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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生要求別半夜送嫌疑人體檢 引發民警網友吐槽

2016-06-14 13:35:50|來源:四川新聞網|編輯:王濤

為休息好醫生貼在押體檢須知 網友:犯罪分子上行政班?

粘貼在B超室外的《在押體檢須知》 

  原標題:為休息好醫生貼在押體檢須知 網友:犯罪分子上行政班?

  四川新聞網巴中6月14日訊(巴中新聞網實習記者 溫迎春)近日,巴中市某醫院B超室一則《在押體檢須知》引發民警網友吐槽。該《在押體檢須知》稱,在押體檢需控制在夜間12點之前和第二天8點之後,因為“第二天要正常上班”。民警網友質疑,大家都是為了工作,“我們到底錯在哪?”

  針對此事,涉事醫院回復稱,該《須知》係該科室一名新進醫生在值班期間私人所寫,不代表醫院的意見;醫院將對當事醫生和相關科室負責人進行嚴肅處理,並對因該事件造成誤會的相關單位表示歉意。

  事件:一則《須知》引“吐槽”

  6月12日,認證為巴中市某公安分局民警的某網友發微博“吐槽”巴中市某醫院:“巴中市某醫院,我就問一下,你們是值班醫生,我們是不是值班民警?我們偵辦案件,抓獲嫌疑人,送人去體檢然後關押,第二天我們同樣正常上班。都是為了工作,打擾了你們的清夢,我們到底錯在哪?今天你們貼的這張公示有道理嗎?”並配有顯示標題為《在押體檢須知》的一則通告。

  該微博自12日下午發佈後,短短的一天時間評論量已達120多條,90余條的轉發量。不少網民紛紛表達了自己的看法,一位網友評論稱:“同樣作為醫務人員,我也不認同這種做法”,有網民幽默地表示:“難道犯罪分子上行政班?”不少同樣可能為民警的網民評論表示,“沒有誰願意半夜押送嫌疑人去體檢,民警在通宵忙碌後第二天照樣繼續工作。”

  也有人分析該通告可能係私人所為,因為通告落款既沒有科室或院方名稱也沒有加蓋公章。

  警方:送嫌疑人半夜體檢“實屬不得已”

  巴中新聞網記者就犯罪嫌疑人(在押人員)半夜體檢的必要性進行了走訪。

  一位從警多年的警方人士告訴記者,根據法律規定,確實有時候需要帶犯罪嫌疑人或者在押人員半夜到醫院體檢。對已經查實犯罪行為,達到法定訊問期限,需送入看守所關押的犯罪嫌疑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看守所條例》第十條規定:“看守所收押人犯,應當進行健康檢查。”

  該人士告訴記者,對已經查實犯罪行為達到法定訊問期限的犯罪嫌疑人如果沒有及時體檢,警方就只能放人,這將對以後的工作開展帶來很大的不便。而沒有體檢報告的犯罪人嫌疑人看守所也不會接收,所為警方有時候半夜帶犯罪嫌疑人去體檢“實屬不得已”。

  院方:係醫生私人所為,將嚴肅處理

  網帖中《須知》所指醫院的一位周姓副院長在接受巴中新聞網記者採訪時表示,該《須知》並不是官方所發,經調查,係B超科室的一位新進醫生的私人所為。

  當事醫生則稱,為了防止值夜班時休息不好導致第二天工作出錯誤,在端午節值班期間便私自擬了這樣一份通告貼在科室門外。

  “我們的B超科室也並沒有因為這樣一份通告就沒給前來體檢的的犯罪嫌疑人不體檢,犯罪嫌疑人或在押人員的體檢涉及到很多科室,也不是B超一個科室出了這樣一份通告就做得了數,該‘通告’也並不是正規的公文,並不是我們醫院的正式《通告》。”同時,周副院長表示,醫院高度重視此事帶來的影響,此次事件也暴露了醫院在管理方面出現的疏忽。通過這次事件,醫院將加強對全院職工的教育力度,認真檢討工作中出現的問題,以後不再出現類似的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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