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範高干家屬經商五地試點 三地巡視中存在問題
原標題:規範高干家屬經商五地鋪開試點
5月23日下午,新疆召開視頻會議,對自治區規範領導幹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經商辦企業行為工作進行動員部署。至此,今年4月中央深改組第二十三次會議確定的北京、廣東、重慶、新疆作為相關試點省份均已完成了部署。此前,上海市已經先行試點了一年時間。
近三十餘年來,中央有關規範幹部及家屬違規經商的法規並不少,但始終未能取得長效。從此輪試點的背景、試點省份的規定和要求看,深改組這一部署聚焦關鍵人群,試圖建立常態化的核查和監督機制。
11省份巡視發現幹部親屬違規經商問題
領導幹部經商辦企業,是多年來存在的問題。關於規範領導幹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經商辦企業的紀律要求,黨和國家早有規定。據不完全統計,從1984年到現在,中央發佈的涉及“禁止官員及其親屬經商”規定有20余份。
中央深改組2015年推動規範領導幹部親屬經商辦企業行為試點,與中央巡視有關。據上海市委副書記應勇介紹,上海市委結合中央巡視組反饋意見進行整改,並醞釀製定相關方案。
京華時報記者梳理髮現,在中央巡視組對各省區市反饋的巡視情況中,共有11個省份存在領導幹部及親屬違規經商的問題。上海、北京、廣東、重慶、新疆5個試點省份中有3個存在幹部親屬違規經商問題。其中,對廣東相關問題的表述是“一些領導幹部……利用職權和職務影響為配偶、子女、親屬及特定關係人謀取不正當利益”;對新疆相關問題的表述是“一些領導幹部以權謀地,領導幹部親屬違規經商辦企業問題突出”;而對上海相關問題的表述最嚴重:“少數領導幹部配偶子女在其管轄範圍內經商辦企業,群眾對個別領導幹部的配偶子女倚仗其權力謀取鉅額利益反映強烈”。
可供對照的是十八大以來上海“首虎”艾寶俊。去年11月,上海市委常委、副市長艾寶俊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今年1月19日,中紀委對艾寶俊嚴重違紀問題立案調查後查出的問題中,有一項就是“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親屬經營活動謀取利益”。
中央巡視組點出問題後,新疆、上海等地當即行動開展清理工作。
2014年7月12日,巡視組向新疆傳達巡視情況,當月底新疆就在全自治區開展幹部家屬經商的清理工作。且末縣國土資源局的自糾自查報告顯示,全局7名副科級以上領導幹部全部填報了《領導幹部配偶子女從業情況登記表》。而上海的中央巡視情況是2014年10月30日發佈的。據上海市委副書記應勇介紹,同年9月、10月,上海開始醞釀製定相關方案,堅持從嚴治黨,重點要抓“關鍵少數”。中央之所以決定上海率先試點,與上海對中央精神的精準把握不無關係。
限定幹部在副局級以上級別越高要求越嚴
去年2月27日和今年4月18日,深改組第十次和第二十三次會議,分別通過了《上海市開展進一步規範領導幹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經商辦企業管理工作的意見》和北京市、廣東省、重慶市、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關於進一步規範領導幹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經商辦企業行為的規定(試行)。
除上海去年5月先行試點外,本月16日至23日,廣東、重慶、北京、新疆等地相繼發出消息,部署試點工作。
從5個試點省份披露的相關信息看,試行規定的相關內容高度近似。
比如,規範幹部的範圍,均限定在局級副職以上幹部,即對正副省級和正副廳局級作出限制,更低級別的處級、科級未納入限制範圍。按照中央精神,這是“要按照規範對象範圍,從嚴規範、率先規範、以上率下”。
而在對省級和廳局級幹部的限制上,按照北京市委組織負責人的介紹,也是“職位越高、權力越大,要求越嚴”。
比如,上海、重慶、北京均規定,市級領導幹部的配偶不得經商辦企業,其子女及其配偶不得在本市經商辦企業。這一要求比局級幹部要嚴格。
對局級幹部,正副職的要求也不一樣。北京市規定,正局職或相當於正局職領導幹部的配偶不得經商辦企業。正局職或相當於正局職領導幹部的子女及其配偶,局級副職或相當於局級副職領導幹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得在領導幹部管轄的地區或者業務範圍內經商辦企業,不得在領導幹部曾經擔任過領導職務的地區經商辦企業,不得與領導幹部曾經擔任過領導職務的企業開展經營活動,不得從事可能與公共利益發生衝突的經商辦企業活動。上海、重慶也與此一致。
