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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舉網絡主權旗幟 共建全球互聯網治理新體系

2016-05-12 10:40:45|來源:國際在線|編輯:李邵鵬

  國際在線報道:FT中文網曾報道,2015年12月11日,某大國的駐華大使,邀請歐盟、德國、法國和日本駐華大使,在北京召開了一個有關中國議題的會議,內容是討論是否參與即將於幾天后召開的烏鎮世界互聯網大會。該大國表明瞭自己“不參加會議”的立場,並與其他國家進行了交流。最後的結果是,除韓國外,其他發達國家代表全部缺席烏鎮大會。這次看似普通卻又特別針對中國的會議,是當今國際互聯網治理體系的一個縮影。

  5天后,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在第二次世界互聯網大會上發表主旨演講,向世界闡述了中國對全球網絡空間治理的主張和看法,尊重網絡空間的國家主權,構建多邊、民主、透明的國際互聯網治理體系,成為中國主張的重要亮點,引起了參會國家的普遍共鳴和高度認同。然而,在會場外,一些國家依然不安於集體抵制的“成果”,大肆炒作所謂的“局域網”論,攻擊中國提出的“網絡主權”主張。表面看,是這些國家不滿于中國的互聯網管理政策;實質上,這些無端指摘是為以美國為首的網絡霸權主義作代言。

  網絡主權是主權觀念在互聯網時代的自然延伸。主權是現代國家的根本屬性,是一國在國際上不隸屬於其他任何權威的法律屬性,主權標誌著國家間的平等關係。主權觀念萌芽于古希臘和古羅馬時代,但真正使主權意識崛起、成為現代國家根本屬性的,是一場曠日持久的區域性戰爭——1618年-1648年,由神聖羅馬帝國內戰演變而來的歐洲主要國家捲入的歐洲三十年戰爭,一場為謀求對外擴張、無視他國權益、踐踏他國主權的人間浩劫。三十年戰爭使歐洲付出了慘痛的代價,它吞噬了日耳曼各聯邦國大約60%、波美拉尼亞約65%和西裏西亞25%的人口。戰爭結束後,參戰各國意識到國家間“弱肉強食”的叢林法則罪難深重。為避免悲劇重演,它們發起簽訂《威斯特伐利亞和約》,規定國家無論大小、不論戰勝或戰敗,都能以主權國家的身份參與解決爭端,第一次明確了國家主權的存在和主權平等的原則。

  兩次世界大戰的慘痛教訓,使現代國際法對主權平等的原則進一步強化。《聯合國憲章》開宗明義地宣佈:“欲免後世再遭今代人類兩度身歷慘不堪言之戰禍,重申基本人權,人格尊嚴與價值,以及男女與大小各國平等權利之信念。”《聯合國憲章》第二條的第一個原則即規定:“本組織係基於各會員國主權平等之原則”,奠定了現代國際法主權平等和主權獨立原則的基礎。正是因為主權平等,全球大部分國家才能和平共處,才有了今天較為和平的國際環境和較為良好的國際秩序。

  同主權的産生一樣,網絡主權概念的提出也是為解決當今不合理的國際互聯網治理問題。其實,網絡空間存在國家主權早有定論。早在十幾年前,《日內瓦原則宣言》和《信息社會突尼斯日程》,都有“網絡主權已經成為國際社會真實而客觀的實踐”的類似表述。第六次聯合國大會通過決議,明確“國家主權和源自主權的國際規範和原則適用於國家進行的信息通訊技術活動,以及國家在其領土內對信息通訊技術基礎設施的管轄權”。北約主導制定的《塔林手冊》,也明確承認主權原則適用於網絡空間。這些事例説明,“網絡主權”的理念早已在國際社會得到認可和接受。同時,無論承認與否,捍衛網絡主權都是當今各國的通行做法,網絡主權在現實世界中擁有最廣泛的實踐基礎。即便是大肆宣揚“互聯網自由”的美國,也把網絡安全納入國土安全管理範疇,相繼出臺網絡安全信息共享法案等一系列法律法規,千方百計、煞費苦心地維護其網絡主權。

  一些別有用心的西方國家,打著“互聯網自由”的旗號,不僅不承認中國提出的“網絡主權”主張,還無端指責“網絡主權”是為“壓制信息自由的國家”提供理由。其實,倡導網絡主權與網絡信息的自由流通並不對立。我們倡導網絡主權,目的在於為全球共同建立多邊、民主、透明的互聯網治理新秩序提供準則。正如習近平主席所指出的,網絡空間同現實社會一樣,既要提倡自由,也要遵守秩序。自由是秩序的目的,秩序是自由的保障。一些國家不願意承認網絡主權,本質上是要繼續維持其在網絡空間的“領先”和“霸主”地位,排斥其他主權參與網絡空間治理。現階段,西方國家幾乎壟斷了國際互聯網的關鍵基礎資源,從光纖、PC機到路由器和作業系統,從核心電子元件到基礎通信應用,幾乎所有的互聯網核心技術都掌握它們手中。美國還試圖通過控制和壟斷互聯網領域的關鍵技術,控制他國的政治、經濟、軍事等要害部門的通信中樞,從而使他國的主權事務暴露在美國的單一主權掌控之下。西方國家不承認網絡主權,本質與所謂的“互聯網自由”一樣,其核心就是通過淡化主權色彩、強化霸權邏輯,繼續推行當前國際網絡空間“弱肉強食”“恃強淩弱”的叢林法則,繼續維持和鞏固其在網絡空間的主導和霸權地位。

  中國倡導網絡主權,提倡尊重各國自主選擇網絡發展道路、管理模式和互聯網公共政策等平等參與國際互聯網治理的權利,就是要以主權平等原則,彰顯國際正義;就是要改變個別國家以大欺小、恃強淩弱的不合理網絡秩序;就是要反對只要自己的主權、無視他國的主權,只要自己的安全、無視他國的安全的強權行徑。世界上並不存在適用於所有國家網絡道路的“靈丹妙藥”。主權概念演變和實踐證明,只有尊重網絡主權、不搞網絡霸權、不干涉他國內政,各國堅持同舟共濟、互信互利,摒棄零和博弈、贏者通吃的舊觀念,才是推進全球互聯網治理體系變革、構建網絡空間新秩序的正確前進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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