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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雲港一男子夜入高校猥褻女生 一審獲刑兩年

2016-06-10 02:36:34|來源:中新網|編輯:楊玉國

  原標題:連雲港一男子夜入高校猥褻女生 一審獲刑兩年

  中新網南京6月9日電 (記者 崔佳明 通訊員 靳寶生 陳淩)9日,連雲港市人民政府官微“連雲港發佈”通報,連雲港一男子張某夜入高校猥褻女生,近日,法院一審判決張某犯強制猥褻罪,判處有期徒刑兩年。

  2015年11月份的一天晚上10時許,連雲港某高校女生栗某做完兼職回學校,因校門已經關閉,栗某便從門邊翻柵欄而入,沿著操場旁邊的小路向女生宿舍樓走去。當她走到學校食堂附近時,一陌生男子突然從後面撲上來,掐住栗某並將其向樓邊黑暗處拖拽,邊拖邊威脅:“想活就別吭聲”。栗某拼命掙扎,大喊“救命”,在此危急關頭,女同學嚴某、趙某等聽到呼救聲,喊來其他同學相救。該男子見有人前來便放開栗某,向校外逃竄,當逃到食堂西北角時,被聞訊趕來的幾名男同學抓住,並扭送至當地派出所。

  據嚴某介紹,當晚,她與幾名同學在校園內散步,剛轉個彎到食堂附近,便看到一名男子在拖拽一名女生,同時聽到女生的求救聲。嚴某立即喊來其他同學一起上前相助。男子見有人來追趕,便放開女生向校外逃竄,幾名同學一起衝上前將欲行不軌的男子擒住,並送往派出所。

  據查,該男子姓張,黑龍江人,在該校一個在建教學樓工地上幹活。當天晚上,張某在工地與工友喝完酒後寂寞難耐,便進入校園,想找個女生行不軌。很快,張某在食堂附近發現了單身行走的栗某,隨後便決定“下手”。

  海州區檢察院對張某以強制猥褻罪提起公訴。近日,法院一審判決張某犯強制猥褻罪,判處有期徒刑兩年。檢察官提醒:女生一定要有安全防範意識,不要獨自夜行,不要經過人煙稀少或偏僻的地方,不要與陌生人搭訕,最好隨身攜帶防“狼”器具或學習一些防身術,遇到險情時要冷靜應對,尋找自救機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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