針對公權力比較集中的公檢法系統的市管幹部,三地均要求參照同級別規範要求適度從嚴掌握,與黨政部門正局職領導幹部作同等要求,他們的配偶都不得經商辦企業。對比上海和重慶,北京市還將市委政法委列入了從嚴掌握的範圍內。
對於違反規定的領導幹部,三地均明確要求一方需主動退出。
監督將成常態化每年抽查至少20%
據上海市委副書記應勇介紹,上海的《規定》不是另起爐灶,是與中央有關規定、國家法律基本要求相一致的,是將中央已有的規定抓落實到位。這也是試點省份的普遍情況。
國家行政學院教授汪玉凱認為,規範幹部及親屬違規經商,中央有關規定不少,關鍵還在落實。這一輪試點的規定,有禁令,有處罰措施,也有相應的報告和核查機制。
按照規定,試點省份均建立了專項報告制度。此外,上海市要求領導幹部在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上明示親屬經商辦企業情況,重慶進一步明確將相應情況納入情況納入巡視工作、述責述廉。
更重要的是常態化的核查機制,“今年,對專項報告情況要進行全員查核。從明年開始,每年按照至少20%的比例進行隨機抽查。”北京市委組織部負責人表示,今後,這項工作將成為從嚴監督管理幹部的常態化工作。
在上海市和重慶市公佈的試行規定中,也都有對相關“領導幹部按照每年20%的比例進行抽查”的表述。
在率先試點的上海,該市1802名省級幹部和司局級幹部進行了全覆蓋的專項申報,經核實甄別,有182名領導幹部親屬經商辦企業被納入“需要規範”的範圍,其中10人被免職,10人被調崗,1人辭職,另有3人涉嫌嚴重違紀接受調查。
對不如實報告或者不及時糾正的領導幹部,試行規定都明確,要按照有關規定給予領導幹部組織處理或者紀律處分;涉嫌違法的,移送有關機關處理。
重慶市試點規定還加入了“對以委託代持、隱名投資等形式規避本規定的,對搞虛假退出或者在退出時搞利益輸送的,依紀依法嚴肅處理”的條款。
北京市提出,在辦理親屬退出經商辦企業行為時,市委組織部將會同工商、稅務等部門,對是否存在虛假退出或在退出時搞利益輸送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必要時,將請第三方機構進行查驗。
廣東省表示,要強化常態化監管,充分發揮紀檢、巡視、審計、信訪等部門以及社會各界和輿論監督的作用,形成強大監督合力。
>>專家觀點
多省份試點便於全國推廣
國家行政學院教授竹立家分析,北京、重慶跟上海一樣,都是直轄市,在推廣上海經驗方面,可借鑒性比較強。廣東是經濟發達省份,新疆則是經濟欠發達區域,這兩個省份進行試點,有助於新規推向全國。
汪玉凱認為,在上海率先試點之後,選擇北京、新疆等地進一步試點,有利於這項部署進一步完善,形成一個對全國有效的、能夠照顧各地特點的制度框架,以便在全國推廣實施。這也是配合目前反腐的一種新制度的構建,將有效遏制通過領導幹部身邊人進行利益輸送的腐敗,也可以防止官員們因為這方面的問題而走上腐敗道路。
廣東省在部署相關工作時就提出,要不斷總結完善,在規範領導幹部行為、監督制約權力運行上形成更加完善的制度,創造更多可複製可推廣的經驗。
應盡可能公開幹部家屬信息
竹立家認為,要管住幹部家屬經商,家庭事項申報必須嚴格,領導幹部家屬信息也應該在一定範圍內公開,而不能僅僅是有關部門掌握。信息透明瞭,監督效果會更明顯。
汪玉凱也認為,老百姓是對領導幹部腐敗是最了解的,如果能把社會監督的作用發揮好,就能大大減少監督成本。公開範圍越小,社會監督作用就發揮不好。
中央巡視組發現11省份存在領導幹部親屬違規經商情況
上海
“少數領導幹部配偶子女在其管轄範圍內經商辦企業,群眾對個別領導幹部的配偶子女倚仗其權力謀取鉅額利益反映強烈”
廣東
“一些領導幹部……利用職權和職務影響為配偶、子女、親屬及特定關係人謀取不正當利益”
新疆
“一些領導幹部以權謀地,領導幹部親屬違規經商辦企業問題突出”
甘肅
“公職人員違規經商辦企業問題突出”
寧夏
“一些領導幹部子女及其他親屬違規在其管轄範圍內經商辦企業”
江西
“有的領導幹部及其親屬存在插手工程建設項目、謀取私利、節假日收送紅包禮金等問題”
浙江
“一些領導幹部插手土地出讓、工程建設、房地産開發問題反映集中,領導幹部“一家兩制”、利益輸送出現新的表現形式,手段隱蔽”
廣西
“領導幹部及其親屬插手工程建設、土地出讓及侵吞國有資産等問題反映集中,對一些地廳級主要負責人反映比較突出”
湖南
“有些領導幹部與私營業主搞權錢交易,插手工程項目建設和國有土地出讓,利用職權和職務影響為親屬子女經商提供便利,損害國家和群眾利益”
山東
“有的領導幹部及其親屬插手工程招標、土地轉讓問題突出”
黑龍江
“一些領導幹部官商勾結,權錢權色交易問題較為突出,有的賤賣國有資産、向關係人輸送鉅額利益,有的親屬子女在其管轄範圍內經商辦企業謀利,有的生活腐化、為情婦經商謀利提供方便”
資料來源:十八大以來中央巡視情況反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