嬰幼兒配方乳粉"註冊制"將於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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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嬰幼兒配方乳粉"註冊制"將於10月1日起施行
中國網財經6月8日訊 近日,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頒布了《嬰幼兒配方乳粉産品配方註冊管理辦法》,將於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嬰幼兒配方乳粉産品配方註冊管理,將進一步督促企業科學研發設計配方,提高嬰幼兒配方乳粉生産企業研發能力、生産能力、檢驗能力要求,確保嬰幼兒配方乳粉品質安全。
近年來,我國嬰幼兒配方乳粉市場需求大、行業發展迅速,但發展時間短。目前,我國103家嬰幼兒配方乳粉生産企業共有近2000個配方,個別企業甚至有180余個配方。嬰幼兒配方乳粉配方過多、過濫,配方制定隨意、更換頻繁等問題突出,存在一定品質安全風險隱患,造成消費者選擇困難。
據了解,《辦法》共6章49條,《辦法》的出臺將提升嬰幼兒配方乳粉行業準入門檻,配方、品牌亂象將有較大改善,品牌集中度進一步提升,市場競爭環境更加趨於良性,有利於形成中國嬰幼兒配方乳粉行業健康發展的新格局。
一是設立註冊門檻,提高生産要求。參照藥品管理,明確我國境內生産銷售和進口的嬰幼兒配方乳粉産品配方均實行註冊管理,並嚴格限定申請人資質條件。只有具備相應的研發能力、生産能力、檢驗能力,符合粉狀嬰幼兒配方食品良好生産規範要求,實施危害分析與關鍵控制點體系,對出廠産品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嬰幼兒配方乳粉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的項目實施逐批檢驗的嬰幼兒配方乳粉生産企業才能申請産品配方註冊。
二是限制配方數量,讓群眾明白消費。國內許多企業採取“類似配方、不同品牌、加大宣傳、擴大市場”的銷售策略,即簡單把一個配方的組成成分及含量略作改變形成多個“新配方”,生産不同産品不同品牌,然後在不同渠道銷售,通過誇大宣傳誤導消費者購買,造成消費者選擇困難。《辦法》要求每個企業原則上不得超過3個配方系列9種産品配方,旨在通過限制企業配方數,減少企業惡意競爭,樹立優質國産品牌,讓群眾看得清楚,買得明白,真正得到實惠。為優化企業産能、滿足市場需要,《辦法》允許同一集團公司全資子公司可使用集團公司內另一全資子公司已經註冊的産品配方。
三是規範標簽標識,解決宣傳亂象。《辦法》要求申請人申請註冊時一併提交標簽和説明書樣稿及標簽、説明書中聲稱的説明、證明材料,並對標簽和説明書表述要求作出細緻規定。如,對産品中聲稱生乳、原料乳粉等原料來源的,要求如實標明具體來源地或者來源國,不允許使用“進口奶源”“源自國外牧場”“生態牧場”“進口原料”等模糊信息;不允許在標簽和説明書中明示或者暗示“益智、增加抵抗力或者免疫力、保護腸道”等;不允許以“不添加”“不含有”“零添加”等字樣,強調未使用或不含有按照食品安全標準不應當在産品配方中含有或使用的物質;不允許標注虛假、誇大、違反科學原則或者絕對化的內容;不允許標注與産品配方註冊的內容不一致的聲稱等。
四是明確監管要求與申請人法律責任。按照 “四個最嚴”的要求,細化不予延期註冊、撤銷註冊、登出註冊等多種情形和相關罰則,以政策制度倒逼企業提升品質安全保障能力,加強管理,嚴格落實主體責任,將嬰幼兒配方乳粉品質安全的風險隱患降至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