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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四新:中國互聯網域名管理不能套用西方思維

2016-05-25 18:19:24|來源:中國日報網|編輯:靳松

西方主要發達國家在其由傳統社會向現代社會轉型過程中,建構了現代的言論自由制度。進入到電子時代,在此基礎上發展起來的理論認為,政府對言論平臺的過分管控,會對人們發表言論的勇氣産生冷卻效應,會嚴重挫傷人們參與公共事務討論、主動與他人就範圍廣泛的問題進行交流和溝通的積極性。

在互聯網成為人們當下尋求、接受和傳播各種消息、思想和意見的最主要的工具和平臺的情況下,這類支持對言論自由進行保護的理論不僅沒有弱化,反而在具體的案件當中得到更廣泛的應用和強化。由於有這種民意基礎,由於這種民意同時受到了制度的支持和維護,導致美國等西方主要國家在規制互聯網過程中,包括加強域名管理的過程中,時常會受到來自企業、學界甚至是普通民眾的抵制。這在美國等西方國家是一種自然、正常的現象。但當這種思維越過其産生併發揮作用的具體語境的時候,則可能産生表錯意、抒錯情的效果。

2016年3月25日,工信部發佈《互聯網域名管理辦法(修訂徵求意見稿)》並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之後,引發了各界對中國域名管理新規的普遍關注。有一部分國外的意見認為,這是中國加強互聯網管理,通過域名管理政策的收緊,試圖迫使互聯網從業者服從政府嚴格管制。如果新規在不經過徹底修改的情況下變成具有法律約束力的規範性文件,有人擔心這會遏制中國互聯網企業的創新活力,損害中國互聯網産業發展,損害公民用網自由,尤其是言論自由。

這種擔心,不僅沒有擔心到點子上,也顯示出個別西方媒體和學者們仍然沒有從言論自由的固有語境下解放出來,仍然在用老的眼光或穿著言論自由理論的舊鞋,丈量中國互聯網管理舉措。

首先,從立法的層面看,政府對域名管理辦法進行修訂更新,最主要的目標並不針對個體言論自由,而是為了應對近年來新出現的一千多個新頂級域的管理需要,其目的在於提升域名應用環境,推進中國互聯網整體發展。

其次,從實踐層面來看,域名申請、註冊和經營等行為,大多帶有商業或公共服務的目的,世界各國在管理域名申請和註冊過程中,也鮮有直接將其作為言論來對待的情況。

第三,從行業的角度來看,政府通過相關法規更新,規範的是整個域名註冊管理體系和流程,而非針對某些領域,並不會對人們使用互聯網行使和享有言論自由權利提出具體的要求。與此同時,隨著域名管理的進一步規範、域名應用環境的提升,該政策可以為各方參與者,尤其是作為個體的參與者有更好的個人發展和言論平臺、進行更自由的表達創造條件。而政府如果放任不管,則可能損害良好的言論生態的構建,影響到公共討論平臺的活力、開放和自由度。

域名是個體和企業進入網絡空間進行各種活動的前提條件,是個體和企業在網絡空間進行各種活動的類似于門牌號的身份標識,既用於區別難以計數活動者,也用於落實相關的權利、責任與義務。在這種情況下,通過域名管理來確保每個參與者合法經營,通過域名管理來落實相互間的責任、權利與義務,通過域名管理來營造網絡空間風清氣正的氛圍,就成為推動互聯網發展必須完成的任務。而且,由於互聯網的全球性,由於全球犯罪標準難以一致所造成的漏洞和由於地理原因而産生的執行難等問題,與以往對具有稀缺性的無線電頻譜、對不能滿足所有人的電臺、電視合頻道資源監管相比,政府對互聯網上的域名資源進行監管,從必要性來講更加緊迫,從建構網絡良性生態來講,更加必不可少。

因此,當下中國對域名管理的問題,其重心不應當是對言論自由造成的負面影響,而應當是中國的這種監管是不是國際社會普遍採用的方式方法,中國的這種對域名的管理是否更有利於建構良性的網絡生態環境,是否從總體上必要並且有利於互聯網的健康發展。無視問題的本質,只關注次要的不能再次要的問題,將西方理論和實踐生搬硬套到中國,實在無助於我們對問題的理解,也無助於解決目前互聯網治理中存在的需要解決的問題。

(作者 王四新 中國傳媒大學文法學部教授、網絡法與知識産權研究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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