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政協原副主席韓先聰被訴受賄2328萬 當庭認罪
中新網5月19日電 據福建省南平市南平市中級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消息,安徽省政協原副主席韓先聰受賄、濫用職權案今日一審開庭。韓先聰被控直接或通過其親屬非法收受他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2328萬餘元;造成國家財産損失共計人民幣2.22億余元。韓先聰當庭表示認罪、悔罪。
2016年5月19日,福建省南平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安徽省政協原副主席韓先聰受賄、濫用職權一案。
福建省南平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2003年至2014年,被告人韓先聰利用其擔任中共安慶市委書記、中共滁州市委書記、“大滁城”建設指揮部政委,安徽省人民政府秘書長,安徽省政協副主席等職務上的便利,為十八家單位和個人在土地出讓、項目建設、工程承攬、職務晉陞等事項上謀取利益,直接或通過其親屬非法收受他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2328萬餘元。此外,韓先聰還徇私舞弊,違反相關規定,為有關公司或企業低價獲取土地使用權、減收土地逾期付款違約金等事項提供幫助,造成國家財産損失共計人民幣2.22億余元。
庭審中,公訴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韓先聰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表了意見,韓先聰還進行了最後陳述,並當庭表示認罪、悔罪。韓先聰的親屬、全國和福建省兩級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新聞記者及各界群眾60余人旁聽了庭審。
庭審結束後法庭宣佈休庭,擇期宣判。
2014年7月12日,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發佈消息,安徽省政協副主席韓先聰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組織調查。
2014年12月11日,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發佈消息,韓先聰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經查,韓先聰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鉅額賄賂;濫用職權造成國有資産重大損失;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多次接受公款宴請。
同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網站發佈消息,最高人民檢察院經審查決定,依法對安徽省政協原副主席韓先聰以涉嫌受賄罪立案偵查並採取強制措施。
2015年12月22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網站發佈消息,安徽省政協原副主席韓先聰涉嫌受賄、濫用職權一案,由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福建省人民檢察院偵查終結後,移送福建省南平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2016年5月19日,福建省南平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安徽省政協原副主席韓先聰受賄、濫用職權一案。
韓先聰 資料圖
韓先聰簡歷
韓先聰,男,漢族,1955年11月生,安徽肥西人,1982年1月參加工作,1984年7月加入中國共産黨,中央黨校研究生學歷,農學學士學位。曾任十一屆安徽省政協副主席,省政府秘書長、黨組成員,省政府辦公廳黨組書記,安徽行政學院(安徽經濟管理學院)院長(兼)。
1977年9月任肥西縣新倉中學民辦教師;
1978年1月至1982年1月在安徽農學院農學系農學專業學習,畢業後歷任省農牧漁業廳政治部幹部科工作人員、副科長、科長;
1987年6月起歷任省政府辦公廳正科級秘書、副處級秘書;
1991年12月起歷任省農經委生産管理處副處長、處長兼省農業開發辦公室主任;
1995年5月任省農業廳副廳長、黨組成員(1994年10月至1996年7月挂職任巢湖市〈縣級〉市委副書記;
1998年9月至1999年7月在中央黨校中青年幹部培訓班學習);
1999年8月任安慶市委副書記(1998年9月至2000年9月在安徽大學經濟學院政治經濟學專業研究生課程進修班學習);
2001年2月任安慶市委副書記、市長(1998年9月至2001年7月在中央黨校研究生院在職研究生班法學理論專業學習);
2003年4月任安慶市委書記;
2004年2月任安慶市委書記、市人大常委會主任;
2008年2月任滁州市委書記;
2009年1月任滁州市委書記、市人大常委會主任;
2012年2月任省政府秘書長、黨組成員,省政府辦公廳黨組書記,安徽行政學院(安徽經濟管理學院)院長(兼);
2013年1月任省政協副主席,省政府秘書長、黨組成員,省政府辦公廳黨組書記,安徽行政學院(安徽經濟管理學院)院長(兼)。(簡歷來源:安徽政協官網)
2014年12月11日,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發佈消息,韓先聰被開除黨籍和公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