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擬提拔老公 妻子進會場攪局受黨內嚴重警告
來自湖南省新化縣紀委的消息,5月6日,該縣上渡辦事處女幹部朱奇英因妨礙公務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2015年10月26日上午,湖南省婁底市委組織部一行到新化縣考察幹部。經民主推薦,水車鎮黨委書記楊海波被推薦為市直單位副處級領導人選。楊海波的妻子、上渡辦事處監察室主任朱奇英得知消息後,對丈夫楊海波表示不同意其前往婁底任職。
當天下午,考察組前往楊海波所在單位水車鎮對其進行實地考察,並召開全鎮幹部職工大會進行民主測評。會上,聞訊而來的朱奇英在沒有得到允許的情況下、違反會議程式擅自站在主席台下,對參加考察測評的幹部職工代表,講述了自己的家庭情況,説明瞭自己不支持其楊海波去婁底任職的想法,並要求在場的參會人員不要推薦楊海波去婁底工作。
朱奇英發表意見後,受其影響,會場出現了一些不同意提拔楊海波的測評票,市委組織部的考察測評工作被迫終止,造成了較大負面影響。
朱奇英身為共産黨員、紀檢監察幹部,擅闖考察測評大會會場,擾亂考察工作秩序,致使考察測評工作終止,違反了2003年頒發的《中國共産黨紀律處分條例》第163條的規定,構成妨礙黨和國家工作人員依紀依法執行公務的行為。
2015年11月23日,新化縣紀委作出決定,給予朱奇英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同時,對楊海波進行批評教育。2016年3月3日,水車鎮相關領導因黨風廉政建設“兩個責任”落實不力被縣委約談,並全縣通報。
對此,婁底市紀委負責人日前嚴肅指出:“作為紀檢監察幹部,理應帶頭遵守組織紀律,執行組織決定。朱奇英的行為嚴重違反了黨的紀律,應該受到嚴肅處理,調整崗位。每個黨員特別是領導幹部都要嚴守黨紀條規,注重家教家風。”
(曠佩靚 黃首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