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正在制訂《衛星導航條例》確立北斗法律地位
新華社長沙5月19日電(楊春雪、鄧孟)記者19日從正在長沙召開的第七屆中國衛星導航學術年會上獲悉,目前我國正在制訂《衛星導航條例》,並已列入《國務院2016年立法工作計劃》。這將成為我國首部衛星導航領域的行政法規,保護北斗系統提供可靠服務,提高北斗系統法制化管理水準。
中國衛星導航系統管理辦公室主任冉承其介紹,《衛星導航條例》將規範我國衛星導航領域相關活動,確立北斗系統作為國家空間信息基礎設施的法律地位,推動北斗應用及産業發展。
作為中國完全自主知識産權的民族品牌,北斗系統是中國重大信息基礎設施。2012年底正式提供區域服務以來,系統連續穩定運行,性能指標穩中有升,滿足10米指標要求,部分地區性能優於承諾指標。
自2015年以來,我國已成功組網發射了5顆新一代北斗導航衛星和1顆區域服務備份衛星,將適時入網提供服務,可進一步提高北斗系統可靠性和服務性能,併為系統服務向全球拓展奠定堅實基礎。
根據北斗系統全球組網建設計劃,2018年將率先為“一帶一路”國家提供基本服務,2020年形成全球服務能力,建成國際一流的全球衛星導航系統。
我國高度重視並積極推動衛星導航産業發展,先後發佈了《關於促進信息消費擴大內需的若干意見》《國家衛星導航産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從國家層面對衛星導航産業長期發展進行了總體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