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籍被頂替遷入北京,對冒名頂替必須追責到底
延宕兩個多月的“王娜娜被冒名頂替上大學”事件調查于上個月底有了最終結果:13名相關責任人受到嚴肅處理,其中12人受到黨紀政紀處分,3人涉嫌違法被移交司法機關。很難説不是受了“王娜娜事件”的影響,緊跟著一篇題為《女教師戶籍被頂替遷入北京》的報道,讓另一起造假冒名事件又浮出水面。從報道中可以看出,因為“操辦人已去世”,儘管當事人劉紅麗去年9月就已發現戶籍被頂替,但時隔半年後僅恢復戶籍一事就進展緩慢,直至媒體曝光後當地調查組才“連夜進駐開展調查工作”。
合法的身份是公民享有法律權利、履行法律義務以及承擔法律責任的基礎,一旦身份證明被盜用,就意味著公民無法成為一個獨立自由的民事主體,相應的公民權利也無法得到保障。無論是拿著別人的錄取通知書上大學,還是造假別人的畢業證“進京”,冒名頂替絕不僅僅是名字上的李鬼代替了李逵。從過去近二十年的“齊玉苓案”,到最近幾年陸續被曝光的“羅彩霞事件”“林琳事件”,及至眼下的“王娜娜事件”,冒名頂替不僅僅是剝奪了受害者的一次人生機遇、改變了他們的人生軌跡,更重要的是侵害了後者的姓名權、教育權等一系列合法權益。尤其應該引起重視的是,此前多起事件中都不同程度地出現的受害者發現問題後申訴難、部分調查以“時間久遠”等為由推諉等現象,導致調查拖遝,甚至敷衍了之,使維權難上加難。
只有本著追責到底的態度,才能對潛在的造假者形成足夠大的威懾力,為後來者戒。幾乎每一起冒名頂替事件中,都存在著偽造受害人學籍、身份證及戶口信息等行為,也正是這些虛假文件的“背書”,讓冒名者在程式上暢通無阻。而根據我國刑法,偽造、變造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偽造、變造居民身份證,均是明確的違法行為。然而,此前多起事件的處理,卻多是以撤銷造假者學歷學位或給予一定補償就息事寧人,即便有追責,往往也是用黨政紀律處分代替刑責。這樣的做法除了讓追求正義者心寒,更讓造假者逍遙法外,産生不良的社會示範效應。試問,如果對此前的每一起冒名頂替案件都能徹查和嚴格追責,又如何會在“王娜娜事件”調查初期出現校方當事人故意隱瞞實情、造假者包庇親屬干擾調查等心存僥倖的行為?
只有本著追責到底的態度,才能完整呈現真相,從而在每一個環節上紮緊籬笆,修複製度漏洞。值得一提的是,早在“羅彩霞事件”之後,國家教育部門就下發過通知,要求各地高校和教育行政部門在招生中嚴格管理,但時至今日又出現類似的案例,不能不説是一種尷尬。一名高中生從被錄取到拿到通知書再到順利入學,看似簡單卻涉及學籍、戶籍、錄取審核、入學審核等諸多環節。按道理説,這個過程中只要一兩個環節能嚴格審核、交叉驗證,都不至於讓造假者堂而皇之地突破層層封鎖。接二連三的冒名頂替事件,留給人們一系列的疑問,比如一個叫了十幾年張瑩瑩名字的人如何輕而易舉地就改名成了王娜娜?一個高中教務處老師如何敢將一張暫時聯繫不到學生的通知書交給他人去造假使用?一份份假的考生報名登記表、體格檢查表又如何通過審核?這些都提醒著相關部門在每一個環節上都應該健全制度、完善管理,而前提是對每一起事件徹查清楚,明確責任。
“即使他們受到處理,我的夢還是圓不了。”這是王娜娜在媒體上談到事件最終調查結果時發出的感慨。這話聽著讓人心碎,又足以發人深省。任何事後的調查都無法挽回受害人逝去的青春,還原本該屬於他們的人生經歷,但仍需要我們本著對法律負責的態度,對每一次事件追責到底,這不但是為了給受害者一個説法,而且是為了維護社會的公平與正義。(張東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