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約車的“安全問題”該認真解決了
據報道,去年10月交通部公佈並向社會徵求意見的《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暫行辦法》),有望在今年5月正式 頒布實施。《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對網約車司機和車輛進入運營,規定了比較嚴格的條件,要求司機取得相應準駕車型機動車駕駛證並具有3年以上駕駛經歷,經 考核合格取得預約計程車汽車駕駛員類別的從業資格證;車輛使用性質登記為出租客運,需要取得出租汽車類別的《道路運輸證》,等等。
從交通部制定《暫行辦法》的初衷和徵求意見的情況看,正式頒行的《暫行辦法》,將保留對網約車司機和車輛規定的嚴格條件,至少不大可能作根 本性改動。之所以規定這些嚴格條件,主要是為大幅提高司機和車輛進入網約車服務的門檻,加強對司機和車輛進入運營的審核和監管,強化對乘客人身財産安全和 出行安全的保障。
近段時間,一些網約車平臺不斷鬧出負面新聞,加劇了公眾對網約車服務安全性的擔憂。5月2日晚,深圳一名滴滴公司網約車司機涉嫌搶劫並殺害 一名女乘客,嫌疑人潘某已被警方抓獲。據查,涉案司機潘某是用真實身份證、駕駛證和行駛證在順風車平臺註冊並通過審核,案發時其車輛牌照係臨時偽造。4月 初,廣州市番禺區法院一審以強姦罪判處司機馮某有期徒刑3年3個月。去年7月21日淩晨,馮某通過打車軟體接單,途中採取暴力、脅迫手段,對坐在后座的女 乘客實施強姦並導致其受傷。
從這些案例可以看出,一些網約車平臺缺乏應有的安全監督,對安全生産的投入嚴重不足。為了與競爭對手搶佔市場,一些網約車公司對司機駕齡、 素質、車況等的要求一降再降。一個有私家車的司機不管有無足夠駕駛經驗或肇事記錄,只要通過網絡上傳身份證、駕駛證和車輛相關材料(行駛證、交強險保單 等),幾分鐘就能註冊成為一名專車、順風車司機。有的約車軟體設計上存在漏洞,乘客通過約車平臺不能看到完整車牌,導致實際乘坐車輛與之前預約車輛的“貨 不對板”,這些都造成了較大的安全隱患。
加入網約車平臺的私家車基本上都是小、微型機動車,按照現行《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規定》,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無使用年限,小型、微型 出租客運汽車使用年限為8年,其他小型、微型營運載客汽車使用年限為10年。交通部即將頒行的《暫行辦法》如果保留對網約車司機和車輛的嚴格規定,私家車 加入網約車運營就需要變更車輛性質,報廢年限就變成8年或更短,這將對網約車C2C模式構成巨大衝擊。
有人説,網約車是共享經濟時代最偉大的發明之一,唯一的不足就是安全缺少保障。的確,一路野蠻生長的網約車行業,需要加以規範並及時彌補安 全短版。希望網約車管理《暫行辦法》,能為提高司機和車輛的進入門檻,加強對司機和車輛的審核監管,加大對安全生産的投入力度,提供一個支持。(洪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