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新聞>>滾動>>正文

五部門:中央行政單位可攜式計算機價格上限7千元

2016-06-20 13:50:29|來源:國際在線|編輯:谷士欣

  國際在線報道:據財政部網站消息,財政部、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等五部門日前發佈通知稱,為加強中央行政單位通用辦公設備、傢具配置管理,加快推進資産管理與預算管理有機結合,推進資産管理和預算管理的科學化、規範化,五部門制定了《中央行政單位通用辦公設備傢具配置標準》(以下簡稱《標準》),7月1日起施行。

  《標準》要求,臺式計算機(含預裝正版作業系統軟體)的數量上限要結合單位辦公網絡佈置以及保密管理的規定合理配置。涉密單位臺式計算機配置數量上限為單位編制內實有人數的150%;非涉密單位臺式計算機配置數量上限為單位編制內實有人數的100%。價格上限為5000元,最低使用年限為6年。

  可攜式計算機(含預裝正版作業系統軟體)配置數量上限為單位編制內實有人數的50%。外勤單位可增加可攜式計算機數量,同時酌情減少相應數量的臺式計算機。價格上限為7000元,最低使用年限為6年。

  《標準》還對印表機、影印機、傳真機等做了規定。

  《標準》要求,中央行政單位配置辦公設備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的規定,配置具有較強安全性、穩定性、相容性,且能耗低、維修便利的設備,不得配置高端設備;中央行政單位配置辦公傢具應當充分考慮辦公佈局,符合簡樸實用要求,不得配置豪華傢具,不得使用名貴木材。

  《標準》強調,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和執行行政單位財務和會計制度的其他中央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配置通用辦公設備、傢具的,依照本標準執行。駐外機構辦公設備傢具配置標準另行制定。

  本標準自2016年7月1日起施行。《中央國家機關辦公設備和辦公傢具配置標準(試行)》(國管資〔2009〕221號)和《中央行政單位通用辦公設備傢具購置費預算標準(試行)》(財行〔2011〕78號)同時廢止。

國際在線官方微信

國際在線趣新聞

返回頂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