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貸”亂象調查:千元“貸款”滾成萬元“欠款”
新華社南昌6月14日電 題:警惕伸向“象牙塔”的金融黑手——“校園貸”亂象調查
一筆8000元的“校園貸”債務在半年內經過借款、還款、再借款,最後總還款金額竟高達8萬餘元,此前鄭州一名陷入“校園貸”糾紛的大學生不堪重負跳樓自殺,引發社會廣泛關注。
記者深入河南、江西等地的多所高校調查發現,名目繁多的校園網絡貸款方式日漸風靡,一些具有高利貸性質的借貸平臺令不少學生陷入困局。
千元“貸款”滾成萬元“欠款”
“如果社會貸款進入校園沒那麼容易,辦理校園貸款程式沒有那麼簡單,我的孩子也不會被高利貸逼死。”鄭先橋説。今年3月,他上大二的兒子小鄭因不堪高額“校園貸”重負跳樓自殺。
據校方通報,小鄭為償還網絡博彩和炒股欠下的債務,借用、冒用28名同學的身份信息,分別在“人人分期”“優分期”等網絡平臺購買高檔手機用於變現,在“愛學貸”等貸款平臺申請貸款,涉及金額共計58.95萬元。
小鄭的經歷並非孤例。記者調查發現,“校園貸”在多地高校呈現多樣性、普遍性、熱度高等特點。“錢來得實在太容易了,海報上一般都會有互聯網金融平臺的二維碼,掃一下就能下載APP,輸入身份證號、家庭信息、學校信息,不到一個小時錢就打到賬上了。”江西一名大二學生小李回憶起第一次貸款的經歷時説。
據業內人士介紹,許多網上金融借貸平臺頭頂“資助困難大學生”“支持大學生微創業”等名義給學生借款,實際上卻是做著“挂羊頭、賣狗肉”的行當。一些實在沒有能力還款的學生,在幾番威逼利誘下,甚至變成了這些平臺的“下線”,通過微信、QQ、貼吧等多種渠道,向身邊的同學推薦此類貸款。
記者在一張貼在校園裏的小額貸款廣告上看到:“大學生自己的專屬金融平臺,無抵押無擔保,憑身份證、學生證可借款100元到50000元,放款只需兩小時”。不少廣告還註明:長期招聘校園代理。
貸款成了“無底洞”
打著“申請便利、手續簡單、放款迅速”的旗號,不少學生被吸引參與。然而,這些校園網絡借貸平臺大多存在“信息審核不嚴、高利率、高違約金”的特點,學生容易陷入“高利貸”“連環貸”陷阱。
“第三方校園借貸平臺大多是高利貸平臺。”長期關注“校園貸”的河南豫龍律師事務所律師付建認為,一些第三方校園借貸平臺利用學生金融知識匱乏以及虛榮心態,鑽監管的空子,打法律擦邊球謀取暴利。
他以學生分期付款購買電子産品為例説明,商家向學生收取的費用不叫利息,而稱作“服務費”,這其實就是一種變相的高利息。例如一台4000元的手機,學生使用分期付款方式購買,需要實際支付的總金額能增加20%。
一家網絡分期平臺的從業者也向記者證實説,這種分期付款購買電子産品的方式,經計算實際年息超過20%,而非宣傳廣告所謂的的月利率只要0.99%。
據一位在網貸平臺工作過的人士透露,“網絡借貸公司一般不會説自己是搞貸款的,只稱自己是電子商務公司,實際上是以分期的名義放貸。”
斬“黑手”還需多管齊下
“流行于校園內的第三方貸款平臺很長一段時間內處於一個監管盲區。”江西省公安廳經濟犯罪偵查總隊相關負責人表示。
針對高發的“校園貸”案件,2016年4月,教育部和銀監會聯合下發了《關於加強校園不良網絡借貸風險防範和教育引導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大不良網絡借貸日常監測、實時預警、應對處置機制。
通知明確,各高校要建立校園不良網絡借貸日常監測機制,聯合銀監局等相關部門密切關注網絡借貸業務在校園內的拓展情況;高校輔導員、班主任、學生骨幹隊伍要密切關注學生異常消費行為;各方要及時提醒風險,及時預警。
專家認為,更重要的是規範網絡借貸平臺,嚴格管控其資金流向渠道,確保資金被合法利用。一方面,應嚴格審核借貸平台資質,提高貸款公司的準入門檻;另一方面,限制網絡貸款的利率,特別是針對大學生的網絡借貸利率不能高於一定水準。
“目前信用體系還不完善。有關部門應該對平臺加強監管,借貸平臺要對大學生貸款資質進行較為嚴格的審核,對虛假信息審核不實的,平臺要承擔責任。”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副院長楊東建議。(記者胡喆、馮大鵬、沈洋、胡晨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