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條毒跑道,多少"共謀"者
從新疆到東北,從內蒙古到深圳,近兩年來校園“毒跑道”事件層出不窮,學生家長怒髮沖冠…… 新華社記者調查發現,“毒操場”、“毒跑道”之所以一路“綠燈”查不出來,其背後是劣質産品盛行、低價中標、違規施工、標準缺失、驗收不嚴,相關環節的監管形同虛設。
“毒跑道”事件剛曝光之時,許多人感到納悶:不就是一條跑道嗎,怎麼還出這麼大問題?後來,隨著事實真相逐步揭開,人們不止是震驚而是異常震怒:從營養午餐到校服腐敗,從毒奶粉到問題疫苗,從校園欺淩到校車事件,加上“毒跑道”事件,孩子們的吃穿住行簡直是險象環生、步步驚心!
不查不知道,一查嚇一跳。如果不是各地集中發作,學生身體出現異常反應,這“毒跑道”不知還要禍害到幾時。“毒跑道”的産生及其根源,和毒奶粉、問題疫苗等事件有著驚人相似之處——這些現象的發生,並非僅僅一人一企業或一部門所為,而是各個環節各個機構“共謀”的結果。
“毒跑道”的存在,直接原因是廠家或施工單位追逐利益,漠視人身安全,可再追問下去,國家標準嚴重滯後,驗收環節形同虛設,監管部門也沒有履行好自身職責,包括作為“把關人”的學校,事發後不是羞愧道歉,反倒是百般推卸責任。換句話説,只要有哪個部門、單位恪盡職守,把自身責任放心上,就完全可能阻止事故的發生。
試想,在招投標中,施工單位明知道中標價格不可能生産、安裝出合格、安全的跑道,卻敢於接下活來,這不是存心想害人又是什麼?又比如,學校只要對跑道品質多上點心,不難發現這其中各種貓膩,為何還是睜一眼閉一眼,抬手放過,這是把學生的生命健康放在心上的表現嗎?還有各個職能部門,不説“毒跑道”問題尚未集中爆發之前,在各地陸續發現“毒跑道”後,又是如何表現?至今為止,有哪個機構、哪家企業、哪些人被追責?
“毒跑道”事件不僅是標準缺失、監管缺位,根本就是道德集體淪喪的問題。在集體作惡的環境下,哪怕再多的標準規範,再詳細的規章措施,恐怕也難以遏制“毒跑道”為禍校園、危害學生人身健康。要知道,這樣做不啻是在製造一個彼此以鄰為壑的“互害型生態”——生産“毒跑道”的企業老闆,他的子女難道不用上學?施工單位的負責人,難道自己生活在“火星”上?監管部門的領導們,確定自己可以免受各種問題産品之害?最終,為害他人的人,必然也會反受其害。
一直以來,我們把治理各種社會問題的希望寄託在加強立法和監管,這當然沒錯,但同時也該追問:這些問題發生的總根源在哪?這樣才能有針對性地制定法規政策,對症下藥地加強監管措施,從制度規制上發揚人性之善,遏制人性之惡。(魏英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