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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愛“留守”:保護足夠強效,報告又何須強制

2016-05-27 09:39:58|來源:中國網|編輯:王瑞芳

  大部分是常態化描述,其中特別提到,如若發現留守兒童“疑似遭受家暴、意外傷害或不法侵害等情況,必須強制報告。”(5月26日《京華時報》)這個“強制報告”工作,倒是特別引人注意。

  需要強制報告的情況,除了孩子受到明顯外傷侵害外,還有“脫離監護單獨居住生活或失蹤、監護人喪失監護能力或不履行監護責任”等情況。這個很好理解,也就是留守兒童幾乎被動淪為“孤兒”, 監護人本來具備完全行為能力意外“失效”。

  有監護人,而監護人自身問題導致孩子受傷甚至遇難的,也不少。最讓人刻骨銘心的,就是南京被餓死的兩女童的那位身染毒癮神情恍惚的吸毒母親。還有奇葩的監護人:將孩子鎖屋裏,自己去打麻將,以致孩子發生意外;睡覺嫌孩子哭鬧太吵,拿枕頭捂娃;屢屢大意將孩子遺忘,乃至獨自鎖在高溫車內……這樣的行為,有些是無心之失,有些則是嚴重監護失職,且一旦發生意外就可能造成不可挽回的悲劇。生育只是純生物行為,而養育則不然,某些嚴重失職甚至自身心智都有欠缺的家長,未必適合當法定監護人。

  這也應屬必須“強制報告”的範疇。報告者是“相關部門”和“各級醫療機構及工作人員”,這裡主要還是發現“明傷”的事後補救式行為,而真正關愛留守兒童在內所有孩子,則只能把工作做得更細。防患未然,確實很難,但不是我們不努力的藉口。多走訪體察,多聯繫互動,如極端的“暴力傾向、賭性難改、毒癮深陷”,乃至智力或心理存某種欠缺的家長監護人並不難發現。並完善相關配套兒童保護、福利保障的政策法規細則,讓政府和社會力量,及時見縫插針,不讓這些無辜孩子落入政策縫隙。比如南京餓死的倆女童,正是因為有“監護人”,才發生不幸。

  也比如,遭受家暴的寄養的孩子所面臨的尷尬——“南京虐童案養母出獄,生母當場下跪痛哭”。孩子養母是生母的表姐,施暴者出獄,生母跪倒痛哭,大喊,“表姐,我對不起你!”甚至抱怨判決“不近人情”。這裡的“家事”、“人情”,正是家暴領域最冠冕的擋箭牌。這真不是個案,最新佐證:“女童疑遭新媽家暴,生母:不會追究她的責任”。(5月22日《華西都市報》)這個和上述南京虐童案的口徑如出一轍。不管出於何種情由,最終都選擇隱忍之態,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但是,孩子的事兒無小事。不究責不歸罪,不是豁達通透,而是最大的不義。最受傷的是孩子,隱忍之態裏有多少是出於顧慮,怕追責導致變本加厲的報復反彈?這豈不正好證明了兒童保護的不力?反家暴之路的任重道遠?

  含糊的“有關部門”以及“各級醫療單位”可以報告,而且以往那些被曝的虐童家暴案,多也是見傷後的被動“報告”吧——哪怕那時還沒有“強制”要求。真要解決這個問題,關愛所有兒童成長,“強制報告”只是起點。報告之前和之後,由法律、社會、學校和家庭組成的嚴密而強效的兒童保護網絡,以及強硬得“不留情面、不近人情”的對所有暴力傷童的零容忍懲戒,或才是根本。(李曉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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