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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乘客誤上“黑車”被索高價 不給就“抄傢夥”

2016-05-24 17:16:55|來源:長春晚報|編輯:趙妍

  原標題:外地乘客誤上“黑車”被索高價 不給就“抄傢夥”

  外地乘客誤上“黑車”被索高價 不給就“抄傢夥”

  乘客上車前,為了安全起見拍攝的“黑車”照片。 乘客提供

  河南小夥來長出差,為了節省時間竟然誤上“黑車”,途中遭遇收費站闖行、中途惡意加價等一系列驚險事。23日,他將乘坐“黑車”經歷告訴記者,希望長春市運管部門加強執法力度,以免更多和他一樣的乘客遭遇“黑車”。

  為省時間 外地乘客誤上“黑車”

  “事情是19日發生,當天我是從河南洛陽到這邊出差,先是坐高鐵到了長春,然後就想乘客車到烏蘭浩特。”楊先生説,當天他下火車時將近11時,來到長春凱旋公路客運站發現,從長春到烏蘭浩特的客車每天發兩班,分別是在11時和18時,因為趕不上11時的客車,他就詢問客運站工作人員坐18時的客車何時能到烏蘭浩特,工作人員告訴他,坐這趟車到烏蘭浩特得半夜了。反復思量,楊先生覺得半夜到烏蘭浩特,還得找賓館非常麻煩,就尋思到長春站看看火車票,不想一齣客運站大門,就被一群人圍住了。

  “這群人男女都有,問我去哪兒,我説去烏蘭浩特,一位30歲左右的男子錶示可以拼車去,正常坐客車票價80多元,他要124元,然後將我帶到長春凱旋公路客運站站前廣場對面的一輛銀灰色商務車前面,説裏面已經有幾位乘客了。”楊先生説,他當時上車時發現已經有兩名乘客,就沒有多問,為了節省時間選擇了這輛商務車。

  為了逃避收費強行闖收費站

  不到半個小時,帶楊先生上車的男子又帶來3個小夥,説他們也到烏蘭浩特。“車上坐了6名乘客後,我們就出發了。帶我上車的男子説他是司機,和副駕駛上的乘務人員都是司機,倆人換著開車。”楊先生説,當時為了安全,上車前他給此車拍了照片。

  起初還算順利,但是到了安廣收費站時,楊先生發現此車為了逃避收費而快速強行隨前車通過。“我看這車闖了收費站,心裏覺得很不安,就對司機説會處罰。沒想到司機直接笑了,説車上好幾個車牌子,就在我座位前面的主駕駛位下。”楊先生説,他聽到這話嚇了一跳,他當時坐在司機後面的前排坐上,就用腳踢了下前面,確實發現好幾個車牌子。他覺得害怕了,認為自己遭遇了“黑車”。

  就在這時,副駕駛上的乘務人員讓司機走小道去加氣。加氣後,副駕駛上的乘務人員直接坐到楊先生旁邊,要求乘客們立馬掏錢。

  半路加價 不給錢就“抄傢夥”

  “當時我上車的時候,他們説到烏蘭浩特一個人124元,而且是到地付錢。結果加完氣,他就管我們要150元。”楊先生説,最後上車的3名乘客不同意加錢,乘務人員讓他們下車,説如果不加錢就“抄傢夥”收拾他們。

  “我頭一回遇到這樣的事情,當時嚇壞了。”楊先生説,隨後他看到司機也下了車,雙方因為此事發生了爭執。不一會兒,司機打開車門,讓所有人下車,並要求後上車的3個人每個人拿200元。楊先生拿出兩張百元鈔票給了司機後,司機竟然説沒有零錢,只找給他20元。他向司機索要收費憑據,對方沒有給,更沒有拿出任何營運資質手續。

  運管部門:一經核實將查處“黑車”

  “車行駛到白城附近時,有乘客表示已經到了目的地,要求下車。”楊先生説,見此情況司機要求他和所有乘客都一起下車,於是所有乘客都被放在了白城城郊附近的一個小道上。

  楊先生説,這輛車隨後揚長而去,剩下的乘客只能再次在小道上攔車。“我先是攔了一輛大巴車到白城,然後坐正規客車到了烏蘭浩特。”楊先生説,雖然事情過去好幾天了,但是每每回憶起來,他還是心有餘悸,隨後他向長春警方報了警。

  “我想將此事反映給運管部門,希望他們加大執法力度查處‘黑車’,以免更多人遭遇類似事情。”楊先生説。隨後,記者將此事反映給長春市地方道路運輸管理局,一位工作人員表示會調查,如果情況屬實一定會對“黑車”進行查處。

  針對此事記者了解到,《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2012年修訂)第六章第六十四條規定:違反本條例的規定,未取得道路運輸經營許可,擅自從事道路運輸經營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停止經營;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處違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2萬元的,處3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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