披上離婚馬甲的升學宴更該嚴查
幹部操辦女兒“升學宴”被辭退,為規避調查與妻離婚。巫山縣高唐街道信訪科工作人員陳春林,因女兒高考後違規操辦升學宴被立案調查。今年5月,妻子黃美艷與陳春林商議,擬以其女考大學名義操辦宴席。6月8日,陳春林夫婦為規避調查,在辦理升學宴前四天,辦理了離婚手續,並商定由黃美艷出面操辦宴席。高唐街道黨工委、紀工委得知情況後,分別對陳提出不準操辦宴席的要求,但陳春林稱宴席由黃美艷操辦,本人已經與她離婚,與其無關。目前該縣紀委決定給予陳春林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高唐街道黨工委已辭退陳春林高唐街道信訪科臨時工作。(6月27日《重慶晚報》)
大千世界,無奇不有。聽説過因為買房、拆遷補償、孩子上學而離婚的,但是因為辦孩子的升學宴而離婚的,還真是稀奇,這也從一個側面反映出,面對反四風的要求,真正落實在基層,還是需要很大的決心和剛性的執行力。
值得注意的是,這則新聞中“頂風作案”的主角還是一位街道信訪科的工作人員,作為體制內的國家工作人員,對於黨的紀律以及目前的各項反四風的要求,他應該是非常清楚的,也正是因為比較清楚黨紀,所以他採取了比較“聰明”的方式來規避紀律處分,但是聰明反被聰明誤,因為不聽紀委等有關部門的規勸和警告,陳某不但受到了黨內嚴重警告的處分,而且還被辭退信訪科的臨時工作,處分可謂夠嚴,教訓也可謂夠深刻。
臨近畢業季和升學季,囿于中國人傳統的風俗和人情,一些地方的人情來往一般都會借助這些特殊的場合回收“份子錢”,又或者是加深彼此間的情感聯繫,在八項規定以及反四風等規定沒有出臺之前,這樣的人情來往其實已經遠遠超出了普通工薪族所能承受的範圍,為人情所累已經成為常態,“紅色罰單”成為很多人的“噩夢”,而八項規定出臺之後,在黨政機關中,首先就要徹底剎住這股借各種慶典、儀式來聚攏關係、收受禮金的不正之風,事實證明,也確實收到了效果,人情往來少了,風清氣正的人際交往新氣象正逐漸形成。
但是也不得不警惕,傳統的人情力量還是有相當的“群眾基礎”,尤其是一些在過去幾十年付出了巨大的“人情代價”的群體,隨了大量的份子錢,如今因為八項規定之嚴格,沒有機會回收,自然心裏有所不甘,甚至不惜以假離婚來獲得份子錢的回收機會,這也充分説明瞭人情這張大網的“魔力”,它不但能讓很多人深陷其中,而且有時候還會讓人不能自拔,置黨紀國法于不顧。
露頭就打,違紀就曝,這是當前紀委等部門對違反八項規定和反四風要求的黨員幹部的態度,可能有些人認為陳某在過去付出了很多的禮金,接著孩子升學的機會收回一些人情來往的禮金無可厚非,理雖是這樣,但在黨紀面前,個人的得失必須服從於組織的紀律,這一點,對於一名國家工作人員來説,是最基本的覺悟,也是政治上的自覺,紀律上的自省,也是講黨性的必然表現。
除了黨紀的考量,從婚姻的忠誠度以及神聖性來説,隨隨便便就離婚,即使是假離婚,但其中的風險和對婚姻的不尊重,也和一個黨員的身份不相符合,所以無論從哪方面來説,對於披著離婚馬甲的升學宴,都應該嚴查嚴處。(何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