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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商“借錢”給空姐情人500萬 妻子訴訟全追回

2016-05-10 16:30:01|來源:北京晚報|編輯:趙妍

 原標題:富商“借錢”給空姐情人500萬 妻子訴訟全追回

 富商“借錢”給空姐情人500萬 妻子訴訟全追回

  故事

  頭等艙裏的艷遇

  方宏宇,48歲,在南方一座二線城市擁有多家自己的房地産公司及投資公司,身價不菲。因為公司業務關係,方宏宇經常飛來北京出差。

  王曉璐,24歲,出生於哈爾濱。身高1.72米的她有著俄羅斯血統,是當年大學外語系的“係花”。大學畢業後,王曉璐如願地考入一家航空公司,圓了她多年的“空姐夢”。

  2014年春天,方宏宇在飛往北京航班的頭等艙上偶遇了王曉璐,兩人一見如故,相見恨晚。當飛機在首都機場降落時,王曉璐主動地將自己的手機號和微信號告訴了方宏宇,讓方宏宇有空時和她聯繫。

  一擲千金為紅顏

  突然來臨的“艷遇”,讓方宏宇招架不住。分開後沒多久,方宏宇主動加了王曉璐的微信。兩人開始通過微信、電話傳情,不久後確定了情人關係。之後,方宏宇多次專門飛來北京和王曉璐約會,王曉璐每次也都會提前為他預訂好在首都機場附近的星級酒店。

  有幾次,王曉璐在隨航班飛往巴黎、西雅圖等地時,給方宏宇打來電話,説她信用卡到期了要還款,或是想在國外免稅店購物帶的錢又不夠等,讓方宏宇“借錢”給她。面對情人甜蜜的請求,方宏宇毫不猶豫,多次給王曉璐個人賬戶匯款5萬元到10萬元不等,前後一個多月的時間共匯款55萬元。

  在他們認識兩個多月後,方宏宇接到王曉璐給他打來的電話。這一次王曉璐不是借錢買東西,而是告訴方宏宇她要在北京的空港別墅區購買一套房子,並通過微信把購房合同發給了方宏宇,想和方宏宇借500萬元。

  方宏宇雖然財力雄厚,但500萬畢竟也是一筆不小的數目。雖然王曉璐嘴上所説是“借”,但方宏宇明白她根本沒有償還能力,也可能她壓根就沒有想過要還。

  方宏宇心底犯嘀咕了,但又經不住王曉璐的柔情似水,他害怕失去王曉璐。見王曉璐對他死心塌地,方宏宇開始幻想著兩人住在一起的生活。最後,方宏宇還是爽快地轉給王曉璐500萬元。

  躲你我就拉黑你

  方宏宇給王曉璐匯出500萬元後沒多久,他發現王曉璐並沒有將這筆錢用來買房。方宏宇感覺自己被騙了。他讓王曉璐給他寫一張借條,但對方以各種理由來拖延,最後直接拒絕。漸漸地,方宏宇每次打電話給王曉璐都無法接通,發給王曉璐的微信也得不到回復。

  方宏宇慌了,看來自己的手機號被王曉璐拉進了“黑名單”。他試著用酒店座機打給王曉璐,對方接了電話發現是方宏宇,就立即挂斷電話。當方宏宇再次發微信想問個究竟時,發現自己已經被王曉璐從微信好友中“拉黑”。

  方宏宇突然明白,自己是被王曉璐耍了,他要不惜一切代價追回自己的損失。除了走法律訴訟,他別無他法。

  應對

  聘請律師追“借款”

  為了追回“借款”,方宏宇找到北京律師孫中偉。孫律師在了解來龍去脈後,給王曉璐發了書面《律師函》,並多次和王曉璐電話溝通,希望她及時償還500萬元,如果償還有困難,可以出具借條後分期償還。但王曉璐卻堅持認為這是贈與,不是借款,這是他們在戀愛過程中方宏宇自願贈送給她的。

  雖然方宏宇向孫律師提供了共555萬元的匯款轉賬憑證,但王曉璐如果以贈與來抗辯,而他們之間又有著特殊的感情關係,方宏宇一方要向法院證明這是借貸關係還是有一定難度,如果以借款糾紛向法院起訴會有一定的敗訴風險。

  簡單的溝通後,方宏宇聽取了孫律師的意見,決定以他妻子李麗麗作為原告,起訴確認王曉璐所抗辯的她和方宏宇之間的555萬贈與關係無效,請求判令王曉璐返還接受贈與的555萬元。

