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征七號火箭首飛期間 海南禁止體育、娛樂等飛行活動
央廣網海口6月22日消息(記者朱永 通訊員宋洪濤 陳煒森)記者從海南省公安廳獲悉,為確保長征七號火箭首飛任務安全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飛行基本規則》(國務院、中央軍委令第509號)等有關規定,海南省人民政府6月21日發佈瓊府〔2016〕62號《通告》,決定在長征七號火箭首飛任務執行期間加強所轄空域管理,禁止體育娛樂廣告性飛行活動。
通告指出,自2016年6月22日13時起至6月26日13時止,在我省空域內,禁止一切單位、組織和個人進行各類體育、娛樂、廣告性飛行活動,禁止使用係留氣球等懸挂裝置,禁止燃放孔明燈。
通告申明,涉及輕小無人機、滑翔傘、航空模型等小型航空器及航空器材管理和使用的單位,要加強對該類器材的監控,嚴格落實禁飛規定。
通告要求,本省各級人民政府及公安、文體、工商、氣象、海關、民航安全監督管理等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加強日常檢查,切實做好宣傳教育和監督管理工作。對違反本通告的,要依法予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