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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改增怎能成漲價的藉口?

2016-05-03 11:01:53|來源:中國青年網|編輯:梁生文

  在五一假期即將到來之前,凱悅、洲際、萬豪、希爾頓四大國際酒店集團借“營改增”悄然漲價,將增值稅負轉嫁到消費者頭上的事情。在被政府部門約談後,洲際酒店集團馬上採取行動,發表公告稱其旗下管理的酒店價格由市場行情動態調整,不會因為“營改增”而漲價。(5月2日《新聞晨報》)

  近些年來,“五一”漲價的現象並不少見,但是今年一些酒店漲價的理由有點特殊性。從5月1日起,全面實施營改增試點。這就意味著在原來試點的基礎之上,將建築業、房地産業、金融業、生活服務業也納入試點範圍,無疑就是想在深化財稅體制改革和推動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方面邁出更大的步伐。

  但是一些酒店打著“營改增”幌子,將增值稅負轉嫁到消費者頭上的事情,這等於是告訴消費者,“營改增”增加了成本。可是事實真是這樣嗎?從全局來看,根據財政部數據,2012年至2015年前期試點累計減稅6412億元,此次新增試點的4大行業(建築業、房地産業、金融業、生活服務業)涉及納稅人1100多萬戶,比前期試點的590多萬戶增加近1倍,營業稅佔原營業稅總收入的比例約80%,今年減稅的金額將超過5000億元。這就説明營改增從總體上是減輕企業負擔的。

  從行業來看,在營改增之前,酒店業納稅人無論其經營規模大小,都應以其取得的全部收入按照5%的稅率計算繳納營業稅。改徵增值稅後,酒店業的納稅人將分為兩類,按不同的方式繳稅。第一類是年銷售額在500萬元以下的酒店,按政策規定,這部分納稅人依照3%的徵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即銷售額×3%,與原先5%的營業稅稅率相比,其稅收負擔直接下降約40%。另一種是年銷售額在500萬元以上的酒店,適用6%的增值稅稅率,改革後,酒店的材料採購、設備採購、服務採購、不動産購置和租賃、辦公支出等都可以獲得進項抵扣,總體上看,納稅人的稅收負擔一般都有不同程度的下降,即使沒有任何進項稅可以抵扣,由於6%的增值稅稅率按營業稅口徑返算,相當於5.66%的營業稅稅負水準,只增加0.66個百分點。

  所以,以營改增作為漲價的藉口根本站不住腳。這些年來,一些企業在節假日期間總是想法設法的漲價,他們之所以漲價,就是認為節假日人滿為患,即使消費者感到價格很高,也無可奈何,無法進行拒絕。更何況今年5月1日起全面實施營改增試點,這更為他們漲價提供了藉口。以前漲價找藉口還找不到,現在有了這樣的機會,他們豈能放過。

  我們是市場經濟社會,漲價不漲價應該是市場説了算,就像酒店服務行業,市場競爭很充分。漲價不漲價,應該交由市場。只要符合市場規則,酒店是否漲價是自主的經營決策行為。如果確實是成本上漲,漲價也誤了厚非。但是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是由徵收營業稅改為徵收增值稅,而不是在原徵收營業稅的基礎上再徵收一道增值稅,因此把漲價的原因算在營改增上,顯然不能成為理由。

  酒店經營應該遵守價格法、反壟斷法、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禁止價格欺詐行為的規定和關於商品和服務實行明碼標價的規定等法律法規。用營改增作為漲價理由,顯然是捏造散佈漲價信息、哄抬價格。而且以營改增作為漲價的理由,還不是一個酒店,這涉嫌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和實施價格欺詐。

  營改增是減輕企業負擔的利民措施,我們不但要讓企業得到實惠,還要讓消費者得到實惠。相關監管部門要加大監管,發現問題及時糾正,真正讓這項政策讓企業和群眾得到實惠,不要讓營改增又成為有的地方五一假期漲價的又一個藉口。(肖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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