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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北京“獨生子女證”下月起停辦市衛計委回應

2016-06-21 09:52:17|來源:北京青年報|編輯:曲金娜

本報訊(記者 劉洋 彭小菲)“6月30日以後獨生子女證就再也辦不了了!沒辦的趕緊補辦。”近日,一條“重要通知”在朋友圈中瘋轉,不少還沒辦理獨生子女證的父母不知信息是否屬實,紛紛在網上求證。北京青年報記者昨日從市衛計委獲悉,本市“獨生子女證”辦理並未設置所謂的“最後期限”,凡是2015年12月31日之前出生的孩子仍然可以辦理,父母不必著急扎堆。北青報記者昨日從國家衛計委了解到,對於辦理獨生子女證的最後期限,全國並沒有統一的要求。

今年以前出生的孩子仍可辦理

“都回家看一看有沒有獨生子女證,沒有的趕緊補辦,到6月30日就永遠不辦了,這個證將退出歷史舞臺,大夥相互轉告,這個文件是全國的。”近日,微信朋友圈轉發的一條消息讓不少尚未辦理獨生子女證的家庭非常困惑,紛紛通過不同方式進行求證。

“因為工作忙一直沒來得及去辦這個證件,但如果以後真的不給辦了,就無法享受國家給予獨生子女的優惠政策了,還是挺可惜的!”市民王女士的孩子已經3歲了,由於孩子出生後王女士的身體不是很好,夫妻倆早就決定不再要第二個孩子了。但一直忙於照顧孩子,就忘記了及時辦證。

現實中,出於各種原因,像王女士一樣,沒來得及在孩子出生後馬上辦理“獨生子女證”的父母不在少數。

對此,北青報記者昨日向市衛計委求證獲悉,本市“獨生子女證”並未停辦,只要是2015年12月31日之前出生的孩子,尚未辦理獨生子女證的,仍然可以辦理。而2016年1月1日後出生的孩子,按照新政,將不再給予辦證。

18歲前均可辦理獨生子女證

按照規定,該證在子女18周歲之內皆可辦理。因此,北青報記者從市衛計委了解到,子女在2015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家庭,不必相信傳言,合理安排時間正常辦理即可。辦理完全後,仍可按照條例規定,享受各項獎勵。

辦理時,父母雙方為北京戶口的,須準備如下資料:《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申請書》原件(一式三份);本市辦理的第一個子女《生育服務證》;醫療機構出具的《出生醫學證明》;雙方當事人結婚證、身份證、戶口本以及第一個子女的入戶證明;雙方單位(無業人員及農民到戶口所在地村、居)出具的婚姻生育情況證明。

獨生子女父母每月獎勵10元

據悉,按照最新修訂的《北京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已經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憑證可享受以下獎勵和優待,辦理不收取費用。

(一)每月發給10元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獎勵費自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之月起發至其獨生子女滿十八周歲止;

(二)獨生子女父母,女方年滿五十五周歲,男方年滿六十周歲的,每人享受不少於1000元的一次性獎勵;

(三)農村在推行養老保險制度時,應當為獨生子女父母優先辦理養老保險。農村安排宅基地,對獨生子女父母應當給予優先和照顧;

(四)鄉鎮人民政府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應當扶持獨生子女家庭發展生産。

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其他組織的女職工,按規定生育的,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産假外,享受生育獎勵假三十天,其配偶享受陪産假十五天。女職工及其配偶休假期間,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其他組織不得降低其工資、予以辭退、與其解除勞動或者聘用合同。女職工經所在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其他組織同意,可以再增加假期一至三個月。

記憶體

獨生子女證是怎麼來的?

北青報記者了解到,80年代初,伴隨著我國獨生子女政策開始實施,給予符合政策、只生育一個孩子的家庭頒發“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簡稱獨生子女證)。按照北京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獲得“獨生子女證”的夫妻,憑證可享受一些獎勵和優待。如從領證之月起至獨生子女滿18周歲止,獨生子女父母每月發給10元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

獨生子女證辦理流程

1、符合條件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需雙方提出申請,所在單位(村、居)核實後到女方戶口所在地村、居填寫《申請書》。《申請書》需本人填寫,不得代替。

2、《申請書》一式三份,由夫妻雙方單位(戶口所在地村、居)分別蓋章後,送女方戶籍街鄉計生辦,符合條件的,為其填發《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並將申請書交雙方單位、街鄉計生辦各保存一份。

3、《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由街鄉統一編號並加蓋街、鄉計生辦的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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