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婦運毒不免除刑責 毒品犯罪女性群體高發趨勢明顯
原標題:孕婦運毒 不會免除刑責
“6·26”國際禁毒日前夕,北京二中院對近年來審理的運輸毒品案件進行了專門調研,二中院統計發現,30歲以下的青年群體逐漸成為毒品犯罪的高發群體,女性成為運輸毒品犯罪的高發群體趨勢越來越明顯,其中孕婦運毒時有發生。
根據二中院的統計,毒品犯罪呈現出年輕化的趨勢,30歲以下的青年群體逐漸成為毒品犯罪的高發群體。以2015年統計數據為例,一審運輸毒品案件31件,涉案罪犯46人,其中30歲以下的罪犯22人,佔比47.8%。對於這種現象,法官認為,30歲以下的青年容易受到享樂主義、拜金主義等社會不良思潮和文化的影響,加之自身素質因素,辨識能力不強,很容易受到不法分子的誘惑和利用,誤入歧途。
二中院法官表示,根據近年來該院審理的案件他們發現,運輸是毒品犯罪的重要一環,已成為毒品犯罪的重要表現形式。北京作為外來毒品的銷散地,近年運輸毒品犯罪尤為嚴重。
其中,女性成為運輸毒品犯罪的高發群體,以2015年統計數據為例,一審運輸毒品案件31件,涉案罪犯46人,其中女性罪犯14人,佔比30.4%,遠超過其他類型的犯罪中女性所佔的比例。二中院法官表示,女性情感控制力相對較弱,其行為易受外界的誘導和刺激,很多女性與男性運輸者有情人或其他特殊關係,淪為犯罪的幫兇。“同時,女性吸毒者增加也應引起重視,‘以運養吸、以娼養吸’的情況並不少見。”
二中院法官發現,在女性運輸毒品案件中,孕婦運毒時有發生。據統計,2013年二中院有5起孕婦運輸毒品案件,2014年為2起,2015年為3起。孕婦在生理上和心理上均具有特殊性,基於道德和人性關懷,社會公眾一般會給予特殊關照,法律也對孕婦有特殊規定,比如不適用死刑、慎重適用逮捕等強制措施等。“部分不法分子仍無視法律,濫用人們的同情心,無底線消費‘孕婦身份’,孕婦犯罪‘不必坐牢、不受處罰’的錯誤觀念必須摒棄。”
在運毒方式上,傳統的以火車、飛機、長途客車為主的運輸方式仍是北京地區毒品運輸的主要方式,北京西站、北京站,六里橋、麗澤橋、蓮花池、木樨園等多個長途汽車站,京開高速、京港澳高速收費站、檢查站、服務區是運輸毒品犯罪主要的抓獲地。自駕車帶毒和快遞、物流寄毒的運毒方式逐漸有後來居上之勢。
在藏匿毒品方式上,犯罪分子花樣百齣。通常情況下,為使毒品順利通過公安機關的檢查,運毒者總是採取各種方式隱匿毒品。如採用密封袋偽裝成食品(燕麥核桃粉、可比克薯片筒等)、吞食毒品體內藏毒、行李箱夾層夾帶以及大件電子産品、木制品掏空混雜藏匿等方式。
文/本報記者 李鐵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