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記者在美調查槍殺黑人案被捕 被要求“噤聲”
原標題:採訪被捕 美記者被“噤聲”
2014年,四名來自不同國家的記者在美國中部密蘇裏州聖路易斯縣弗格森市採訪時,遭當地警察逮捕。2015年3月,四人怒將聖路易斯縣警局告上法庭。《赫芬頓郵報》本月16日披露,雖然四人上週三與警方達成和解,但他們卻被要求“噤聲”,不得公開討論一切有關和解的話題。
莫名被捕
2014年8月,弗格森市白人警察達倫·威爾遜槍殺黑人青年邁克爾·布朗,激起眾怒。而後,聖路易斯地區大陪審團根據既有證據材料,決定不起訴威爾遜。弗格森民眾對大陪審團的決定極為不滿,示威抗議愈演愈烈,甚至蔓延至東西海岸。
採訪過程中,來自不同國家的多名記者在弗格森被捕,其中就包括提起訴訟的四位:來自美國“截擊”網站的記者瑞安·德弗羅、自由撰稿人盧卡斯·赫姆斯米爾、來自德國《世界報》日報的安斯加爾·格勞和為德國地區報紙寫稿的弗蘭克·赫爾曼。
警方的逮捕理由是記者們“聚眾”或“參與示威”,但包括四人在內的多名記者表示,他們採訪時完全遵守警方要求,警方的目的是干涉他們的工作。
德弗羅和赫姆斯米爾在訴訟中稱,面對警察時他們高舉雙手,表明自己記者身份,身上還有媒體標識,但警察仍用橡膠彈向他們射擊,最後兩人被送至監獄。
格勞稱,聖路易斯縣一名警察曾説,格勞應該以自己是一名記者而感到羞恥。此外,這名警察還稱記者們在報道中“都對弗格森的現狀説謊”。
赫爾曼則説,他被捕時身上有媒體標識,手中還拿著相機。絕大部分記者都在遭羈押數小時後被釋放,逮捕和釋放都沒有明確和正當的理由。警方也因對記者的不公處置飽受非議。
全部“噤聲”
在經歷一年多訴訟過程後,四名記者本月12日與聖路易斯縣警方達成和解。雙方對外有一份簡短聲明,但對和解細節卻諱莫如深。
《赫芬頓郵報》稱通過查閱法院公開記錄找到一份副本,副本裏有雙方和解的諸多細節,其中就包括四名記者“不能公開和解的任何細節”。
報道稱,聖路易斯縣警局將掏出7.5萬美元了結官司。所有警察還將接受強制在職培訓,學習如何與媒體打交道,特別是尊重媒體記錄警方行動的權利。
在雙方正式和解後60天內,警方將啟動這項培訓,並將請來號稱深諳與媒體如何打交道的“資深教官”。
同時,警方保證將“不會在公開場合無理由干涉媒體對當地或國際事件的採訪、拍照或攝像”。記者採訪時,警方不能威脅、阻礙記者或打斷記錄;同時,記者需“保持距離”,不能阻礙警方行動。據新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