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近平強調認識“新常態”要克服三種傾向

2016-05-11 10:24:42|來源:人民網|編輯:杜軍帥

  “新常態”一詞,習近平總書記在2014年首次提出後,其概念和內涵不斷豐富完善。在5月10日《人民日報》披露的習近平在年初省部級主要領導幹部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精神專題研討班上的講話全文中,特別強調“認識新常態要注意克服幾種傾向”,切中要害地指明當前存在的一些認識誤區。

  “新常態”的概念不斷發展完善

  “明者因時而變,知者隨世而制。”習近平總書記曾從多個角度闡述中國經濟新常態。

  2014年5月,習近平在河南考察時指出,我國發展仍處於重要戰略機遇期,我們要增強信心,從當前我國經濟發展的階段性特徵出發,適應新常態,保持戰略上的平常心態。

  2014年11月,習近平在亞太經合組織工商領導人峰會開幕式上的演講指出“新常態”3個特點:從高速增長轉為中高速增長;經濟結構不斷優化升級;從要素驅動、投資驅動轉向創新驅動。

  2015年12月,習近平在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指出,認識新常態、適應新常態、引領新常態,是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我國經濟發展的大邏輯,這是我們綜合分析世界經濟長週期和我國發展階段性特徵及其相互作用作出的重大判斷。

  此次研討班上,習近平則針對現實的認識誤區,明確提出要準確把握內涵,注意克服幾種傾向。其一,新常態不是一個事件,不要用好或壞來判斷。其二,新常態不是一個筐子,不要什麼都往裏面裝。其三,新常態不是一個避風港,不要把不好做或難做好的工作都歸結于新常態,似乎推給新常態就有不去解決的理由了。

  如何克服認識新常態的三個“傾向”

  一、“新常態不是一個事件,不要用好或壞來判斷。”

  習近平指出,有人問,新常態是一個好狀態還是一個壞狀態?這種問法是不科學的。新常態是一個客觀狀態,是我國經濟發展到今天這個階段必然會出現的一種狀態,是一種內在必然性,並沒有好壞之分,我們要因勢而謀、因勢而動、因勢而進。

  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副所長白景明向人民網記者表示,新常態是一個客觀狀態,不能當做一個簡單的事件看待。經濟發展有自身的規律,中國過去三十年一直保持著高速的增長,現在轉為中高速增長,這是客觀的必然的趨勢性現象。

  二、“新常態不是一個筐子,不要什麼都往裏面裝。”

  習近平指出,新常態主要表現在經濟領域,不要濫用新常態概念,搞出一大堆“新常態”,什麼文化新常態、旅遊新常態、城市管理新常態等,甚至把一些不好的現象都歸入新常態。

  國家行政學院教授許耀桐在接受人民網記者採訪時解讀説,新常態最早提出時主要針對的是經濟發展問題,但是後來,社會上出現了新常態的解讀被引申化、擴大化的現象,不僅用來談論經濟也經常被用到政治、社會管理、黨建等方面。“本來新常態的提出是特色鮮明地描述經濟發展的概念,這樣一來其本義和特色就被淡化了。因此,對於新常態的認識要放到特定的語境中去理解,不能捕風捉影,更不能隨意引申。”

  三、“新常態不是一個避風港,不要把不好做或難做好的工作都歸結于新常態,似乎推給新常態就有不去解決的理由了。”

  習近平指出,新常態不是不幹事,不是不要發展,不是不要國內生産總值增長,而是要更好發揮主觀能動性、更有創造精神地推動發展。這個道理,我講過多次了。

  國家行政學院決策諮詢部研究員王小廣向人民網記者表示,新常態作為一种經濟發展到現階段的客觀狀態也意味著經濟發展進入到戰略機遇期,潛力和前景俱在。把新常態當作避風港,是一種把自身的懈怠、不努力歸因于新常態的錯誤認識。當前,我們必須腳踏實地去闖關、搞供給側改革,只有實幹付出才能繞開中等收入陷阱、口號陷阱,享受深化改革帶來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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