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國理政新實踐·重慶篇】保護三峽生態環境亮出法治利劍

2016-05-07 18:16:17|來源:重慶日報|編輯:楊玉國

  【摘要】 2012年起,市檢察院二分院轄區建立了橫跨三峽庫區9個區縣的跨區域環保檢察工作機制,集中審查起訴環保刑事案件。儘管如此,該院仍及時與重慶綠色志願者聯合會聯繫溝通,了解其在訴訟過程中的困難並及時提供幫助,直接支持環境公益訴訟。 2012年起,市檢察院二分院轄區建立了橫跨三峽庫區9個區縣的跨區域環保檢察工作機制,集中審查起訴環保刑事案件。

  2012年,該院環保刑事案件僅起訴73人;到了2015年,這一數字升至161人。

  身處渝東北生態涵養發展區的市檢察院二分院,正試圖以成體系的刑事司法組合拳,打一場生態涵養持久戰。

  “三級信息網”編織緻密環保法網

  2014年4月15日,萬州區法院判決了一起濫伐林木案件,被告關某被判有期徒刑2年。這起案件無論是犯罪手段、過程,還是社會影響,都很平常。

  而不平常的一幕卻蘊藏在一個看似簡單的細節之中。

  該案被發現于2013年10月開縣巫山鎮水口村,從線索獲取到開縣檢察院檢務聯絡員上報,再到派駐臨江檢察室介入,然後到公安民警實地調查,最後到查獲90.76立方米涉案原木時,這堆原木不僅沒來得及被濫伐者轉移,甚至原木的茬口都是完全新鮮的。

  在重慶,盜伐濫伐林木案均發生在山高林密、人跡稀少之處,因此打擊此類犯罪最大的難度在於發現難,而該案卻搶在濫伐者來不及轉移的情況下告破。

  “這不是運氣好,而是得益於基層環保檢察的三級信息網。”該院相關負責人表示,最初他們對如何發現環保刑事案件是頗費思量的。

  原來,早在2012年1月,市高法院、市檢察院、市公安局和市環保局就共同出臺《關於試點集中辦理環境保護案件的意見》,規定市檢察院二分院轄區萬州、梁平、忠縣等9個區縣的環保刑事案件集中審查起訴。

  《意見》的初衷是更加集中地處理環保刑事案件,但統一辦案後,原本就隱蔽性較強的環保刑事案件,因地區跨度陡然加大,變得更加難以落實。

  經過詳細調研,該院摒棄了以往層層設立機構組織的做法,而是採取一竿子插到底的方式,建立各區縣檢察院派駐鄉鎮檢察室、鄉鎮街道、村社幹部為主體的三級信息網,將負責環保刑事司法的檢力直接沉澱到最基層。

  與此同時,該院還採取在重點林區聘請檢務聯絡員,由其專職負責收集和上報破壞生態的刑事案件線索。

  “所謂法網恢恢,我們就是在環保領域,織就了更密的網眼。”該負責人表示,沉澱于一線的信息網,使得破壞環境的犯罪,往往能在第一時間被發現。

  探索細化環境公益訴訟

  2014年8月13日,湖北省恩施自治州建始磺廠坪礦業有限責任公司將産生的廢水、尾礦未經處理就排入廠區附近有溶洞漏斗發育的自然洼地,導致重慶巫山縣千丈岩水庫水質出現異常。2014年11月,重慶綠色志願者聯合會將該公司告向重慶市萬州區法院,要求停止侵害並恢復原狀。

  這是三峽庫區首例跨行政區域環境公益訴訟案,但該案侵權行為地與結果發生地分屬不同行政區域,且受害人較多,維權難度大。

  儘管如此,該院仍及時與重慶綠色志願者聯合會聯繫溝通,了解其在訴訟過程中的困難並及時提供幫助,直接支持環境公益訴訟。

  此後,辦案檢察官數次遠赴湖北事發地了解情況,深入當地環保、司法等部門調查取證,精心製作《支持公益訴訟意見書》、《出庭意見書》等,並在開庭審理過程中認真履行支持起訴人的職責。

  因為是首例,沒有更多經驗可借鑒,就靠辦案檢察官一點點摸索。最終,經過艱苦努力,2016年1月14日,重慶市萬州區法院審理後作出判決,支持重慶綠色志願者聯合會的訴訟主張,判令被告立即停止對重慶市巫山縣千丈岩水庫飲用水源的侵害,在國家級媒體上賠禮道歉,限期進行生態修復,逾期不履行修復義務或修復不合格,由被告承擔修復費用991000元。另外,訴訟中産生的鑒定費、律師費等合理費用共32萬餘元也由被告承擔。

  市檢察院二分院認為,在環保領域,與刑事打擊相比,支持環境公益訴訟難度更大但社會影響力更好,因此該院一直在探索細化環境公益訴訟。此案之後,該院正在總結相關經驗,將開展支持環境公益訴訟形成制度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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