  “因為我國《婚姻法》規定,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未經雙方協商同意,夫妻一方不得私自將夫妻共有財産贈與他人,另一方有權主張贈與無效。”孫律師解釋道。

  調解返還480萬

  隨後,孫律師作為李麗麗的代理人,向王曉璐提起訴訟。最終,朝陽區法院作出一審判決,法院支持了李麗麗的全部訴訟請求,判令王曉璐返還全部555萬元。

  王曉璐自然不服一審判決,向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主張方宏宇分多次給她的55萬元屬於情人之間的小額贈與,她也用那些錢從國外給方宏宇買回了些禮物。後面贈與的500萬元雖屬夫妻共同財産,但方宏宇有權處置一半金額,也就是説她只需要返還李麗麗的250萬元。

  在二審法庭上,合議庭法官組織雙方進行調解。考慮到王曉璐拿到500萬元後被新任男友用於炒股虧損,其經濟確有一定困難,並考慮到判決執行的難度和風險,在法院的勸説下,最後方宏宇夫妻表示願意作出讓步,只要王曉璐返還480萬元。在法院調解書作出一個月後,王曉璐已經按照法院調解書的要求支付了第一期款400萬元。

  至此,這場婚外情“鬧劇”基本畫上了一個句號。方宏宇悔不當初,表示將盡力彌補妻子,挽救自己的家庭。

  提示

  1

  “王曉璐們”如何維權

  王曉璐在法庭上曾多次表示,自己被大自己20多歲的已婚“老男人”騙色騙財,方宏宇沒有為“出軌”買單,而自己卻成為了最大的受害者。

  對此,孫中偉律師表示:在類似案例中,“王曉璐們”如果知道保護自己,從下列方面證明減少自己的過錯程度、加大對方的責任,法院就有可能根據雙方的過錯程度支持部分贈與有效,而不會判決全部返還:

  雙方“相處”時的主觀心態 在這類案件中,法院首先要查明雙方認識相處時各自的主觀心態。如果王曉璐明知方宏宇是有妻子的而自願與其同居,則會有可能被法院認定為“小三”,其破壞了他人夫妻關係、違背了公序良俗,主觀上有明顯過錯,那麼她主張被騙色“受害”的行為很難得到法律的保護,其得到的錢很有可能將被判令要全部返還。“如果本案中是方宏宇故意隱瞞自己的已婚事實,而王曉璐是以戀愛結婚的心態與方宏宇交往,那麼她就是受害者。”孫律師稱:“法院就很可能不會判令她返還555萬元全部贈與款。”

  雙方相處的“後果” 此外, 法院還會審查雙方相處的“後果”,即雙方之間是否發生了性關係,發生性關係的時間、次數等,女方是否曾懷孕流産、是否生了共同的孩子等來裁量“贈與”的款物返還的多少等。

  孫律師表示,在本案中,雖然王曉璐的代理律師一直主張她和方宏宇之間發生過多次性關係,但方宏宇對此不予認可,妻子李麗麗又證明他們夫妻雙方長期共同生活在南方城市,方宏宇只是偶爾來北京,客觀上方宏宇不可能和王曉璐多次發生性關係。綜合各當事人的陳述和全案證據,法院無法證明方宏宇能和王曉璐有多次發生性關係的事實,於是一審法院最後判令王曉璐返還收到的全部“贈與”款。

  2

  如何懲治“方宏宇們”

  有人認為,本案中的方宏宇“錢色”雙收,成為“最大的贏家”。

  “但他畢竟背叛了原配妻子,違反了《婚姻法》所要求的夫妻之間的相互忠誠義務。”孫律師稱:如果他從開始就隱瞞自己的已婚事實,以談戀愛為名騙取王曉璐的感情,那麼有可能他“贈與”的500萬元中的250萬元部分將無法全部要回,法院的類似判例中就體現了這樣的利益平衡。

  3

  “李麗麗們”的權益保護

  本案中,由孫律師代理的李麗麗成功地追回了自己老公“贈與”給情人的全部款項。“她算是幸運的。”孫律師表示,在類似案例中,原配妻子想要獲得勝訴,首先必須要證明自己沒有任何過錯,證明自己根本不知道老公與情人之間的關係以及贈與的行為,否則也很難獲得法律的全面保護。

  “雖然此案最後以勝訴結案,但案件引起了我對各方當事人的思考。”孫律師希望,每一位男女都要認真對待感情,珍惜自己的家庭,願這樣的鬧劇不再發生。 (本中當事人均為化名)

  吳青瑜 J195

  插圖 王金輝H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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