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賴拿與自己完全不像的別人身份證登機被拘留
原標題:拿別人的身份證登機,老賴被攔下還被拘留
本報訊 前天,一個男人趕到杭州蕭山國際機場。他要坐飛機前往深圳,在安檢口卻被攔了下來。
“這是你本人嗎?”安檢工作人員問。男人的臉色一下子變了。
機場公安趕到,看看身份證上的照片,再看看眼前這位,無論是臉型、五官、胖瘦,沒有一處能對上的,明顯不是一個人嘛!
大家都好奇,為啥要拿別人的身份證坐飛機?機場公安一調查,原來還有隱情。
男人交代,他的確不是身份證上的夏某,他實際上姓潘,今年40歲。之前,因為跟別人存在債務糾紛,在法院作出判決之後一直未執行,所以被法院列為限制高消費人員,民間俗稱“老賴”。
這次,潘某想坐飛機從杭州回深圳。可是自己被列入了黑名單,當然是無法“飛”的。於是,他來了這麼一齣。
他説:“這張身份證是我撿來的。”他用這張身份證買了飛機票,試圖矇混過關。“可照片上的人和本人實在不像。”警方告訴錢報記者,這一下就被識破了。
根據規定,法院“限高”人員是無法乘坐飛機、豪華客船等高檔交通工具和購置各類高檔商品的,所以在一定程度上,會限制被執行人的人身自由而讓其感到痛苦,從而達到促其主動履行的目的。
警方説,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證係違法行為,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規定,公安機關可處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或者處十日以下拘留,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今年來,因老賴冒用他人身份證,杭州機場警方已拘留5人次。
最終,聰明反被聰明誤的潘某因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證被機場公安局行政拘留七日。
機場警方提醒,想用他人居民身份證冒充過關是“鋌而走險”,居民身份證只可自己使用,切忌不可耍“小聰明”。
本報記者 孫燕
本報通訊員 張經輝 淩禦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