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新聞>>滾動>>正文

俄專家:國際海洋法法庭受理菲方請求不合法

2016-06-23 06:42:49|來源:中新網|編輯:靳松

  中新社莫斯科6月22日電 (記者 王修君)針對菲律賓單方面提起的南海仲裁案,當地時間22日,俄羅斯人民友誼大學社科系教授、《外交》雜誌主編塔夫羅夫斯基在接受中新社記者專訪時表示,國際海洋法法庭受理菲方請求不合法。

  2013年菲律賓單方面將南海問題提交國際海洋法法庭仲裁。此後,國際海洋法法庭接受了菲方要求。對此,中國官方多次表明自己不接受、不承認、不執行基於非法、不公正仲裁的任何結果。

  塔夫羅夫斯基表示,如果排除其他干擾,國際海洋法法庭應很容易得出結論,即涉及領土主權、劃界、執法活動等問題的爭議已超出了《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的適用範圍。菲律賓提請仲裁的主要問題正好涉及到南海部分島嶼、礁石的主權,因此法庭受理菲律賓的要求不合法。

  塔夫羅夫斯基説,強制仲裁是《聯合國海洋法公約》裏規定的一種補充程式。一般來説,相對於當事國之間的談判、協商而言,“並不具有優先權”。在中國一直願意就南海問題與菲律賓展開對話的情況下,法庭不該介入中菲南海爭端。

  塔夫羅夫斯基認為,國際海洋法法庭接受菲律賓的要求,是因為有“其他因素和勢力的干擾”。在這種情況下,法庭作出的判決應視為無效,“其仲裁結果無法對南海局勢的改善起到幫助”。

  塔夫羅夫斯基認為,在上世紀40年代,中國已經派出軍艦巡視南沙、西沙等海域宣示主權。此後,中國出版的地圖上也明確標明瞭中國南海的區域,當時國際社會未對此提出過異議。在80年代,《聯合國海洋法公約》通過時,也幾乎沒有聽到有東南亞國家就中國南海區域問題提出反對意見。從這個角度説,中國在南海問題上有充足的法理依據。即使法院在中方不參與情況下進行仲裁,也無法無視這些有利於中方的證據。

  塔夫羅夫斯基説,中國當前處理南海問題的做法是克制的,也是富有謀略的。中國不參與仲裁,不但堅持了此前中方所倡導的“直接當事方通過談判解決問題”的模式,而且維護了《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的規則。(完)

國際在線官方微信

國際在線趣新聞

返回頂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