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合作組織歷次峰會
上海合作組織(簡稱“上合組織”)成員國元首理事會是上合組織最高機構,每年舉行一次例會,就組織內所有重大問題作出決定和指示。
2001年6月15日,上合組織首次元首會議在上海舉行。
2001年6月15日,上合組織成員國元首理事會首次會議在中國上海舉行。會上,六國元首簽署了《上海合作組織成立宣言》,宣告上合組織正式成立。
2002年6月7日,元首理事會第二次會議在俄羅斯聖彼得堡舉行。六國元首簽署《上海合作組織憲章》《關於地區反恐怖機構的協定》《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元首宣言》等三個重要文件,為上合組織的機制化和法律化建設奠定了基礎。
2003年5月29日,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元首在莫斯科舉行第三次會晤。
2003年5月29日,元首理事會第三次會議在莫斯科舉行。會上,六國元首討論了在新形勢下如何抓住機遇、應對挑戰、加強協調、擴大合作、促進地區和平與發展等重大問題,並達成廣泛共識。六國元首還簽署了《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元首宣言》。
2004年6月17日,上合組織峰會在烏茲別克斯坦首都塔什幹召開,這是六個成員國元首和阿富汗過渡政府總統卡爾扎伊合影。
2004年6月17日,元首理事會第四次會議在烏茲別克斯坦首都塔什幹舉行。六國元首正式啟動上海合作組織地區反恐怖機構,簽署、批准了《塔什幹宣言》、反毒合作協議等多份重要文件,並決定採取新舉措,推進安全和經濟方面的務實合作,建立成員國外交部間協作機制等。塔什幹峰會標誌著成立三年的上合組織正式結束初創階段,進入了全面發展的新時期。會上,蒙古國被吸收為上合組織觀察員。
2005年7月5日,元首理事會第五次會議在哈薩克斯坦首都阿斯塔納舉行。六國元首簽署了《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元首宣言》等重要文件,並決定給予巴基斯坦、伊朗、印度觀察員地位。
2006年6月15日,上合組織成員國元首理事會第六次會議在上海舉行。這是與會成員國元首,觀察員國元首、代表,主席國客人,國際組織和機構負責人集體合影。
2006年6月15日,元首理事會第六次會議在上海舉行。六國元首圍繞弘揚“上海精神”、深化務實合作、促進和平發展的主題,提出了上合組織發展的遠景規劃,簽署了《上海合作組織五週年宣言》等重要文件,為上合組織的下一步發展確定了方向和任務。
2007年8月16日,出席上合組織峰會的胡錦濤主席同與會其他國家和有關國際組織領導人合影。
2007年8月16日,元首理事會第七次會議在吉爾吉斯斯坦首都比什凱克舉行。六國元首簽署了《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長期睦鄰友好合作條約》,把成員國人民“世代友好、永保和平”的思想以法律形式確定下來。
2008年8月28日,國家主席胡錦濤在塔吉克斯坦杜尚別出席上海合作組織峰會時同各成員國元首合影。
2008年8月28日,元首理事會第八次會議在塔吉克斯坦首都杜尚別舉行。六國元首就上海合作組織發展和合作重點方向、相互關係準則、對外交往基本立場等達成新的重要共識。會議通過了《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元首杜尚別宣言》《上海合作組織對話夥伴條例》等重要文件。
2009年6月15日至16日,元首理事會第九次會議在俄葉卡捷琳堡舉行。六國元首簽署了《葉卡捷琳堡宣言》和《反恐怖主義公約》等重要文件。會議決定給予斯裡蘭卡和白俄羅斯對話夥伴地位。
2010年6月11日,中國國家主席胡錦濤在烏茲別克斯坦首都塔什幹出席上海合作組織峰會。這是胡錦濤同與會成員國元首合影。
2010年6月11日,元首理事會第十次會議在烏首都塔什幹舉行。會議發表了《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元首理事會第十次會議宣言》,批准了《上海合作組織接收新成員條例》和《上海合作組織程式規則》。
2011年6月15日,上合組織成員國元首理事會第十一次會議在哈薩克斯坦首都阿斯塔納舉行,這是與會成員國元首、觀察員國領導人和主席國客人集體合影。
2011年6月15日,元首理事會第十一次會議在哈首都阿斯塔納舉行。六國元首圍繞回顧過去、展望未來、凝聚共識、鞏固團結的主題,總結了過去的成就和發展經驗,並在深入分析國際和地區形勢發展的基礎上簽署《上海合作組織十週年阿斯塔納宣言》,對上合組織未來10年的發展方向作出戰略規劃。
2012年6月7日,上合組織成員國元首理事會第十二次會議大範圍會談在北京人民大會堂舉行。
2012年6月6日至7日,元首理事會第十二次會議在北京舉行。國家主席胡錦濤作為主席國元首主持會議。與會領導人就深化成員國友好合作以及重大國際和地區問題深入交換意見,並對上海合作組織未來發展作出規劃,達成新的重要共識。成員國元首簽署了《上合組織成員國元首關於構建持久和平、共同繁榮地區的宣言》等10個文件。上合組織成員國元首一致同意接收阿富汗為上合組織觀察員國、土耳其為上合組織對話夥伴國 。
2013年9月13日,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元首理事會第十三次會議在吉爾吉斯斯坦首都比什凱克舉行。這是與會成員國元首、觀察員國領導人或代表以及有關國際和地區組織代表集體合影。
2013年9月13日,元首理事會第十三次會議在吉爾吉斯斯坦比什凱克舉行。與會元首共同簽署併發表了《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元首比什凱克宣言》。峰會批准《〈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長期睦鄰友好合作條約〉實施綱要(2013-2017)》。國家主席習近平發表題為《弘揚“上海精神”促進共同發展》的重要講話。中方在峰會上宣佈已成立上合組織睦鄰友好合作委員會。
2014年9月12日,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元首理事會第十四次會議在塔吉克斯坦首都杜尚別舉行。國家主席習近平出席會議併發表重要講話。這是與會成員國元首集體合影。新華社記者李濤攝
2014年9月12日,元首理事會第十四次會議在塔吉克斯坦杜尚別舉行。與會各方圍繞進一步完善上海合作組織工作,發展上海合作組織域內長期睦鄰友好關係、維護地區安全、加強務實合作以及當前重大國際和地區問題交換意見。國家主席習近平發表《凝心聚力精誠協作推動上海合作組織再上新臺階》的講話,提出4點主張。成員國元首簽署併發表了《杜尚別宣言》,簽署了《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政府間國際道路運輸便利化協定》,批准《給予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地位程式》和《關於申請國加入上海合作組織義務的備忘錄範本》修訂案。
2015年7月,元首理事會第十五次會議在俄羅斯烏法舉行。會議的主題是規劃組織未來發展,就本組織發展重大問題及國際和地區重要問題協調立場,東道國俄羅斯總統普京主持會議。國家主席習近平發表題為《團結互助共迎挑戰推動上海合作組織實現新跨越》的重要講話。共同簽署併發表了《烏法宣言》。批准包括《上合組織至2025年發展戰略》在內的一系列文件,簽署《上合組織成員國邊防合作協定》,通過關於啟動接收印度、巴基斯坦加入上合組織程式等決議,發表成員國元首關於世界反法西斯戰爭勝利70週年的聲明、關於應對毒品問題的聲明以及會議《新聞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