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非法集資涉案超3億 發公告求國家做接盤俠
①惠卡世紀有限公司內的工作平臺。
②涉嫌非法集資的惠卡世紀有限公司CEO何某。
③惠卡世紀有限公司被深圳警方查封。
原標題:非法集資公司山窮水盡 發公告求國家做接盤俠
涉嫌非法集資的深圳惠卡世紀有限公司資金緊張,又遭遇投資人擠兌,公司竟然發佈公告,懇請國家接盤公司並提供庇護。近日,該公司CEO何某被抓獲歸案,涉案金額超過3億元的非法集資案告破。
記者採訪中了解到,近年來,非法集資問題日益突出,以e租寶、泛亞為標誌的大案要案頻發。據公安部不完全統計,非法集資案件由過去的每年兩三千起激增到去年的上萬起,其中案值超過億元的達上百起。
□案例
奇葩公告引出非法集資案
與涉案金額500多億的e租寶相比,涉案金額3億多元的深圳惠卡世紀有限公司只能是小巫見大巫。但一則奇葩公告,讓該公司成為笑談。
今年2月24日,深圳惠卡世紀集團有限公司(下稱惠卡世紀)發佈公告,懇請黨和國家接受惠卡世紀的投靠並提供庇護,讓惠卡世紀變為國家控股企業,“讓我們為國家更高效地效忠奮鬥”。惠卡世紀董事長兼CEO何某聲稱要在2023年12月31日前,將惠卡打造成為世界100強科技及服務企業,全球最大的消費購物平臺。
公告一齣,引發一片譁然。次日上午9時許,何某在皇崗口岸被蹲守一夜的深圳經偵辦案民警抓獲,惠卡世紀案發。
5月7日,惠卡世紀的辦公場所已被警方查封,辦公地點到處張貼著一些雷人標語,“敢想敢做,興業報國,踐行使命,行善五洲”“為人類社會的和諧和平,為人們生活更加美好貢獻力量”等等。
“讓國家接盤是因為那個項目對國家有利。”當天,在全國最大的看守所——寶安看守所,身著號服的原惠卡世紀董事長兼CEO何某,談起那份“奇葩”公告,仍然振振有詞,“我並不是要把包袱甩給國家。”
“80後”何某是貴州德江人,高一輟學。打過工,擺過地攤,還在山東賣過海景房。面對記者,何某仍然雷語不斷。何某説自己(初中)一畢業就有了夢想,“一直在追求做像阿裡巴巴、騰訊一樣的商業帝國”。何某稱自己輟學後一直在自學歷史、各種創業管理、勵志成功學等等,“如果現在寫書都可以。”何某認真地説。
據深圳警方調查,何某在山東和湖南期間曾因盜竊和搶劫被處理過。之後,何某到過香港,2013年回到深圳。當年4月8日,何某註冊創立惠卡世紀,註冊地址為深圳龍華新區某酒店。
何某做惠卡世紀最初的構想是線下O2O和線上電商的平臺。百度百科中“惠卡”的詞條顯示,“惠卡是一種消費分紅優惠卡,消費享受商家折扣的同時還能享受惠卡公司的消費分紅等”。
這種模式並未持續多久,2014年,何某發現公司沒錢了。
苦於無處借錢的何某想到了當時正火的互聯網金融,“可以用互聯網金融為這個全球超級平臺的構想提供翅膀”。在何某的構想中,惠卡世紀類似于P2P平臺和風投機構,一方面讓投資人通過平臺投資他自己的項目,另一方面他拉來一些有項目但無資金的創業者,他負責租用辦公室,購買設備,同時也是投資人和創業團隊的一員,“不是簡單的借貸,是要與創業者共同創業,相當於創客”。
按照自己的“構想”,何某先後推出了7個理財項目,包括“脫貧寶”“農村寶”“電影寶”“創業寶”“惠信錢包”“人人創”“惠信寶”等,並承諾年化收益率為8.8%-14.6%,而且保本提息,可隨時提現。
何某這種天花亂墜似的投資模式及高回報迷惑了大量的投資人。通過在網上發廣告、QQ發消息、線下發傳單等方式,惠卡世紀發展會員3萬餘人,涉案金額達3億多元。
每月上千萬工資來自投資
據警方調查,惠卡世紀集團註冊了11個公司,有業務往來的只有惠卡世紀一家,其他10家全是空殼公司。何某本人也承認,這些項目中,至今沒有一個實現盈利。
深圳經偵支隊副大隊長姚志亮告訴記者,惠卡世紀的很多項目都是心血來潮,沒有任何的論證和相關考察,有的甚至還只是構想。而惠卡世紀宣稱的高檔飲食,只是一家快要倒閉的社區食堂;所宣傳的連鎖店,只在其公司門口有一家,貨架上的貨品很少,“只是一個噱頭”。
何某承認,在目前沒有盈利的階段,利息只能靠投資人持續投資來支付,也就是後期投的錢支付前期的利息,“初級階段就是這個模式。”何某並不諱言。而惠卡世紀上千名員工每月上千萬的工資,同樣也來自投資人的投資。
2015年春節前,由於負面新聞纏身,惠卡世紀出現擠兌風波。何某又想出了限制投資人提現的對策,先是將提現時限由30天延長至48天,後來再延至60天,直到一年。之後,何某又拋出那則奇葩公告。
