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摘"毒瘤"就摘"官帽" 江西收繳2.19億元"紅包"
新華社南昌5月5日專電題:不摘“毒瘤”就摘“官帽”,江西收繳2.19億元“紅包”的背後
新華社記者 賴星
“巴豆雖小壞腸胃,酒杯不深淹死人”。日常生活中,“紅包”被看做是人情的“潤滑劑”,是“小節小事”,但它一進入官場就發生變異,逐漸演化為妨礙公正執行公務、敗壞黨風政風的毒瘤。
據江西省紀委統計,2013年9月開展“紅包”問題專項治理至今,全省廉政賬戶共收到2.19億元“紅包”等違紀款。其中今年前3個月,就收到“紅包”等違紀款929.64萬元,處理53人。
“紅包”治理重點指向公安、交通等重點領域
黨員幹部違規收受“紅包”問題由來已久,極易腐蝕執政黨肌體健康。治超治限、市場監管……一些基層行政執法人員往往會面臨“紅包”誘惑。2016年江西開展“紅包”專項治理,指向了公安、交通、環保、住建系統等事關群眾獲得感的重點領域。
“鷹潭紀檢部門近期查處涉及33名民警及25名協警的頂風違紀的典型案件,印證了選擇公安部門進行紅包治理的必要性。”江西省紀委黨風政風監督室副主任吳連平介紹説。經查,在採砂貨運沿線,一些貨車司機、採砂老闆為了躲避超載超限的檢查,特意向沿路交警、協警送現金“紅包”、茶葉、香煙等進行打點。
從查處的案例看,這些“紅包”是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或者明顯超出禮尚往來標準的財物,比如來自管理或服務對象單位和個人的禮品禮金等。吳連平表示,“單位要幹事,朋友要應付,生意要照顧”成為一些黨員幹部收受紅包的託詞,他們對此習以為常,見怪不怪,其實質都是對黨紀國法的淡漠。
2013年8月,中央第八巡視組向江西反饋巡視情況時便指出,一些幹部過年過節收送“紅包”問題反映仍然較多。此後,江西著手開展“紅包”問題專項治理。截至目前,全省共處理380余人。第一個在“紅包”面前倒下的廳級幹部是江西省畜牧局原局長黃峰岩。
按照“慣例”,一些地方官員會在年前到上級部門“走動”,經營人脈關係。江西省委巡視組此前巡視發現,吉安市畜牧獸醫局局長周永生便借著年前走訪的名義向黃峰岩塞了4000元“紅包”。
辦案人員以此為線索,發現黃峰岩存在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鉅額賄賂,涉嫌犯罪的情況。
“從近年省紀檢監察機關查處的領導幹部違紀違法案件情況看,多數貪腐分子是從收送‘紅包’開始,進而搞權錢交易,一步一步走向腐敗深淵。”江西省紀委常委汪爽介紹。
收“紅包”丟“官帽” 有單位班子成員無一倖免
記者發現,在“紅包”面前,一些黨員幹部來者不拒,小到五六百元,大到兩三萬元,逐漸滋生“腐敗暗瘡”,一些單位甚至出現了班子成員集體收受“紅包”而被全部免職的情況。
原瑞金市九堡中學校長兼黨支部書記李峰因收受500元“紅包”而被免職一事在江西廣為流傳。有施工方為了獲得李峰在校宿舍工程施工以及資金撥付方面的“關照”,先後2次送了他一些土特産,並在2015年春節前給他包了一個500元的“紅包”。
後經瑞金市紀委常委會研究,決定對李峰進行立案調查,並責成其主管單位對李鋒予以免去黨內及行政職務,追繳有關違紀款上交財政。
“既要抓大案要案,又要抓早抓小,從老百姓身邊的具體問題抓起,‘紅包’問題比較普遍,只有毫不手軟地對其進行治理,才能提高震懾力。”江西省紀委黨風政風監督室副主任衷文俊説。
在江西省畜牧局,除了黃峰岩收受“紅包”外,另外兩名班子成員也未能倖免。江西省委對這3人全部執行了“先免職再處理”的紀律政策,在黨員幹部中引起強烈震動。
“經歷這個事,大家都知道治‘紅包’要動真格的了,為了幾千塊錢丟官帽太不值得。”在江西省農業廳任職的陳姓工作人員説。
江西省國土廳原副廳長陳祥雲則是另一名因“紅包”問題而被摘掉“烏紗帽”的官員。在他即將被重用為正廳級幹部的前夕,紀檢部門查實,2014年春節期間,陳祥雲曾收受某私營企業主“紅包”2萬元。此後,陳祥雲被免去黨委和行政職務,被給予警告處分。
“當幹部不收‘紅包’,收‘紅包’就要丟官帽,這是鐵的紀律,不論你在何崗位,也不論工作表現如何而打折扣。”吳連平説。
治理“常態化” 遏制送“紅包”才能順利辦事的歪風
雖然當前“紅包”治理成果顯著,但仍存在少數黨員幹部不收手、不收斂,一些地方和領域“紅包”問題還比較突出。專家和紀檢監察人士指出,亟待構建常態化“紅包”治理機制,層層壓實管黨治黨的政治責任,形成上下聯動、齊抓共管的治理格局。
江西省委巡視組在2015年巡視“回頭看”中發現,還有不少人我行我素,利用婚喪嫁娶大辦酒席、收受禮金,有的地方紀委監督執紀問責失之於寬、失之於軟,對個別黨員幹部收受“紅包”問題處理不到位。
“對這些頂風違紀收受‘紅包’的幹部,可以先免職再處理,強化執紀的嚴肅性。”江西省委巡視辦副主任王愛東認為。
江西省黨風廉政建設研究中心副主任曾明分析,“紅包”問題反復出現暴露出一些單位財務管理不規範、行政執法自由裁量權過大等問題。
衷文俊建議:要進一步深化小金庫治理,剷除公款贈送“紅包”土壤;建成全省財政資金監管系統,督促職能部門加強“三公經費”和專項經費檢查,提高從源頭髮現問題的能力;規範領導幹部婚喪喜慶事宜,杜絕影響公務的人情“紅包”。
吳連平介紹,省紀委正在總結“紅包”治理經驗,擬定一套規則辦法,便於各地參考執行;把“紅包”問題治理納入責任制考核,推進“紅包”治理常態化,對治理不力的部門黨委、紀委進行問責,實行一案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