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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官員闡述不接受、不參與菲律賓南海仲裁案理由

2016-05-07 22:59:10|來源:新華網|編輯:楊玉國

  新華社北京5月6日電(記者王卓倫)外交部邊海司司長歐陽玉靖6日在中外媒體吹風會上,闡述了中方對菲律賓南海仲裁案不接受、不參與的理由。

  歐陽玉靖説,南海問題的核心是菲律賓等國非法侵佔中國南沙群島的部分島礁所引起的領土問題以及隨著新的海洋法制度的建立和發展産生的海洋劃界問題。

  2013年1月,菲律賓單方面提起、並執意推進南海仲裁案,中方對此堅持不接受、不參與的立場。對此,歐陽玉靖解釋道,主要基於以下三點理由:

  其一,在中國和菲律賓雙邊層面,雙方在此前簽署的聯合公報、聯合聲明中已經達成協定,通過雙邊談判的方式解決兩國爭議。

  其二,2002年,中國與包括菲律賓在內的東盟國家簽署的《南海各方行為宣言》第四條規定,有關爭議由直接相關當事國之間通過談判協商解決。

  其三,2006年,中國依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第298條有關規定,就涉及海洋劃界、軍事行動、行政執法等問題作出了排除性聲明。據此,涉及海洋劃界問題,中國不接受公約有關的強制爭端解決程式。

  歐陽玉靖説,《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不涉及領土主權問題,海洋劃界問題中國也已經作出排除性聲明。因此,不接受、不參與仲裁,完全符合包括《公約》在內的國際法規定。仲裁案一開始就是非法的,無論仲裁案結果如何,中國都不會接受和承認。

  歐陽玉靖表示,菲律賓南海仲裁案是披著法律外衣的政治道具,菲律賓企圖據此否定中國在南海的領土主權和海洋權益,為自己非法侵佔中國南海的部分島礁的行為張目,嚴重威脅地區和平與穩定。

  “中國政府一直堅持與直接有關當事國在尊重歷史事實的基礎上,根據國際法,通過談判協商解決領土和海洋權的重疊爭議。”歐陽玉靖説。

  歐陽玉靖舉例説,自20世紀60年代以來,中國已經通過談判協商與14個陸地鄰國中的12個解決了邊界問題,劃定邊界20000公里,佔中國整個陸地邊界總長度22000公里的90%。此外,中國和越南通過談判協商劃定兩國在北部灣的海上邊界。

  “這些都是中國雙邊談判協商取得的舉世矚目的成就,也是中國奉行獨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睦鄰友好的周邊外交政策以及踐行國際法、維護國際法的最好例證。”歐陽玉靖説。

  歐陽玉靖強調,仲裁裁決不會改變中國對南海諸島及其附近海域擁有主權的歷史和現實,不會動搖中國維護主權和海洋權益的決心和意志,不會影響中國通過直接談判解決有關爭議、與本地區國家共同維護南海和平與穩定的政策和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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