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近平治國理政關鍵詞:維護憲法權威 捍衛憲法尊嚴

2016-05-14 10:19:32|來源:人民網|編輯:楊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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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宣誓:忠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維護憲法權威,履行法定職責,忠於祖國、忠於人民,恪盡職守、廉潔奉公,接受人民監督,為建設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的社會主義國家努力奮鬥!”今年2月26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在人民大會堂首次舉行憲法宣誓儀式。宣誓臺前,領誓人左手撫按憲法、右手舉拳,在國徽下莊嚴宣讀誓詞。

  短短70字的誓詞背後,顯示出中共對憲法的高度尊重和對法治的堅定信仰。從2014年首次提出,到2015年以國家立法形式確立,再到2016年正式實行,憲法宣誓制度正從文件走入公眾視野,成為中國政治生活的重要內容,彰顯出法治的力量。

  法治精神的生動表達

  2014年10月,中共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建立憲法宣誓制度。2015年7月,這一制度經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規定包括國家主席、國務院總理在內的經人大及其常委會選舉或者決定任命的國家工作人員,正式就職時公開向憲法宣誓。

  為何要建立憲法宣誓制度?習近平在《關於〈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的説明》中指出,憲法宣誓制度是世界上大多數有成文憲法的國家所採取的一種制度。在142個有成文憲法的國家中,規定相關國家公職人員必須宣誓擁護或效忠憲法的有97個。這樣做,有利於彰顯憲法權威,增強公職人員憲法觀念,激勵公職人員忠於和維護憲法,也有利於在全社會增強憲法意識、樹立憲法權威。

  可以説,憲法宣誓提醒了宣誓人3個最基本的問題:為了誰、依靠誰、我是誰,以時刻銘記自己的權力來自人民。同時,宣誓也是一種莊重承諾:誓言接受公眾監督,違反誓言要被追究責任。

  從新任省長到入額檢察官、新錄用公務員……手持憲法面對國徽宣誓——這一莊嚴的場景,越來越多地出現在大眾面前,成為弘揚法治精神的生動表達。

  憲法偉力出自真誠信仰

  “憲法是一張寫著人民權利的紙。”作為國家的根本大法,憲法是國家機構産生的合法性來源,也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核心和基礎。憲法宣誓制度建立的背後,是憲法在中國政治生活中地位的進一步凸顯。

  就憲法地位、憲法實施、憲法監督、憲法學習等問題,習近平多次作出重要論述。

  2014年11月,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決定,將12月4日設立為國家憲法日。2014年12月3日,在首個國家憲法日到來之際,習近平作出重要指示強調,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堅持依法治國首先要堅持依憲治國,堅持依法執政首先要堅持依憲執政。

  “憲法的根基在於人民發自內心的擁護,憲法的偉力在於人民出自真誠的信仰。”2012年12月4日,習近平在首都各界紀念現行憲法公佈施行30週年大會上講話指出,只要切實尊重和有效實施憲法,人民當家作主就有保證,黨和國家事業就能順利發展。

  2015年2月2日,習近平在省部級主要領導幹部學習貫徹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專題研討班開班式上發表重要講話強調,領導幹部要系統學習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準確把握我們黨處理法治問題的基本立場。首要的是學習憲法。

  讓憲法更有尊嚴更有力量

  除了建立憲法宣誓制度,中共十八屆四中全會以來,憲法的實施和監督工作不斷加強,維護了憲法的權威和尊嚴。

  2015年,30多名中管幹部被立案審查,40多名中管幹部因嚴重違紀被開除黨籍,反腐敗保持高壓態勢不放鬆,充分證明任何黨的組織和個人都沒有超越憲法法律和黨紀的特權。

  在“七五”(2016—2020年)普法宣傳教育中,憲法宣傳教育居於首要位置。由憲法確立的我國國體、政體、基本政治制度、基本經濟制度、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等內容,將成為學習宣傳的重點。同時,國家工作人員將在憲法宣誓前專題學習憲法。

  今年1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審議通過《關於完善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制度的意見》,提出堅持把學習憲法放在首位,自覺遵守憲法,維護憲法實施。

  “國家憲法日”設立1年多來,各地各部門用多種多樣的活動宣傳,普及憲法知識,讓民眾親身觸摸憲法、感悟憲法,把憲法精神浸潤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

  不可否認的是,目前我國憲法實施的監督機制和具體制度還不夠健全,一些領導幹部依然存在憲法意識薄弱的問題。解決這一問題,需要進一步學習了解憲法,更加尊崇和敬畏憲法。建立憲法宣誓制度,實行憲法宣誓,正是一個有力抓手,有利於促進憲法實施,讓憲法更有尊嚴和力量。(記者 劉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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