認定其主管聯防特勤中隊並作為瓊華村拆違行動的警戒組副組長,疏于對聯防隊員管理教育,現場掌控不力,導致發生重大事件,負有直接責任。

  誰來認定違建

  雖然對毆打婦孺的7名聯防隊員進行了治安拘留,對秀英區政府相關責任人進行了問責,但海口市委、市政府的專門會議中仍然強調:“同時,拆除違法建築是國際旅遊島建設以及城市建設和管理的需要,也是落實省委省政府整治違法建築三年攻堅行動的具體舉措,必須堅定不移的推進。”

  檢索海南當地黨報可以發現,2015年的6月1日,海南省舉行整治違法建築三年攻堅行動電視電話會議,部署全省打違工作。

  這次的電話會議對打擊違建設定了總體目標:至2018年6月底前,全省違建增量基本控制,存量基本整治,形成長效機制,城鄉建設全部納入法制化軌道,做到依法建設。

  然而,對於瓊華村的村民來説,他們並不清楚省裏的打擊違建的會議,更不清楚省裏還設定了打擊違建的目標,只清楚自己投入血汗錢建設的房子得到了鎮裏的認可,無論是買地建設還是在祖宗地上建設,都是合法的財産。

  村民展示一份“宗地圖”向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記者解釋稱,村民們建房前,鎮裏和村裏的有關部門均組織了相關測量,劃出了“宗地圖”,即告訴了你的宅基地四至、紅線在哪。

  這份2011年3月9日的“宗地圖”顯示,其用地申請登記的類型是“農村宅基地使用權總登記”,調查表的編號是DC05-02-1401621。

  雖然一直未拿到宅基地登記證,但村民們被村幹部告知,省裏的土地證確權都延期了,將來會補辦手續。

  此後,當地部門為這些房屋裝上了可以掃描二維碼的門牌號。

  村民稱:2016年1月,在得知自己的房産被認定為違建後,村民們拿著這份宗地圖信訪,接待者開始説宗地圖是假的,後來又説沒有存檔。

  實際上,海口市早在2013年11月就出臺了《海口市違法建築分類處置暫行辦法》,其中明確規定全部拆除、局部拆除、暫緩拆除、對無法拆除建築的四種違法建築分類處置的具體情況。

  2015年的5月27日,海南省第五屆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海口市防控和處置違法建築若干規定》,設立了違法建築暫緩拆除制度,明確“本規定施行前居(村)民基於生活的合理需求建設的住所以及其他特殊情形的違法建築,可以暫緩拆除”。

  瓊華村村民在接到的《海口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責令限期改正通知書》中被認定違建的依據只寫明“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四十四條”,該條規定的是:“在城市、鎮規劃區內進行臨時建設的,應當經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批准。臨時建設影響建設規劃或者控制性詳細規劃的實施以及交通、市容、安全等的,不得批准。臨時建設應當在批准的使用期限內自行拆除。臨時建設和臨時用地規劃管理的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制定。”

  村民們並不了解這些法規,只知道的是,自己家房子被貼上了城管認定的違建通知。4月30日張貼的海管法改字X2(2016)第17號、編號為0005097的責令限期改正的通知書即要求村民在5月2日前自行拆除、恢復原狀,逾期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在未搞清怎麼維權,能否提起行政復議或者到法院起訴之前,瓊華村村民的部分“違法建築”被當地強拆。

  一位村民説,瓊華村4700多人,1000多戶,卻只有100來畝建設用地,這些被政府認定的違法建築,是村裏決定的新的宅基地,建設的房屋有的是自住,有的因故出讓了,但怎麼一眨眼卻全成了違法建築?

  打人者:聯防隊員

  海口長流鎮4·30暴力拆違事件爆發後最先受到處理的是7名秀英區的聯防隊員,然而,在公眾看來,這些聯防隊員只是“臨時工”,是事件的“替罪羊”。

  但海口市的相關通報中則已明確,聯防隊員是正式聘任的,並非臨時工。

  而因此次事件,公眾則有機會進一步審視“治安聯防”這一特色制度。

  海口日報的官方網站海口網一篇報道顯示,海口市秀英區聯防大隊成立於1992年,擔負著轄區6鎮、2街,500多平方公里的治安巡防任務。

  該報道認為,近年來,聯防大隊織密治安防範網,發揮其維護社會穩定“第一道防線”作用。僅在2013年,秀英區治安聯防大隊協助公安機關共抓獲各類違法犯罪人員643人,其中“兩搶一盜”80人,販毒93人,吸毒287人。

  海口網的這篇報道特別提到,2010年10月,海南遭遇多年不遇的強降雨,引發多地發生洪澇災害,秀英區永莊水庫出現管涌。區聯防大隊按照區防總的命令,及時組織100名隊員趕往儒顯村,經過4個多小時奮戰,全村1000多村民轉移至安全地帶。

  但在另外一些新聞中,聯防隊員則有了不同的形象。海南廉政網2015年8月26日發佈消息,海口市秀英區治安聯防大隊長流中隊隊員鐘廷文涉嫌違紀,目前正接受組織調查。

  經查,鐘廷文在區政府安排其擔任金沙灣片區打擊違法採砂點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副組長期間,由於不正確履行職責,所負責片區的違法採砂點未能及時被發現和查處。其行為已構成違紀。

  之前的一些報道亦有觀點認為,聯防隊員成分複雜,沒有針對性的培訓,還存在與公安人員的利益關係。有相當一部分人沒有經過考試錄用,直接憑人情、關係進入這個隊伍,雖然身穿保安制服,但沒有法定職責,沒有執法權。但是在一些地方,有警察卻把執法權“轉讓”給治安聯防隊,聯防隊員除了巡街、查居住證外,還充當著城管、交警的職能,抓“黑車”、驅逐攤販、罰款等。很多聯防隊員缺乏基本的法律知識,不僅維護不了社會治安,反而滋生黑惡勢力,成為社會的不穩定因素。

  《瞭望東方週刊》在《我國將取消治安聯防隊》的報道中曾介紹,2004年9月3日,中國公安部向全國公安機關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公安機關對聘用的治安員隊伍進行專項清理,從即日起,各級公安機關一律不得從社會上招聘治安員。

  這些治安員包括聯防隊員和協警員等用於協助開展治安保衛工作的輔助人員,不含由地方人民政府組建和保障、並派駐到公安機關協助維護交通秩序的交通協管員。

  按照公安部要求,對於現有的治安員,按照“只出不進,逐年減少,徹底取消”的原則,用3年時間,全部清退。2008年1月1日以後,各級公安機關一律不得再以任何名義留用治安員。

  廣州日報2011年11月的報道《廣州聯防隊將整合成輔警》稱,“治安聯防隊”在廣州即將成為歷史名詞,廣州將啟動“銀盾工程”,將輔警隊伍大規模擴大,並替代治安聯防隊伍,以後不再建立護村隊、聯防隊,統一整合成輔警隊伍。

  而海口市龍華區2015年8月份啟動的一份改革則顯示,該地舉行了治安聯防隊伍管理機制改革人員分流交接儀式,全區585名聯防隊員分別交由公安、 聯防大隊、法治教育中心、各鎮及街道管理,將聯防隊伍人、事、權全部下放,形成全新的治安聯防隊伍管理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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