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起河北試點開徵水資源稅 正常生活負擔不變
原標題:7月起河北試點開徵水資源稅
京華時報訊(記者趙鵬)財政部、稅務總局昨天宣佈,自2016年7月1日起全面推進資源稅改革。河北將先行試點徵收水資源稅,我國還將逐步將森林、草場等納入徵稅範圍。這是繼5月1日營改增試點全面推開後,我國推出的又一重大稅制改革。
水資源稅試點省份逐步擴大
這次具體改革的首要內容是逐步擴大徵稅範圍。我國將逐步將水、森林、草場、灘塗等資源納入徵稅範圍。這次先在河北省開展水資源費改稅試點,在總結試點經驗基礎上,將選擇其他省份逐步擴大試點範圍,條件成熟後在全國推開。考慮到森林、草場、灘塗等資源在各地區的市場開發利用情況不盡相同,對其全面開徵資源稅條件尚不成熟,此次改革不在全國範圍統一規定對森林、草場、灘塗等資源徵稅,但對具備徵收條件的,授權省級政府可結合本地實際,根據森林、草場、灘塗等資源開發利用情況提出征收資源稅具體方案建議,報國務院批准後實施。
礦産品全面實行從價計徵
據悉,本次全面推開從價計徵方式。這次改革對絕大部分礦産品實行了從價計徵,但從便利徵管原則出發,對經營分散、多為現金交易且難以控管的黏土、砂石等少數礦産品,仍實行從量定額計徵。
另外,全面清理收費基金。為解決企業稅費重疊問題,改革將全部資源品目礦産資源補償費費率降為零,停徵價格調節基金,取締地方針對礦産資源違規設立的收費基金項目,有效減輕企業負擔。
□釋疑
1為啥在河北試點水資源稅?
河北地下水超採最嚴重
對於選擇在河北省先行試點徵收水資源稅,財政部稅政司、稅務總局財産和行為稅司負責人介紹,我國水資源嚴重短缺,用水浪費現象突出,水環境污染和水生態損害嚴重,已成為制約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瓶頸。河北省人均水資源量僅為全國平均水準的1/7,地下水超採總量及超採面積均佔全國1/3,是超採最為嚴重的地區,造成地下水位下降、地面沉降和地裂等問題,嚴重威脅生態環境和可持續發展。
在河北省先行試點開徵水資源稅,可以有效發揮稅收調節作用,並與其他政策措施相互配合、形成合力,有效抑制地下水超採和不合理用水需求,促進水資源高效利用,推動形成節約保護水資源的社會環境。
2居民生活用水費用會增加?
正常生産生活負擔不變
河北省開徵水資源稅試點工作,採取水資源費改稅方式,將地表水和地下水納入徵稅範圍,對一般性取用水按實際取用水量計徵,設置最低稅額標準,地表水準均不低於每立方米0.4元,地下水準均不低於每立方米1.5元,具體取用水分類及適用稅額標準由河北省政府提出建議,報財政部會同有關部門確定核準。為充分發揮稅收杠桿調節作用,嚴格控制地下水過量開採,抑制不合理需求,對高耗水行業、超計劃用水以及在地下水超采地區取用地下水,從高制定稅額標準。正常生産生活用水維持原有負擔水準不變。
□背景
現行資源稅徵收僅限礦産品和鹽
資源稅開徵于1984年,1994年國務院頒布了資源稅暫行條例,確定了普遍徵收、從量定額計徵方法。後經國務院批准,自2010年起先後實施了原油、天然氣、煤炭、稀土、鎢、鉬6個品目資源稅從價計徵改革,並全面清理相關收費基金。
現行資源稅制度主要是計稅依據缺乏彈性,不能合理有效調節資源收益。在資源價格上漲時不能相應增加稅收,價格低迷時又難以為企業及時減負。同時,徵稅範圍偏窄,許多自然資源未納入徵收範圍。現行資源稅徵收範圍僅限于礦産品和鹽,與生産生活密切相關的水、森林、草場、灘塗等資源未納入徵收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