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合作組織(上合組織)
【起源和建立】上海合作組織(簡稱“上合組織”)2001年6月15日在上海成立,成員國為中國、俄羅斯、哈薩克斯坦、吉爾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和烏茲別克斯坦6個。現有蒙古、巴基斯坦、伊朗、印度、阿富汗和白俄羅斯6個觀察員國,對話夥伴國有白俄羅斯、斯裡蘭卡、土耳其、阿塞拜疆、亞美尼亞、柬埔寨和尼泊爾7個國家。
上海合作組織 (Shanghai Cooperation Organization -- SCO) 的前身是由中國 、俄羅斯、哈薩克斯坦、吉爾吉斯斯坦和塔吉克斯坦 組成的“上海五國”會晤機制。
原蘇聯解體後,為了解決中國同俄羅斯、哈薩克斯坦、吉爾吉斯斯坦和塔吉克斯坦的邊界問題,五國元首于1996年在上海舉行了首次峰會。五國本著互諒互讓的原則,在解決邊界問題方面取得了巨大成果,逐步形成了五國會談機制。
2001年6月14日,“上海五國”元首在上海舉行第6次會晤,烏茲別克斯坦以完全平等的身份加入“上海五國”。隨後6國元首舉行了首次會晤,簽署了《上海合作組織成立宣言》,上海合作組織正式成立。
2002年6月,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元首在舉行的第二次會晤上簽署了《上海合作組織憲章》。憲章對上海合作組織宗旨原則、組織結構、運作形式、合作方向及對外交往等原則作了明確闡述,標誌著該組織從國際法意義上得以真正建立。
上海合作組織是迄今唯一在中國境內成立、以中國城市命名、總部設在中國境內的區域性國際組織。上合組織與聯合國、東盟、獨聯體等國際或地區組織建立了密切聯繫並開展合作,是聯合國大會觀察員。
【人口與面積】
人口:成員國人口總和為15.25億,佔世界人口的四分之一,加上觀察員國,人口總和超過28億,佔世界人口的近一半)。
面積:6個成員國領土總面積超過3018萬平方公里,佔歐亞大陸的五分之三,加上觀察員國,領土總面積超過3780萬平方公里。
2014年,成員國國內生産總值總和約12.7萬億美元。
【宗旨】上合組織旨在加強成員國睦鄰互信和友好合作,維護地區安全穩定,促進地區和成員國的經濟發展,推動建立公正合理的國際政治經濟新秩序。它恪守《聯合國憲章》的宗旨和原則;堅持所有成員國一律平等,協商解決所有問題;奉行不結盟、不針對第三方和對外開放原則;倡導互信、互利、平等、協商、尊重多樣文明、謀求共同發展的“上海精神”。安全、經濟、人文是上合組織的重點合作領域。
【成員國】6個成員國,分別為中國、俄羅斯、哈薩克斯坦、吉爾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和烏茲別克斯坦。
【歷次擴員】2015年7月,啟動接收印度、巴基斯坦為新成員的程式。
【觀察員國】共6個,分別為蒙古、巴基斯坦、伊朗、印度、阿富汗、白俄羅斯。
從2004年開始,上海合作組織啟動了觀察員機制。當年6月在上海合作組織第四次峰會上,蒙古國獲得觀察員地位。2005年7月,上海合作組織第五次峰會決定給予巴基斯坦、伊朗、印度 觀察員地位。2012年6月,接收阿富汗為上合組織觀察員國。2015年7月,白俄羅斯成為觀察員國。
【對話夥伴國】共7個,分別為白俄羅斯、斯裡蘭卡、土耳其、阿塞拜疆、亞美尼亞、柬埔寨、尼泊爾。
2009年6月,正式啟動對話夥伴機制。決定給予斯裡蘭卡和白俄羅斯上海合作組織對話夥伴地位,2012年6月,接收土耳其為上合組織對話夥伴國。2015年7月,阿塞拜疆、亞美尼亞、柬埔寨、尼泊爾成為對話夥伴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