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商務部上調部分富士膠片進口相紙反傾銷稅稅率
中新社北京6月29日電 中國商務部29日公佈了對原産于富士膠片製造(歐洲)有限公司和富士膠片製造(美國)有限公司的進口相紙反傾銷期中復審裁決,將上述公司使用的反傾銷稅率分別調整為23.5%和23.6%。
記者查閱商務部資料顯示,2012年3月22日,商務部2012年第10號公告終裁決定,自2012年3月23日起,對原産于歐盟、美國和日本的進口相紙産品徵收反傾銷稅。其中,富士膠片製造(歐洲)有限公司適用的反傾銷稅稅率為17.5%,富士膠片製造(美國)有限公司所適用的反傾銷稅稅率為16.2%。
2015年6月2日,樂凱膠片股份有限公司向商務部提出正式申請,主張終裁後富士膠片製造(歐洲)有限公司和富士膠片製造(美國)有限公司向中國出口相紙的傾銷幅度加大,超過了終裁確定的反傾銷稅稅率,要求對原産于富士膠片製造(歐洲)有限公司和富士膠片製造(美國)有限公司的進口相紙所適用的反傾銷措施進行傾銷及傾銷幅度期中復審。
根據商務部當天發佈的2016年第25號公告,富士膠片製造(歐洲)有限公司和富士膠片製造(美國)有限公司在復審調查期記憶體在傾銷,傾銷幅度分別為23.5%和23.6%。
經商務部建議,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決定自2016年6月29日起,將富士膠片製造(歐洲)有限公司和富士膠片製造(美國)有限公司所適用的反傾銷稅率分別調整為23.5%和23.6%。(完)