2月下旬,何某在皇崗口岸被抓,警方當場繳獲13台電腦、4枚公章,據警方調查,此時何某準備取得關鍵證據後轉移香港並潛逃。
雖然已經身陷囹圄,但何某仍然雷語不斷。他聲稱自己出去後可以再做成項目,獲得新的投資,當做到市值四五億的時候,就賣掉50%還錢,還可以做一個世界級企業,“我堅信項目還會有人投資。”何某還説,他可以寫書,一本書能賺幾十萬,還可以給創業者提供諮詢服務,以自己失敗的經驗教訓做創業研究,做創業者的顧問。
□講述
追求高利息致損失慘重
“人畢竟是貪的嘛,開始想著賺一點,見很賺錢就慢慢地往里加投,最後雞飛蛋打。”惠卡世紀的投資人謝先生懊悔地説。
“當初確實沒有向投資人進行風險提示,投資是有風險的,作為一個成熟的投資人應該意識到這一點,不需要我們説。”何某告訴記者。
謝先生是惠卡世紀的投資人之一,他總共投了8萬元。
去年7月份,在惠卡世紀搞的一次雙倍返利活動中,謝先生被拉下了水,“當天投資可以享受雙倍的收益,好像是32%還要多”,一萬塊錢一天可以拿到9塊錢的利息,利息每天到賬,本金30天后可以隨時取出來。誘惑之下,謝先生投了1000元,後來慢慢地再投1萬、2萬,到了當年10月份,總共投入8萬元。起初每天都能收到利息,到去年年底,謝先生共收到1萬餘元利息。但過了春節後,公司就將本金的提取時間延長,本金至今還有5萬未能取出。
謝先生説,他對惠卡世紀的項目沒有實地考察過,對其宣傳的什麼創業寶之類的並不太懂,“投完之後就都沒管”,也不再看,只顧著收取利息,“利息這麼高,提現又快,就被衝昏了頭腦”。
謝先生稱很多人跟他一樣,“人畢竟是貪的嘛”,開始想著賺一點,利息又穩,就慢慢地加投,“所有的投資人都是這樣子,最後雞飛蛋打”。
謝先生並不算損失最嚴重的,1989年出生的范先生投了16萬,而且有一部分是借的,甚至還有一部分是銀行貸款,只拿回少量的利息,“當時拿錢(利息)拿得開心,沒有想那麼多”。
今年30歲的黃先生在國企上班,月工資只有3000多元,他在惠卡世紀投入了12萬元,只提出來幾千元的利息。黃先生承認,他不太知道那些什麼寶什麼寶具體對應的都是什麼業務,“我只在乎他的收益回報高”。
中國政法大學互聯網金融研究院院長李愛君表示,從最後的結果來説,投資者是一個受害者,因為財産被剝奪了。但在最初的投資中,投資人是不是也有責任,是不是由於自己的不理性,沒有認知,有賭博的心理,導致財産的損失。
李愛君認為,投資是一個持續的行為,最多只能拿出月工資的十分之一進行投資,不能把積蓄一次性投到某一個産品或機構,“大部分投資帶有賭博性質”。
□分析
很多人想“賺一把就跑”
多名投資者表示,雖然他們知道這種模式存在問題,但也是想著賺一把就跑。
中央財經大學法學院教授、預防金融證券犯罪研究所所長郭華表示,高利息意味著高風險,根據規定,年利率一般不超過20%,最高不得超過36%。對於這種高利率,要考慮到公司的運營成本,如果利率超過營利的利潤,高回報一定是虛假的。
2015年,銀監會、工信部、人民銀行、工商總局曾對“金融互助社區”進行過風險提示,提示這種打著“境外名人”旗號、承諾高額收益,引誘公眾投入資金的運作模式存在風險。但記者採訪發現,仍有不少人樂此不疲,尤以玩MMM金融互助的居多,儘管被媒體質疑為龐氏騙局。多位投資者告訴記者,雖然他們知道這種模式存在問題,但也是想著賺一把就跑。
對於這些流行比較廣的資金互助和慈善互助模式,公安部經偵局涉眾型犯罪偵查處處長劉路軍表示,參與的人是能夠了解到的,“錢怎麼來,收益怎麼來?是靠後面的人鋪墊的,需要拉人進來填坑”,而一旦沒有人來填坑,投資者的錢就沒有了,“實際上是把自己的幸福建立在別人的痛苦之上”。
對於此類投資者,劉路軍認為要分為兩類,一類是投機心理,掙點錢就走了,一類是坑人的心理,“明明知道資金互助是有問題的,甚至是犯罪,還要拉人來填坑”,這種人是打擊處理的對象。
□現狀
非法集資案件成倍增長
去年全國偵破非法集資案件超過1萬起,其中涉案金額超過億元的達上百起。
劉路軍告訴記者,2015年全國公安機關偵破的非法集資案件超過1萬起。據不完全統計,涉案金額超過億元的達上百起。今年一季度,立案數已經達2300余起。從2001年起,基本都是兩三千起。最近兩年,非法集資案攀升明顯,2014年更是急劇攀升,“翻倍增長”。此外,涉案金額在增加,涉及的人員和地域非常廣泛,危害越來越嚴重。
