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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山寨”救護車氾濫招之即來(圖)

2016-05-13 15:10:21|來源:中國江西網|編輯:趙妍

  原標題:南昌“山寨”救護車氾濫招之即來

  文/圖 羅德昌 江南都市報記者李巧

  車頭貼著“120”專用紅十字急救標誌,車廂兩邊標有“救護車”的英文標誌,車頭頂端還裝了專用警報器,這樣的車從外表看上去,就是人們常見的120救護車。可交警卻告訴記者,它其實是一輛民用私車改裝的“山寨版”救護車。

  5月11日,南昌交警發現這輛偽裝的贛ML14×ד救護車”後,兩次設卡才將其攔住。車主李某因為擅改車輛外觀和私按警報器,受到罰款2700元重罰。

  11日、12日,記者調查發現,此類無運營資格、無醫療衛生許可、無收費依據的三無“黑救護車”的租車廣告遍佈南昌市內多家醫院,只要一個電話就可“招之即來”。甚至在部分醫院大門外,“山寨”救護車大模大樣地停靠著,隨時“候命”。

  南昌“山寨”救護車氾濫招之即來(圖)

  這輛“山寨”救護車被交警查處。

  南昌“山寨”救護車氾濫招之即來(圖)

  車內基本醫療設備齊全。

  南昌“山寨”救護車氾濫招之即來(圖)

  這輛“救護車”未標明所屬醫療機構,疑似“山寨”。

  南昌“山寨”救護車氾濫招之即來(圖)

  疑似“山寨”的救護車就停在醫院門口。

  交警卡口自動識別鎖定“假李逵”

  “當時這輛車因為外形和登記信息不符,被卡口電警自動識別後發現了。接到指揮中心指令,我們第一時間在迎賓大道昌南大道口設卡攔截。”11日上午,青雲譜交警大隊一中隊警長羅德昌告訴記者,這輛贛ML14×ד救護車”見到交警示意停車後並沒有減速,而是加速繞道行駛。交警立即第二次設卡,才將車輛截查。

  “車上醫療救護設備還很齊全,從外表上根本看不出是‘山寨的’。”交警驚訝地發現,這輛“山寨”救護車不僅外觀上與正規車相似,車內還備有擔架、呼吸機、電源,裏裏外外倣真度都很高。

  本來普通人是無法從肉眼辨識救護車是否“山寨”的,不過近幾年南昌在城區主要道路上都裝備了“卡口式”電警,經過卡口式電警監控範圍的車輛一旦出現車身外觀形狀或顏色與車輛本身登記信息不符的情況,電警就會通過系統自動識別報警。這輛由白色改裝成120救護車顏色的贛ML14××小車就是這樣被卡口式電警發現的,並立即通知了路面執勤交警。

  由於司機李某擅自改變機動車外形外觀,且有非法安裝警報器和標誌燈具等違法行為,青雲譜交警大隊對其處以罰款2700元的處罰,並收繳其車上的警報器,責令其對車輛恢復原狀。

  醫院“山寨”救護車小廣告滿天飛

  贛ML14××小車司機李某交代,為了長期在南昌各家醫院門口攬活,他特意對原本為白色的全順車進行了改裝,從頭到尾參照正規120救護車樣式打扮。

  11日、12日,記者在省人民醫院、南昌市第三醫院、南大一附院調查發現,這3家醫院的住院部、門診大廳走廊、樓梯、電梯乃至於急診室墻角旮落處,隨處可見招呼“黑救護車”的小廣告。

  為了和正規救護車搶生意,一張粘貼于南昌市第三醫院住院部樓道的“救護車”小廣告還特別標明自己是“醫療護送車隊”,標明車隊備有標準擔架、床位、推車、呼吸機、氧氣瓶等基本醫療設備,並註明是“24小時值班”。這和正規120救護車已無區別,使得部分患者及家屬無法辨別真假。

  除了在醫院大肆粘貼廣告外,許多“山寨”救護車還在醫院大門口蹲守攬客。例如南大一附院周邊路段,記者發現這裡是“山寨”救護車駐點之一,只要患者肯出錢,車輛“隨叫隨走”。昨日下午,記者就在南大一附院急診大樓門口看到一輛“救護車”。這輛全順麵包車車身上雖然標有救護車標誌,安裝了藍色警報器,但車身並沒有按規定噴塗救護車所屬醫療機構標誌,顯然是一輛“黑救護車”。

  “山寨”救護車比定價多收千元

  記者發現,一家名為“華援救護車轉運中心”的企業,其本部雖然設在廣州市,但其租用“救護車”的業務在南昌市也是“蓬勃”開展。

  記者以病患家屬身份致電“華援救護車轉運中心”客服電話要求“租車”。3分鐘後,自稱是南昌地區運營的負責人回電話了。

  “從南大一附院到吉安市中心人民醫院要多少錢?”記者問。

  對方答:“3000塊錢,路費、設備費全包!”

  “這麼貴?能不能便宜點?”記者試圖減價。

  對方一口咬定:“那就2500塊錢,不能再少了!”

  根據現行《江西省醫療服務價格手冊》頒布的有關救護車費20元/3公里(含來回里程)的定價標準,總長約223公里運送費用最多為1486元。兩者收費竟相差1000余元。

  向急救中心求車記者電話被洩露

  昨日下午,記者同樣以病患家屬身份致電120急救中心,稱需從進賢縣人民醫院調車去往南大一附院。在得到一個進賢縣急救中心的座機號碼後,記者撥打該電話,值班人員稱“不出車”。

  幾分鐘後,蹊蹺事發生了。一個以“182-791”號碼開頭的手機號主動致電記者,一名趙姓男子詢問記者是否要去往進賢醫院,稱他可以向記者提供救護車服務。

  “從南大一附院去進賢縣人民醫院多少錢?”記者問。一開始,趙某不肯説實際收費,只是一再表示就是“七八百塊錢”,説到了目的地再收錢。記者一再堅持,趙某最終開價760元,且反復聲明不會出具車費發票或收據。

  實際上,南大一附院至進賢縣人民醫院的里程約為72公里,根據政府定價應收費為480元。趙某的價格比應收費多出280元。

  趙某如何知曉記者有派車請求?怎麼拿到記者的電話號碼?他派出的救護車是否屬於正規醫療機構的救護車輛?記者致電進賢縣急救中心,對方拒絕回答。

  “山寨”救護車無人監管

  記者了解到,南昌市急救中心只能對旗下急救車分站和待命點進行監管。因無執法權,其無法對“山寨”救護車作出任何處理。

  1997年,衛生部頒布實施的《救護車管理辦法》中明文規定,“救護車應由設置單位填具申請書,報經所在地直轄市或縣(市)衛生主管機關核準。”南昌市急救中心相關負責人向記者證實,除其管轄的救護車之外,其他社會上的救護車均屬“山寨”救護車。

  根據《救護車管理辦法》相關規定,“未經核準擅自設置或使用救護車”的,須由其“衛生主管機關會同警察及公路監理機關處理”。但該辦法並未作出具體處理及處罰規定,這令衛生、交通運輸、交警等三家職能部門頗感頭疼。

  “我們只能對車輛違反交通法規的情況作出處罰,車輛用於救護範圍,交警沒有執法依據。”青雲譜交警大隊交警在處理“山寨”救護車時明確表示,如果這輛黑車沒有違反交通法律法規,沒有改裝車輛外形外觀,那麼就算其從事非法醫療救護活動,交管部門也無法對其作出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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