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7歲男童被"管教"後失蹤 父親或被追究罪責
警方正在森林中搜尋失蹤男童
原標題:日本7歲男童被“管教”後失蹤 父親或被追究罪責
【環球網綜合報道】據日本《日刊現代》6月1日報道,5月28日傍晚,在日本北海道七飯町的一條林間道路上,一個男童田野岡大和因被父母“管教”,被要求從車上下來待在路邊,之後下落不明。
截止到5月30日,雖然警察和消防官兵等130余人在持續搜索之中,但是依舊還沒有任何線索。
據該男童的父親透露,當時大概是28日下午5點左右,大和下車的地方是路邊上距離東大沼溫泉西側一公里左右的山間林道上。把孩子放下車開了大約500米之後,父親走著回去找孩子,卻發現不見了蹤影。這前後只隔了5分鐘左右。照小孩子的腳程來估算,最多也就走300米左右。可是父母跟姐姐三個人在附近找了大約30分鐘都沒能找到。最終在下午5點50分左右報的警。
那麼,該男童到底去了哪呢?當地的負責人如是説:“確實附近的森林裏會有熊出沒,但是事發現場的東大沼地區卻從來沒有人目擊過熊的身影。之前也沒有發生過跌落到附近的沼澤裏的事故……”
到目前為止,經過了3天徹底的搜查,還是依舊沒有任何下落。相關搜查人員稱,“或許該男童走到了離事發現場一公里左右的大路上,然後被經過的車輛帶走了”。
事情發展到這個地步,該男童的父母也是欲哭無淚吧。這已經不是簡單的“管教”了。日本大學名譽教授板倉宏(刑法)指出,一般情況下,該父母可能會被追究監護人遺棄罪。是否該承擔該罪責的關鍵是使孩子所置身環境的危險程度。如果在自己家附近把孩子扔那裏不管5分鐘可能只是管教,但是即使只有5分鐘,把一個小學二年級的孩子扔在一個沒有人的傍晚的山林子裏,這就確實是很危險了。
順便説一下,監護人遺棄罪服役期為3個月以上,5年以下。讓我們一起祈禱大和平安無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