在這些非法集資案件中,東部發達地區,絕對數量多,像江浙一帶因為經濟比較活躍,是非法集資案件的傳統高發區域。而中西部地區的增幅較大,其中有25個省份的增幅達到了50%以上,“有些省份達到了2倍、3倍,甚至更高”。
據介紹,受騙人群中,中老年的辨識能力差,風險承受能力也差一些,容易被街頭髮廣告、電話推銷,以及發紀念品的非法集資活動所吸引。在網絡借貸案件中,年輕人由於對電腦更熟悉和對新事物的了解程度更強,容易被吸引進去。
前十幾年,非法集資主要是以礦産開發、種植業、養殖業等為主,這幾年隨著新金融業態的出現,非法分子傾向於使用新的手段。
分析非法集資增多的原因,李愛君認為,互聯網發展後,網絡帶來犯罪成本降低,集資速度快,效率提高。一些違法犯罪分子具有專業性和技術性,找專業人士背書,迷惑大家。還有一些非法集資平臺,通過種種結構設計,規避法律,看起來是合法的。如此複雜的多層次結構設計,專業人士都很難看出來,更不要説普通老百姓。
李愛君告訴記者,非法集資侵害的是公民的財産權,投資人的財産多是省吃儉用的,投資是抱著要增加財富的想法。在投資後不但沒有增加,反而連本金也沒有了,就容易出現其他問題,影響社會秩序的穩定。
□監管
P2P平臺監管細則有望出臺
今年1月,銀監會就P2P監管細則公開徵求意見,如何監管、監管到什麼程度、是否需要準入條件,目前還存在不同的意見。
據郭華介紹,在目前狀況下,非法集資一般由地方政府的金融辦或金融局對P2P平臺代行監管。目前對於非法集資的監管,主要是通過預警機制進行排查,通過投訴或其他信息的收集和整理確定其是否非法集資。
根據郭華的説法,目前中國的P2P平臺存在3種情況,一種就是為了違法犯罪而成立,應該堅決打擊。還有一類在成立之初是合法的,但在運營過程中,出現了違規情況,應通過監管進行整改。第三種則是本身是合法的,由於和其他機構的相互關聯,導致其陷入違法犯罪的境地,應該通過制度之間的隔離,限制其做與P2P無關的業務。
P2P平臺近兩年為何如此之火?郭華認為,這有三個原因,經濟下行壓力導致投資渠道不暢,銀行利息下降,已經富裕的民眾有投資的願望等,但也帶來三個問題。首先是在投資過程中有一個獲利的當先性和風險的滯後性,使人追求眼前的利益過重。此外,由於資本市場和實體經濟發展過程中,資本市場掙錢比實體市場更容易,大家容易對資本市場盲目崇拜。第三,由熟人社會向陌生社會的轉型中,信息的披露更需要全面和徵信,但我國的徵信恰恰不發達,再加上互聯網的虛擬性,導致信息的不對稱,容易導致人盲目地追求利益。
李愛君表示,企業註冊門檻低,沒有準入要求,是P2P快速發展的原因。但民間借貸不能僅靠行政監管,這達不到最終的理想結果,每個人都可以成為投資者,因此還需要每個投資者自我保護。
據劉路軍介紹,目前國家層面和各地也在建立舉報獎勵制度,鼓勵老百姓發現風險問題,及時舉報。
2015年,人民銀行、公安部、工業部等十部門發佈《關於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明確由銀監會對P2P平臺進行監管。今年1月份,銀監會也就P2P監管細則公開徵求意見,但目前仍未正式出臺。如何監管、監管到什麼程度、需要不需要準入條件,目前還存在不同的意見。
□連結
非法集資十大特徵
1。以境外公司名義,虛假宣傳所謂投資境外理財、黃金、期貨等項目,有的在境外,如港澳臺、東南亞國家的高檔酒店召開“投資”推介會;
2。接受投資款的賬戶是以外國人名義在境內開立的賬戶;
3。許諾高收益的公司的網站註冊地、伺服器所在地在境外或公司高管係外國人,進行虛假宣傳;
4。以網絡虛擬貨幣升值、現貨交易、資金互助、黃金、貴金屬、期貨、外匯交易等為噱頭,引誘投資人投資,尤其是鼓勵發展他人並給予提成;
5。頻繁變換網站名稱、投資項目;
6。公司網站無正式備案;
7。以個人賬戶或現金收取資金,現場或即時交付本金即給予部分提成、分紅、利息;
8。許諾超高收益率,尤其是許諾“靜態”、“動態”收益;
9。明顯超出公司註冊登記的經營範圍,尤其是沒有從事金融業務資質;
10。在街頭、超市、商場等人群流動、聚集場所擺攤、設點發放“理財産品”廣告,尤其以中老年人為主要招攬對象。
京華時報記者袁國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