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脫歐”歐盟如何重構信心?
新華社報道:6月24日,英國關於是否脫離歐盟的全民公投結果揭曉:半數以上投票者支持“脫歐”,英國最終選擇離開歐盟。專家認為,這是歐洲一體化60多年曆史進程中,首次出現成員國通過公投形式決定退出的事件。面臨英國撤出和未來談判的複雜局面,歐盟此時應採取措施防止恐慌情緒蔓延,從大局出發考慮歐盟未來發展,重構公眾對歐盟信心。
輿論認為,英國首相卡梅倫3年前拋出公投決定,希望以此為籌碼推動歐盟改革,滿足英國“特殊性”需求。為了挽留英國,今年2月歐盟和英國艱難達成改革協定,本是“留歐”派的卡梅倫因此對公投“留歐”信心滿滿,以為在這場政治豪賭中一箭雙雕,沒想到這場政治遊戲卻脫了軌。
英國最終“脫歐”,是對公投初衷的極大諷刺,檢驗出這種西方引以為傲的民主形式根本經不起民粹主義、民族主義和極右主義的影響。
曾任比利時駐歐盟代表的斯科賽特在當地媒體撰文表示,英國“脫歐”是失誤的産物,甚至是英國“自找”的。“脫歐”極大地震動地緣政治格局,導致不穩定因素和疑慮增加,對世界金融和經濟造成了負面影響。但事已至此,任何反復舉動只會把局面弄得更糟。
正如歐洲理事會主席圖斯克表示,歐盟本不希望看到這樣的結果。公投“脫歐”性質嚴重,甚至充滿戲劇性,但現在並不是採取“歇斯底里”回應的時刻。
斯科賽特也認為,歐盟需要理清兩大問題,即“下一步要做什麼”以及“最終達成什麼目標”。儘管找到答案尚需時日,但歐盟必須立即行動,因為現在最需要的是避免恐慌情緒蔓延和重構對歐盟的信心。
“脫歐”後續將分為兩個步驟:歐盟和英國談判達成協定正式脫離歐盟,以及雙方就未來關係安排進一步談判。上述兩個談判可以同時進行或分步進行,但都將非常繁複艱難,因為此前並無類似案例,且涉及利益深廣,不可能一蹴而就。
《裏斯本條約》規定,如果英國確認要脫離歐盟,英國政府將提出申請,觸發《條約》第50條,代表其他27個歐盟成員國的歐洲理事會應在兩年內與英國就“脫歐”後關係變動達成協定,並提交歐洲議會批准。
如果兩年內無法完成談判,各方可商討延長談判時限。圖斯克認為這一時限有可能長達7年。
英國每年向歐盟貢獻約200億歐元的預算費用,除去從歐盟拿到的補貼,英國是繼德國、法國和意大利之後的歐盟第四大凈出資國。英國是倡導經濟開放、自由競爭的重要國家,“脫歐”後,歐盟內部的財經政策天平或向貿易保護、規則繁瑣的方向傾斜。英國倫敦在全球金融市場中地位重要,英國“脫歐”將使歐盟國家在倫敦的金融業務受到很大影響。
德國馬歇爾基金會高級研究員羅莎·巴爾福表示,英國是歐盟中非常重要的成員,是一個在全球範圍內都有影響力的大國,同時也是歐盟經濟、歐洲單一市場的重要組成部分。所以英國的退出會對歐盟經濟造成重大影響,也對歐盟的國際關係産生影響。
專家認為,英國“脫歐”後,歐盟應全力確保四大目標:首先是保證貨幣穩定,這需要夯實歐元區的財金基礎;第二是保證歐盟地區邊界安全,推動建立共同邊界警衛力量,改善申根區條款;第三是加強反恐領域的情報和安全合作;第四是重視減少失業率,消除區域不平等。
斯科賽特認為,歐盟需要放寬視角,不要拘泥于和英國的談判,還需要表明其餘成員國戮力同心、推動歐盟向前發展的決心。
布魯塞爾歐洲與全球經濟研究所的研究員德梅爾特茲説,英國“脫歐”後,歐盟的決策層必須向民眾釋放更清晰和確定的信息,使其相信“歐洲解決方案”是應對成員國國內問題的更好選擇,將民眾對歐盟的負面評價扭轉為積極正面評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