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和烏茲別克斯坦共和國聯合聲明(全文)
新華社塔什幹6月22日電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烏茲別克斯坦共和國聯合聲明
應烏茲別克斯坦共和國總統伊斯蘭·卡裏莫夫邀請,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習近平于2016年6月21日至24日對烏茲別克斯坦共和國進行國事訪問,並出席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元首理事會第十六次會議。
兩國元首在親切友好的氣氛中舉行會談,高度評價中華人民共和國和烏茲別克斯坦共和國(以下簡稱雙方)雙邊關係發展取得的豐碩成果,就進一步提升中烏關係水準、深化各領域互利合作以及共同關心的國際和地區問題深入交換意見,達成廣泛共識。
雙方一致認為,2012年6月中烏建立戰略夥伴關係以來,兩國高層交往、政治互信、互利合作均達到前所未有的高水準。2013年9月9日簽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和烏茲別克斯坦共和國友好合作條約》《中華人民共和國和烏茲別克斯坦共和國關於進一步發展和深化戰略夥伴關係的聯合宣言》和2014年8月19日簽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和烏茲別克斯坦共和國聯合宣言》為兩國關係發展奠定了堅實的法律基礎,推動雙方合作提升到新的水準。
基於兩國在共同關心的領域進一步開展合作的願望,雙方決定建立全面戰略夥伴關係,並作出聲明如下:
一
雙方強調,政治互信是中烏全面戰略夥伴關係的重要基礎。雙方將繼續在涉及國家主權、安全和領土完整等核心利益問題上相互支持。
雙方不允許第三國、任何組織或團體在本國領土上從事損害對方國家主權、安全和領土完整的活動。
雙方聲明,在國際事務和雙邊關係中將嚴格遵循《聯合國憲章》和公認的國際法準則。
雙方將保持各級別定期交往,及時就重大雙邊、地區和國際問題交換意見,推動政府部門、立法機構、社會團體、企業和金融機構等開展合作。
中方高度評價烏茲別克斯坦共和國獨立25年來的重大發展成就,堅定支持烏茲別克斯坦根據本國國情自主選擇的發展道路,理解和尊重烏茲別克斯坦政府為保持國內穩定、促進社會經濟發展所採取的措施。
烏方堅定奉行一個中國政策,重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代表全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台灣、西藏是中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烏方反對任何形式的“台灣獨立”,支持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和中國政府為實現國家和平統一所作的一切努力。
二
雙方指出,務實合作是中烏全面戰略夥伴關係的重要組成部分。雙方將促進落實兩國業已簽署的各項合作文件和共同商定的合作項目,加強互利經濟合作,繼續推動實施互利項目,特別是高科技領域合作項目,全力支持共建絲綢之路經濟帶。
雙方將在經貿、投資、能源、交通、農業、金融、科技領域深化互利合作。雙方將探討實施築路機械製造、油氣、煤炭、化學、食品加工、建材生産、電力、交通基礎設施、灌溉、土壤改良、農村住房建設和民生等領域合作項目。
雙方強調加強區域交通基礎設施互聯互通的重要意義,將繼續致力於推動建立連接兩國的高效交通走廊,包括建設連接兩國的最便捷的鐵路和公路通道。
雙方將致力於發展相互投資,改善投資環境,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
雙方高度評價中烏政府間合作委員會及其分委會對深化雙方務實合作起到的統籌、指導和協調作用,將繼續做好委員會及其分委會各項工作。
三
雙方一致認為,“三股勢力”、販毒、網絡犯罪和各種形式的跨國有組織犯罪是對兩國和地區安全穩定的重大威脅。
為應對上述威脅,雙方將深入開展執法安全合作和對口部門交流,包括加大情報信息共享,打擊包括“東突”恐怖勢力在內的“三股勢力”、毒品走私、網絡犯罪和其他跨國有組織犯罪活動。
雙方將就維護信息安全保持密切溝通,開展信息空間監管和防止該領域犯罪危害兩國安全方面的合作。
雙方將繼續擴大兩國國防部門各級別交往,加強軍事和軍事技術領域合作。
雙方認為,加強緊急救災合作十分必要,將開展災害風險預警、應急機制、災後恢復重建等領域信息、技術和人員交流,推動專業人才培訓和先進技術利用合作。
四
雙方將進一步擴大文化、教育、科學、體育、旅遊、考古等領域的合作,加強新聞媒體、學術機構、民間友好組織、演藝團體的友好交流,共同辦好在烏茲別克斯坦的孔子學院。
五
雙方指出,加強在國際問題上的相互協作是兩國高水準戰略互信的重要體現。
雙方將繼續加強在聯合國、上海合作組織等多邊機制框架內的相互支持與合作,就重大國際和地區問題及時交換意見,協調立場,共同應對全球性和區域性挑戰。
雙方一致認為,保持中亞地區和平、穩定、發展對地區國家及世界均具有重要意義。國際社會應充分尊重中亞地區的歷史文化傳統,共同為促進地區發展繁榮作出貢獻。雙方願就中亞事務保持密切協調。
中方高度讚賞烏方在擔任上海合作組織主席國期間為推動組織發展和籌備塔什幹峰會所作的重要貢獻。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習近平感謝烏茲別克斯坦共和國總統卡裏莫夫和烏茲別克斯坦人民對中方代表團的熱情友好接待,並邀請卡裏莫夫總統在雙方方便的時候再次訪華。
中華人民共和國 烏茲別克斯坦共和國
主席 總統
習近平 伊斯蘭·卡裏莫夫
2016年6月22日于塔什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