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司機受傷路邊躺一夜 稱遭乘客毆打被勒索10萬元
原標題:滴滴司機受傷路邊躺一夜 稱遭乘客毆打被勒索10萬元
16日淩晨,在洪樓廣場附近,一名中年男子躺在地上,紋絲不動,直到早上才被人發現。據了解,他是一名滴滴快車司機,被3名乘客毆打後,扔到了路邊。
■蹊蹺
滴滴司機路邊躺一夜,頭部面部均有傷
16日早,在洪樓廣場附近,過路市民王(化姓)先生看到一名中年男子躺在路邊一動不動,便撥打了120急救電話。醫護人員趕到現場,對躺在地上的男子進行了詢問。“那人説自己沒有喝酒,也沒有病,但是看著有氣無力,連話都説不全,把我嚇壞了。”王先生説。
據120醫護人員介紹,當時該男子只能簡單回答是與不是。在該男子的手機上,醫護人員找到了其家人的電話,但都在外地。為了保證該男子的安全,醫護人員將他送往了濟南醫院,“男子頭上有傷,我們對他做了進一步檢查。後來他已無大礙,我們就協助他報了警。”
醫護人員稱,該男子面部還有輕微的挫裂傷,“他看著有四五十歲,説自己剛幹滴滴快車,才20多天,就出事了,被打後在路邊躺了一夜。”
■探因
稱淩晨遭3名男乘客控制,並被索要10萬
在這名滴滴司機身上到底發生了什麼?其朋友徐先生説,事情發生在16日淩晨3點左右,“我朋友駕車行駛到歷山路時,上來了3名男青年,也就20歲左右,他們是通過滴滴打車軟體聯繫的司機。上車後不久,就出事了,他們控制住了我朋友,開始威脅。”
據了解,3人先是控制住了車子的方向盤,車連闖了3個紅燈。之後,3人開始索要錢財。“一開始要10萬,我朋友説沒有,後來説5萬,也沒有,然後是2萬,讓微信轉賬。”徐先生説,由於當時朋友身上錢不多,3名男子見索要不成,便動了車子的主意。
“3個人還帶著本子,讓我朋友寫下了車輛轉讓的承諾書。後來我朋友被迫坐到路邊,可能是因為太害怕了,年紀也大了,一會就暈過去了。”徐先生説,自己的朋友和這3名男青年並不認識,也沒有過節。
目前,被打的滴滴司機已經出院,車上物品均沒有丟失,“我們已經報警了,希望能找到這3個青年,給個説法。”徐先生説。據了解,此事警方正在調查核實中。
背後隱憂
司乘雙方安全,究竟何時有保障
【司機吐槽】 為了安全,選擇性接活
乘客遭快車司機掌摑等事件屢有媒體報道,但快車司機遭到乘客毆打並索要錢財的情況,滴滴公司公關部工作人員稱,還是第一次聽説。不過,也有滴滴司機表示,類似的事自己遇到過。
嚴先生是2015年6月份加入的滴滴快車隊伍,他説自己主要利用週末或下班時間拉活,也曾遇到過乘客不文明的行為。“有上車後態度不好的,有喝了酒借著酒勁胡言亂語的,什麼樣的乘客都有。”為了自己的安全,嚴先生想了一個法子:拉活只到晚上10點,路途遙遠偏僻的地方不去。
同為滴滴司機的陳先生説,遇到態度不好的乘客,自己也只能忍著。“什麼樣的打車人都有,我們客客氣氣,也許能少找點麻煩。”同時,陳先生説自己也有“私心”:不拉喝酒的乘客,深夜不拉成幫結伴的。“聯繫乘客的時候,我一般會先問清楚。”
【監管空白】 司乘雙方被保護問題仍未立項
16日,記者聯繫到了滴滴打車公司公關部一工作人員,她表示已了解相關情況,並向上級彙報,“如果這位被打司機有什麼需要,可以聯繫我們的客服電話,通過註冊手機號,我們從後臺可以調取他的行車記錄,訂單即使被刪掉,也可以通過後臺進行恢復。”
該工作人員還説,對於司機和乘客在行車過程中的人身安全,滴滴公司沒有辦法進行保護,“這就和計程車是一樣的。不過我們會引導司機,保護司乘雙方安全。像雙方發生肢體攻擊這樣的情況比較少,我們也還在研究,怎麼更好保護雙方。”
據了解,普通司機加入滴滴打車隊伍門檻極低,“需要他們的身份證、駕駛證及行車證,就可以加入我們。至於乘客,無論是什麼樣的人,我們無法約束他們打車的權利。”
在滴滴打車軟體中,有一頁為《滴滴出行安全管理工作指引》,主要是規範滴滴專車、快車駕駛人及車輛管理的,其中有滴滴平臺司乘意外險(意外身故/傷殘100萬,意外醫療20萬,猝死20萬,保障範圍包含滴滴車輛駕駛員和所有乘客)一項,“對於駕駛員有一定的保護。”工作人員表示。
【專家説法】 偶然孤立情況有多發態勢
山東大學心理學教授宋微濤表示,司機與乘客發生衝突屬於偶然孤立的情況,且各有各的原因,主要分為社會原因和個人原因。
“社會大環境下,如工作生活壓力大,導致個人情緒容易波動,一遇到刺激的事情,便容易發生攻擊。又如社會浮躁,缺失公共道德,導致人心浮躁,情緒不平和,易怒。個人的情況就分為很多種,比如現在的青年人,有些是留守兒童進入社會,本身對於社會就有著強烈的不滿情緒,報復社會等等。”宋微濤説。
同時,隨著社會大環境發展和個人情緒積累,這種偶然孤立情況有多發態勢。“社會上的人員良莠不齊,如果經過正規培訓還好,沒有培訓過的,比如黑出租,又沒有相關嚴格的規定及法律制約,個人再無法管理好自己的情緒,很容易造成對他人、對自己的傷害。”宋微濤説。
【律師説法】 未簽勞動合同,就不受公司保護
山東新亮律師事務所律師王新亮説,如果滴滴快車司機是通過網上註冊,成為公司一員,並未簽訂勞動合同的話,那麼不形成勞動關係。“如果發生意外,就與滴滴公司沒有關係,公司也不需要負責任,如果雙方簽訂了勞動合同,司機在工作期間受傷害,那麼就應由公司負責。”
乘客與司機不同,“在乘坐計程車時,受到了司機或者其他外力導致的身體傷害,可以追究打車平臺的責任,追問是否是平臺把關不嚴,導致司機對其進行傷害,可以尋求法律保護。”王新亮説。
相關連結 這些年,扇在司乘雙方身上的“巴掌”
有關於司乘雙方安全受威脅的新聞屢屢見諸報端,有網友表示,如何監管並給予保護,有關方面應迅速拿出措施。
■2016年5月 北京市民王女士聚餐後通過滴滴平臺叫了一輛快車回家。王女士稱,該司機在行程中屢次對她猥褻。
■2016年2月 杭州一快車司機因訂單突然被取消,竟扇乘客巴掌。
■2016年1月 廣州的滴滴專車司機楊先生因拒絕乘客的超載要求而被打,導致他左手臂出現粉碎性骨折。‘
■2015年11月 硚口一快車司機被回頭客忽悠,騙去了自己的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