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通報400個“山寨社團” 部分仍繼續活動
原標題:被民政部通報“山寨社團”部分仍在繼續活動
中國奢侈品協會、中國風水學會……這些乍看上去“高大上”的行業協會,日前紛紛出現在民政部公佈的“山寨社團”名單中。在最近不到兩個月內,民政部已經公佈了5批共400個“離岸社團”“山寨社團”的名單。記者調查發現,斂財牟利是這些社團的主要目的。雖遭點名通報,但一些社團運營依然故我,仍在繼續收納會員、組織活動。
■調查
仍有“山寨社團”活動
記者梳理髮現,在被通報的400多家社團中,八成以上名稱裏都有“中國”字樣,其他還有“中華”“全國”等字樣。其中,“中國攝影家協會”“中國高等教育學會”“中國投資協會”等還與正規社團重名。
根據我國社會組織登記註冊的相關規定,在內地成立社會組織,需依法在民政部門辦理相關登記手續。全國性的社會團體的名稱冠以“中國”“全國”“中華”等字樣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過民政部批准;地方性的社會團體的名稱不得冠以“中國”“全國”“中華”等字樣。
據悉,“離岸社團”“山寨社團”主要是一些內地居民,利用境內外對社會組織登記管理制度的差異,在登記條件寬鬆的國家和地區進行註冊的社會組織。
同時,“山寨社團”還逐漸出現在新興行業。此次曝光的社團名單中,中國互聯網金融研究會、中國互聯網金融行業協會等4家互聯網金融社團赫然在列。
記者調查發現,目前在已通報的名單中,仍有多家社團在繼續開展活動。近日,記者去電被通報的中國藝術家協會諮詢入會事宜時,一李姓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提交代表作和申請書後,一個星期即可批准入會。“我們協會是2005年在香港註冊的,在業內名氣很大,會員近萬名。雖然被通報,但目前我們的工作還在正常進行。”該工作人員説。
■揭秘
三種斂財方式最為常見
據統計,近年民政部民間組織管理局接到涉及“山寨社團”投訴案例200多個。
民政部黨組成員、民間組織管理局局長詹成付説,“離岸社團”“山寨社團”的主要目的就是通過發展會員、成立分會收取會費,發牌照、搞評選頒獎活動收錢、搞行業培訓收費等手段在境內斂財,有些甚至向企業敲詐勒索,給社會造成惡劣影響。
1.明碼標價賣“頭銜”
廣西南寧書法愛好者老蘇,近年通過繳會費的形式成為“中國書畫名家研究會”等10多個協會的會員或副會長。他説,各協會入會費門檻不一,少則三四百元,多則1000元,不少都是終身會員制,申請時一次性繳納所有費用。而這家“研究會”正是被通報的“山寨社團”之一。
中國社科院政治學研究所副研究員劉山鷹認為,一些個人與單位之所以願意掏錢參加這些社團的活動,主要是受到頒發獎項的吸引。例如獲得“傑出青年獎”“傑出華人獎”等,可以提升知名度和商業價值。
2.培訓活動大肆收費
曾被通報、現在仍繼續開展活動的中國藝術家協會一名工作人員稱,如以該協會名義開展商業活動,需要交納幾萬元的費用。
老蘇介紹,其加入的幾個協會也定期或不定期地舉辦書法交流、旅遊觀光等活動。參加活動除場地費之外,其他費用均需自理。“每次活動個人開支2000—3000元,有的是一次性繳納給活動的組委會,由組委會統一安排食宿,有的則是繳納一部分定金,事後再結算。”老蘇説。
在通報名單之列的“中國風水家協會”,一名高姓負責人稱,協會有一批水準不錯的“大師”,要是請他們看風水,“服務”收費是2萬元以上。
3.變相敲詐勒索企業
安徽某民營企業負責人介紹,這些年企業常收到一些社團發來的評比邀請函,個別協會甚至威脅稱如果不參加評比,就會在業內被看低、市場被擠壓。
此次曝光名單中有一家“中國産品品質協會”。廣東省質監局官網信息顯示,該局此前曾查處了一家與“中國産品品質協會”簽訂業務代理協議的公司,該公司有關負責人表示,公司是協會21315系統中心在廣東地區的代理單位。結果,該公司卻冒充質監局的身份致電企業,要求繳納“品質信譽企業”建檔費等,50多家企業遭騙取千元不等的“費用”。
>>專家解讀
對“山寨”應提高違法成本
國家行政學院社會和文化教研部副主任馬慶鈺告訴記者,“山寨社團”往往都是“拉大旗作虎皮”,虛擬冠冕堂皇的頭銜讓公眾對其難辨真假。
“與正規協會的公益性質不同的是,多數‘山寨社團‘的主要目的是牟利,打著五花八門的旗號吸納會員、違規收費。”廣西作協會員、河池市文聯副秘書長石肖永説,從通報情況看,文藝、食品、醫療領域是“離岸”“山寨社團”的重災區。
“民政部通過公佈名單的方式,讓更多的人知道‘山寨社團’,邁出了規範治理的重要一步。”馬慶鈺説,下一步應著力打造規範效果更明顯的信用信息平臺。
中央黨校黨建部教授蔡志強説,應對社團組織劃定底線、紅線,進行多方監管。對“山寨社團”要嚴管嚴罰,提高其違規違法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