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署:建立國有資産出資人監管權力、責任清單
國際在線報道:據審計署網站消息,審計署日前印發《“十三五”國家審計工作發展規劃》。《規劃》指出,審計署將關注國有企業貫徹落實國家重大政策措施情況,重點監督檢查電力、石油、天然氣、鐵路、民航、電信、軍工等領域國有企業服務國家戰略、落實國家重大産業政策和産業佈局調整等情況。
關於企業審計,《規劃》指出,對各級國有資産監管機構履行監管職責情況進行全面審計,推動以管企業為主向以管資本為主轉變,建立國有資産出資人監管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將配合承擔的公共管理職能歸位於相關政府部門和單位,促進完善各類國有資産管理體制。
《規劃》稱,對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進行全面審計。密切關注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的設立及運轉情況,加大對權力集中的重點崗位和資金密集、資源富集、資産聚集的重點領域、重要環節的審計力度,促進形成國有資本流動重組有效平臺、優化國有資本佈局、規範國有資本運作、提高國有資本配置和運行效率。
《規劃》表示,對國有和國有資本佔控股或主導地位的企業5年內至少審計1次。結合國有企業分類改革、國有資本授權經營體制改革等推進情況,區分國有企業功能類別、國有資本和國有資産規模、管理狀況以及管理主體的戰略地位等,確定重點審計對象和審計頻次。審計中重點關注企業境內外國有資産的真實、完整和保值增值情況、資産負債損益情況、重大投資決策及投資績效情況、發展潛力和風險隱患情況、企業法人治理及內部控制情況,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情況,促進國有企業加強經營管理,提高盈利能力。
同時,加強國有企業境外投資和境外國有資産審計。建立國有資本、國有企業境外投資審計制度,對投資、運營、管理和使用境外國有資産的有關企業和單位,以及負責境外國有資産監管的機構進行審計,重點監督檢查貫徹執行國家重大經濟政策措施和“走出去”戰略部署情況、境外投資和經營管理等業務的決策流程和績效情況、境外國有資産産權管理和國有資本保值增值情況,促進境外國有資産依法運營、安全可控、優質高效,推動健全完善境外國有資産監管體制機制和制度。
關注國有企業貫徹落實國家重大政策措施情況,重點監督檢查電力、石油、天然氣、鐵路、民航、電信、軍工等領域國有企業服務國家戰略、落實國家重大産業政策和産業佈局調整等情況,對各項政策措施的實施情況及效果,推動增強國有經濟的整體功能和效益。
此外,密切關注混合所有制改革、國有企業分類改革、公司制股份制改革等國有企業改革重點領域,著力檢查相關改革措施的具體部署、責任落實、執行進度和實際效果等,促進國有企業改革依法有序推進,防止國有資産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