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黨95週年經濟特區巡禮(組圖)
從鼓浪嶼日光岩遠望福建廈門經濟特區(2006年12月16日攝)。
創建經濟特區是中國實行對外開放的一項重大舉措。1980年8月,中國政府正式批准建立深圳經濟特區,隨後又在珠海、汕頭、廈門建立特區,1988年4月批准設立海南省,建立海南經濟特區。經濟特區不僅使這些地區的經濟得到快速發展,而且在推進對外開放,引進外資、先進技術及管理經驗,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方面,發揮了窗口、試驗和排頭兵作用。隨著國家改革開放的深入,中國在更廣闊的地域範圍和更深層次的制度改革領域內推進“區域帶動”戰略向縱深發展。從五大經濟特區到上海浦東新區、天津濱海新區、重慶兩江新區,以及大連、秦皇島等一系列沿海開放城市,再到上海、廣東、天津、福建自貿區,中國不斷在更大的空間應用經濟特區的發展經驗,推進改革開放、融入全球經濟體系進程。新華社記者姜克紅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